小孙,那个电影我是很不喜欢的,因为,电影的最后,女主角死了。我不喜欢女主角死,如果非要,我宁愿自己死。
我不喜欢电影的结局,但是,喜欢去电影院的感觉,喜欢为了约定去淘衣服的那种期待心情。没人知道,我之前穿的风衣太大了。
简直又黑又长,严重的把我引以为傲的小蛮腰杀没了。为了让我的小腰冒出来,我拼命的找衣服。也没人知道,当我出现在电影院门口时才发现,新买的棉衣袖子上的商标扣还挂在那。
可能吧,衣服比较合适,连我也那样觉得。想了想,我只能把商标扣塞进衣袖。
我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可我的心那一刻却是少女般纯真。我清楚,自己又闲,自己又看电影,自己又做梦!
梦里的天空很大很大!
梦里什么都有!包括车,房,存款,以及哥哥的健康,永远不老的家人和父母,以及永远也花不完的钱!钱从没有让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吃亏!不是吗?
只有无钱,才焦头烂额!
所以,我做梦才想回到过去,回到童年!空气里,时不时光,岁不岁月,我都已经回到了十二岁。
外面的世界太复杂,外面的人心太险恶,所以,我只想回到天真无邪的十二岁。
永永远远。
我回去了。
中间无值与不值,虚与不虚,都被虑空,真真的回去了。
小孙,如果有时光机,你最想回到哪一年前?
如果真有时光机,让我回到永远不会扺达的长大吧。不是后悔,无趣。
因为,如果时光倒转到十二岁前,所有事情重来一次,我仍会失去真实与许多!
世界花花绿绿,朋友分分合合,而我,不喜欢分开的结果。
我喜欢长长久久的,哪怕只做同学也是。
我讲讲那天。
我喜欢那个电影院。
我喜欢那瓶水那桶爆米花。
我喜欢那条街那条道。
我喜欢那家餐馆,虽然一顿饭吃完汤也没开,但就是喜欢,毫无厘头。
我不喜欢那个药店,坑人得狠!
我不喜欢那个站台,全是别离。
我后来还不喜欢那个小天地的同学会。因为我看到许多我不想看到,非常恶心的东西。
林林森也是。
我小时候的死对头如今的挚友李明哲也是,三个男人居然在一个聚会上同吻一个浓妆艳抹,人尽可夫的老女人,居然还像吃糖一样的带劲。
都不是随便的人!都随便起来不是人了?
后来,沈大头说:“林林森,同学聚会那天,你和别人喝交杯酒,和不止三个女人亲嘴,难怪你至今会没老婆。”
那是我把迷月介绍给林林森后才讲出的事了。
迷月同我是中天地的同学,同十几年没见,念书时她对我是很好的,只是许多年没见,她如今的为人处事我已经不了解了。
当我知道她离异单身时仍是很惊讶的,我把她介绍给三个人,有荣,家里田地被占,爆发户了。
有荣说:“以前穷了不敢晒,现在有了人却已经老了。”
我把他的大别墅连同人发过去。
林林森呢?
有车有房,月薪过万。
还有屁!
迷月她选屁。
我常常想,人生要多厚着脸皮才能放掉过去忘记痛苦。有的人,可以如此能够这般,为何我做不到。
最后,林林森用着多了,积极又奋进,我也就才依依不舍的把迷月给他处了。
感情,我真不懂它,如果懂了,也就不那么痛和失败了。
可是小孙,我突然很想有钱。
以前,我会觉得钱多钱少无所谓,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我会如我父亲翩翩风度的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现在,我慌了,因为我没钱。
我不止一次做这样的假设――如果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就好了,一百万。
至少有一百万。
有了一百万,我就可以去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一套房子,然后,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以前,我觉得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不重要。
现在,我觉醒了。
远亲不如近邻。
独在异乡,还是异客!
我父亲说:“沈恩衣,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吗?你就是想去晴诺家,找晴诺玩。跟你说,只要你尾巴摇一摇,立一下屁股,我就知道你想要干嘛,必竟是我亲生了你。”
真的,我表现得那样明显吗?
我把酸奶,苹果,梨,瓜子,花生,糖,瓶装饮用水,充电煲一样一样的装进包包,去见晴诺,衣服也要挑一挑,因为许多年没见了嘛。
晴诺回家割草,挖地,然后拍成小视频放网上,一时在我心里大红。
她真的真实又接地气。
去见她的路,长满荆棘并且无从下脚。小时候迷恋的黑土地荒了。小时候迷恋甘甜玉露的井干涸了。小时候钻的竹林东拉西扯,早不成形。
倒是小时候采的野花还在,似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般坚强扎实的存在。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走的人少了,路又不见了。
因为是冬天,山顶上还有雪。路上的草也被霜榨得焦焦的。太阳一晒,人踩在上面悉悉簌簌,像脆了的酥油饼干。上山的路,只有山厥枯萎的叶子盖在上面。
也只有山厥枯萎的叶子无人问津,若是杉树枝桠,估计早就被人捡去烧柴火了。
路过那片杉木林,依然需要我无数的勇气。
其它地方还好,那片杉木林一进去,寒气渗骨,加上林中坟墓无数,真的须要胆量。
依靠和晴诺不停的对话,我顺利出了杉林,再一路而上,终于见到十几年未见的她。
她呀,理了个男士的头型,加上为人处事大大方方,倒也帅气当场。
她还在那任劳任怨的翻土呢!
我过去同她母亲打招呼。
我说:“不知道怎样喊您?”
她说:“随便。”
我说:“不能随便。”
她说:“那叫表嫂。”
我便唤她“表嫂。”我打开包给她发水果。她实在犟,推来送去。最后我跑了她才作罢。
本来一天能翻完的地,因为晴诺跟我去爬山,干不完了。
“干不完明天来。”她乐呵呵的唱歌说。
晴诺见了我,高兴坏了,那种感觉,只要她唤我一声“晴诺”,哪怕“晴诺”之后再无言,我也能感觉她十万分真实的存在。那么多年,她还是那种耿直豪爽的明朗可爱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