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婚戒应戴左手无名指!
“Nicolas,我想跟你说一件事情!”在阿珍和我说了那句话以后,我立马和Nicolas对起了话。
“什么?”当然是英语,他一边夹着火锅里面的一块肉一边问。
“我喜欢你!”我想都没想,就很直接地对他说了这句,而且还是非常顺溜地说。
我真想不到,我这句话居然吓着了他,他刚才夹菜的筷子还停留在火锅里面,但眼睛却忽然很惊讶地望着了我!而且,还是瞪大了眼睛望着了我,他,愣住了。
不过,这个时候,全桌的人也忽然间静了下来。
哦!原来大家都被我吓着了!
哎呀!阿珍在此时此刻可能都会觉得有点难堪了吧?都已经开口告诉了我,眼前这个男人很花心但我却明着来向他示好,她肯定觉得很无语。
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如果自己还没有接触过的人或事情,就不怎么会理会旁人的意见。也不怎么喜欢受舆论的左右。况且,眼前的情况也只是一家之言,听听就算了吧!这种思维,在当时还真显得有点一意孤行了。
“哦!等一下我们到中信广场的酒吧去玩吧!”这是阿珍的话,大概是看见大家都呆了,想制造一下一点活跃气氛吧。
“她在说什么?”Nicolas终于恢复了正常,为了避免尴尬并借机说句话,就这样问了我一句,因为阿珍说那句是中文。
“她说,等一下我们去酒吧玩!”我翻译了出来,并在那里坏坏地笑了起来。
吃晚饭,大家一起出去,欢天喜地地,坐上了2台的士,但我在此时却有点犹豫,应该我不知道应该上阿珍的那辆的士,还是Nicolas的那辆,尽管不远处Nicolas正在向我用力地挥手,示意我上他那辆。
还是和阿珍比较熟络,上她那辆吧,不然Nicolas还会在那里一直挥手的了。于是乎,我就上了阿珍的车。
中信广场那边的酒吧,是深圳的其中一个外国人聚集的地方之一,每到了周末,这里就会坐满了很多老外,或者很多带着狗狗的年龄白领人士。这里是一个类似天坛一样的广场,3面都有阶梯,正面有好几家酒吧,酒吧旁边还有很多太阳伞,每一把太阳伞下面就是一张木制的小长方桌,小小的,但很高,所以才需要到那种酒吧里面特定的有伸缩能力的高凳子来匹配,这样,就既可以在室内喝酒,也可以在室外进行了。
我们人比较多,坐在了一张大桌子旁边,不用说的是,一来到这里的我和Nicolas就坐在了同一边。我也不由比刚才稍微仔细一点去大量眼前这个靓仔了!
我就是这个德行,一看见了靓仔,就很难不被吸引,况且眼前这个是异国风情的靓仔?哦!原来他的眼睛是棕色的,头发也是。看清楚了!
往后,在SKYPE上,一些外国朋友和我聊天的时候,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肯定会问他们:你们的头发什么颜色?眼睛呢?皮肤呢?
“哦!你已经结婚了呀!”我忽然看见了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惊叹了一声。
“不!你看清楚,我戴戒指这里是右手!要戴在左手上的才是已经结婚了!况且,你看看!我这个戒指和这个手镯是一套的啦!”他说着扬了扬他的右手。
的确,他右手上戴着的是一套的男性首饰,形状好像是不锈钢,当然,我知道那不可能真正是不锈钢,是一个手镯和一枚戒指,棱角很鲜明的那种,手镯中间还有2天黑色的金属线,戒指当然也是同一款式。
“对了,结婚戒指是戴着左手无名指的!而不是右手啦!”身边的Luc 也在一旁说了一声。
哦!原来如此!
自从以前的小宗以后,我是非常小心翼翼的了,如果对方是个有妇之夫的话,我就是避之则吉的!省得以后有麻烦!即使是个老外!即使是个英俊潇洒的老外!
我不认为这是落后的什么想法!觉得只是现实而已,试想,如果一个男人会为了我去抛弃他的发妻,我又怎么能保证他日后不会为了令我的女人而对我也如法炮制呢?我很清楚自己在这些方面的实力!我没有这种本事,去为了一个自己的“地位”而去绞尽脑汁,事实上也没有这种兴趣!有时间,有精力,我不会去投入到对事业和工作的追求之中去吗?干吗要受这样的闲气呢?难道,10多年来的寒窗苦读,就是为了变成一个“后宫怨妇”?不!不可能!而且,我日后,就连“家庭主妇”都不会做!因为我只会做“事业女性”!
素闻老外们对婚戒这个东西是看得非常慎重的,已婚之人是肯定戴着的,所以,我是非常在意这一个细节的!
“Lucy,你要哪个?是生的还是熟的香肠?”哦,Nicolas忽然端着一盘香肠向我走过来。
“要熟的,谢谢!”哦,看起来似乎又挺有风度的,不亏是欧洲人哦!
接着,Luc也坐在了我的另外一旁。Nicolas今晚显然是被我的精致的五官吸引住了吧?估计Luc也是一样的。看见我和Nicolas有说有笑的,也来大家搭讪几句。
真难得,都是旧同事,可惜在到了离开的时候大家才看见彼此,想想,其实还真的挺好笑的。
“你有女朋友吗?Nicolas?”既然他说他还没有结婚,我理所当然就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哦,乘胜追击吗?像以前和你一样?!不过,这句话说出了口之后才记起阿珍刚才是的,Nicolas 很花心的!我又不由笑了一下,觉得自己问得有点多余了!
“我没有呀!”果然,他是这个回答。
不过,旁边的Luc却忽然之间小声问起我来:“我经常穿梭于龙岗和东莞,还有河源这几个地方,所以每到一处都会有‘女朋友’呢!你怎么看?”
“嗯……”当时的我还真的没有想出应该怎么看,只能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捱吧!“两个人都愿意,喜欢就好吧!”我后来是这样回答的。
“那你呢?Nicolas?”为什么阿珍说他很花心,难不成也是和Luc一样的原因?
不过,当时太容易为别人着想的我居然还去为他们想开脱的理由:是不是大家的国情不同,对“女朋友”一词的定义不同吧?
现在社会,何谓男友?何谓女友?反正这2个词语又不是有法律效率的,随便人怎么讲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