娥皇向恒生洞里道:“狒爷,我们做事,讲究个有始有终,你说你在申偶赛的最后时刻,忽然间不言不语,抽身而走,躲进这洞里算个什么事!”
洞里传出狒大寂寞的声音:“我不过就是口渴,想要喝口水而已,因为太喝不惯你们天国之水,所以,先回来喝口洞里的水,等得喝够了,这便回去继续比赛。”
狒大寂寞的话让龙媒和宗紫衣一阵翻白眼,心想,你连嘴巴鼻子都没长,还真是想见识一下你平时如何吃饭喝水。听道狒大寂寞又在洞里说话道:“诚如女王所说,这件事非要有个终结,但总其来说,是我与天使国娥皇女王的事情,所以,如果女王等不及,便就入洞来罢,除了娥皇女王自己,不经我的允许,外人任谁也不准私自入内。”
一顿,狒大寂寞的声音又从洞里传出:“我想,我与女王会在洞里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的……”说完,竟是从里面发出来一阵淫笑。因为笑得太过放荡,变了调 ,倒是听不出是不是狒大寂寞的笑。
听着洞里放浪、**、极具蛊惑而无所顾忌的大笑声,龙媒和宗紫衣的脸竟是红了,娥皇则气得从身上散发出一阵寒气。
大乘也是气得不轻,他想不到狒大寂寞终究也算是太虚空权威级别的存在,应该十分自重的,平常他也一贯以自尊自重的形像问世,没想到,内心里还保留着这么一个大龌龊,这会儿表现出来了,让人好不恶心。大乘怒声骂道:“狒大寂寞,你也算得个堂堂人物,事到临头,怎可缩头龟一样躲在洞里不出来,你出来,看我怎么活活捏死你!”
娥皇气得不轻,就要采取行动,龙媒和宗紫衣以为她受不得激,要入老狒的恒生洞去,赶忙拉住她,提醒她小心中了奸计。
娥皇哪有那么傻,再说,她天使国尊贵无比的女王,能随意进入一个透着魔气的雄性洞府吗?娥皇拔拉开龙媒和宗紫衣拉着息的手,叫两个随大乘师傅退后,退后,再退后,看我如何用对付骆可骑的手段对付他。
龙媒和宗紫衣与大乘就退后退后再退后,一直在太虚空里退出很远的地方,就看到娥皇女王以狒大寂寞的恒生洞府为中心,再次施展出在失忆迷宫的中宫,用以对付骆可骑的万幻身。娥皇用万幻身布排开天箭阵,重叠麻密地将恒生洞团团包围,一个个张弓支箭,最后问道:“狒爷你究是出来不出来?是个男人,你就出来。如若不然,从此之后,我娥皇可是再瞧不起你。”
洞里再不闻狒大寂寞的声息,只有一口口寒恨之意往外吁吐。
娥皇本意是想将狒大寂寞激将出来,但狒林寂寞明显不上当,反而是话也不说。娥皇等得心焦,也只有用一个意念,将天罗箭阵启动,一霎时,一万道弓弦弹响,演化成四面八方的奔雷怒电,携带着可怕的时空之力,急剧往恒生洞口涌聚而来,眨眼之间,便将时空爆炸之中将恒生洞裹缩成一个幻影,闪了一闪,便即不见。
远远观看的龙媒和宗紫衣,还有地狱里的大乘,眨一眨眼,再相互对视一眼,如在梦中,觉得刚才,恒生洞好象压根就没有在那里存在过一样。
那么,狒大寂寞在洞里给娥皇的天罗箭阵杀死了没有呢?
没有。
狒大寂寞深知娥皇天罗箭阵的厉害,一边在洞里与外面说着话,拖延着时间,一边在洞里往时空的更深层挖撅。狒大寂寞本以为恒生洞已经给自己挖得很深了,可仍然抵不住天罗箭阵万箭齐发所释放出来的巨大魔力,直接是陷入了时空闭缩年轮,一重重竟是被缩入进“冰川纪”的深层。
狒大寂寞穷亿万年来修炼的玄力损耗怠尽,昏了过去,再醒来时,垂垂老矣,变成一个满头白发的老魔,不过他有亿万年修炼的底子和修炼天赋,依然可以很快速的重新开炼。
向天使国申美的偶来大会至此结束。
大乘妖魔与天使国里的三位女士告别,自回地狱去了,他得回去看看他们的王,也就是地狱王了,在第十九重炼狱把那柄巨魔刀炼得怎样了,是否很快就可以脱逃上来。
娥皇与龙媒、宗紫衣也正想转回飘渺境,这时候,从地球上赶来复仇的幽浮不失时机的现身,问道天使国的王:“接下来,是不是就要把搜寻水晶魔球,天使贞身,以及侦缉那伙子帝国魔盗提上议事日程呢?如果女**得过在下,我倒是可以为女王提供一个线索。”
幽浮特别向旁边的龙媒和宗紫衣看了一眼,道:“象这么宝贵的线索,我只提供给女王一个人。”
又道:“如果,女王非要让我带去寻找这个线索,我也只能带女王一个人去。”
娥皇一听,立即命龙媒和宗紫衣,你们两个,这便先回飘渺境去罢,代我处理一下偶来会的善后事宜。龙媒和宗紫衣知道娥皇女这就要随着眼前这个长得不是很地道的怪物前往寻找线索,提醒小心中了这个家伙的诡计。娥皇向幽浮看了一眼,淡淡道:“我与他是旧识!”心说,他傻乎乎,是那种只会受人骗而不会骗人的主,他的话应该可以相信。
龙媒和宗紫衣一听,这家伙和女王既是旧识,倒是可以放心。于是,告别女王,先回天使国而去。哪知,自此一别,便再是不见女王回转,派了仙使四处搜寻、打听,也打听不到女王和那个自称幽浮的的半点消息——竟真是给那个长得不地道,全身莹莹发绿的怪物拐跑了。
直到许久之后,碰到地狱里的鬼,鬼类也在寻找他们的王,一问才知道,他们的地狱王竟也是给幽浮拐跑了。怎么拐跑了呢?其实地狱王在炼狱里炼成巨魔刀,杀死了第十九重魔炼王,非但从炼狱境界里安全的脱逃而出,更获得一个叫做狱炼魔球的宝贝,也算是对地狱王所受一番魔炼苦楚的额外补偿。
地狱王重新主政地狱不久,那幽浮就来了。幽浮很多年前来过一次,差点给地狱王当做十世修行的好人吃掉,难道活腻歪了,上门主动的送死来了?
不是。那幽浮来偷偷告诉地狱王一个十分严重的情况,而且,还是娥皇女王求他来给地狱王送这个信。
地狱王一听娥皇女王,神情变得十分郑重,叫幽浮别卖关子,快说。
幽浮就问地狱王,是不是曾经有一伙人,好象来自遥远的超时空帝国,他们来到地狱,商量着与地狱里做买卖,用天使国娥皇女王的贞身易换旁国的都城,也就是地狱底层的玄幻八阵?
地狱王听属下向他说起过这事,当即道:“是啊,有这么个事。但后来再没了下文。”
“有下文,有下文,”幽浮说,“那伙子帝国魔盗真个大胆,真个往天使国把盛放着女王真身的水晶魔球偷了,不幸没偷利索,给女王发觉,这就展开追击,一劲儿追到地球境界的元力时代,在那里展开一场争夺宝球的大战,结果,您猜怎么着?”
“猜不着,快说!”
“是,是,”幽浮说,“娥皇虽然武艺高强,但终究是一个女人,不是那伙彪悍的男人的对手,兼且中了奸计,最终战败,给拿获,缩囚到一个山洞里……后面的情形,我不说了,一个那么美的女人,落到一伙那么野蛮的男人的手里,我不说你也能想得到会发生什么。”
地狱王对娥皇女王的旧情未泯,噌地就从王椅上跳起,喝道:“这些个隐秘,你如何知道的如此详细!”
幽浮不卑不亢,道:“这就是所谓的无巧不成书了,因为我,这么些年里,一直就在那方境界里玩修炼。说起来,我与娥皇女王也是旧识,见女王落难受苦,也是于心不忍,乘帝国的野蛮人不注意,偷偷进入到缩囚的山洞,询问女王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我远不是那伙子帝国人物的对手,想要我将你救出来,没有可能,除了白搭上我一条性命,别没其它结果,但是如果娥皇女王受不得苦楚,想要自杀解脱的话,我倒是可以给她弄把刀偷偷送进来。”
地狱王怒道:“这是什么话,女王又不是丧失了希望,为什么要自杀?”
“就是啦!”幽浮说,“女王也是这么说。她说,如果你想救我,不必自己动手,只要把我在此落难的消息透露给地狱里的地狱王便是,他一直来有情于我,定然不会坐视我在这里受苦受辱。”
地狱王一把采住了幽浮,把幽浮吓得不轻,花容失色啊,以为自己的计谋给地狱王识穿了,哪知,却听地狱王询问:“她真是这么说?”
“真是,真是!”
地狱王一时冲动,竟是连地狱里的政治也不搞了,直接命令幽浮,这便以最快的速度,带我去那个什么无力修炼之境。
“哎哎,娥皇女王果真没有看错你,地狱里大王真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儿啊!”幽浮一边感叹,一边躬着腰在前面带路,他带领地狱王从此也是一去无踪。
大王失踪,地狱里众鬼象天使国的仙使一样,在大时空里展开了针对大王的搜寻和打听工作。地狱里众鬼的路子比仙使要广,饶如此,也是用了一段时间,才打听到大王中了那个幽浮的奸计,和天使国里的女王娥皇一起,被赤参果体缩入到一个咒力深狠的山洞中。
要问那幽浮为什么那么做,有一个原因可以很好的解释,他死变态嘛!
接下来,就是商量如何前往营救的问题了——只能是普通的鬼兵和仙使兵前往,地狱和仙国里的高手都不能去。为什么呢?侦探得明白,那里是地球,是一个十分平和的环境,时空架构脆弱,只适合平凡人的生存、居住,如果大修前往,不发动毁天灭地的功力还可,稍一发动,便就超越了那方环境的承受,直接从境界里漏出去了,去到又有什么用?
这说法自然不被天使国及地狱里的高手接受,立即前往做实验,实验的结果,真是这样子的。当他们象平常人一样落下去之后,还好,可一旦发功,祭出超自然的神魔之力,那方时空立即就会发生异常激烈的反应,一个玄级变幻,就会将他们易出虚荡的外太空。
不得已,也只能委派普通的鬼兵和仙使兵前往营救了。
一拔一拔的鬼兵和仙使分派到地球上去拯救大王,一拔一拔地中了幽浮的设置。幽浮在禁咒娥皇与地狱王的山洞不远处设置了十万欲望魔,无论天国仙使还是地狱魔鬼,一经进入,立即触发,引发可怕的**焚身。
一场一场的秽乱在地球上发生。
于是,才有了人间。
迄今,人性微蓝色的火焰还在欲望的边缘燃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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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至此,算是结束了。
终于给这本早先一直没有写完的故事一个交待,长长吁出一口气,觉得心里面轻松了很多。
写作就象种庄稼,写了不发表,等于种了不收割。但我因为没有写完嘛,就一直没有发表。
写作更象渔民撒网捕鱼,并不是每一网下去必捕上鱼来,很多时候都是网不到鱼的,大多时候只是网上一些小虾小鱼,但渔民并没有因此而收网回舟。
写作也是这样,你大多数时候写的作品都不招人待见,但不能因此就不干了——要怀有这样的信心,虽然大多数网下去不会有收获,但迟早能网上一条大的收获来。这也是我很早之前,听一位作家说的。
从第八十章起,开始补写,一个多月的时间罢,补了大约有小二十万字。这二十万字,全是草稿,没有经过任何修改,写完径发上去了,当中有很多错别字也不管,求的是一种写作与阅读的快爽感——我觉得我写的还是不够快,我觉得,我写得越快,读者读起来就会越爽。因为,我以自己的感觉,我写得越快,越不修改,回过头去自己读得就会越爽。这大概是时代快餐文学的一个特性罢!
所以,记得哦,快写莫改!连写连发!
但在以前,我的写作习惯是,写一个月,回过头去改两个月,,写一年的草,够我琢磨修改五年,因为我以前是学写诗的嘛,而且写的还是古典诗,特别讲究个咬文嚼字——这根本不适合编巨辐故事,写长篇小说。
谢谢看我书的朋友,哪怕只是来渺一眼,我写的不好,浪费了读者阅读的时间,真是对不起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