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恒毫不客气地说道:“老头,你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死吗,死之前记得把你的武功传下来,别带到棺材了啊!”陆恒惦记的不是这老头的葵花功,而是别的武功,他猜想这老头肯定有其他的武功,其他适合男人练的武功。
老头呵呵笑道:“二十五年前,我以为我很快就会死掉的,没想到病好了以后,还能坚持这么多年,最近这些年身体还挺正常的,真不知道还能活多少年啊!”
陆恒以为他六爷爷和吴爷爷活到九十多岁都算寿星了,但看这个老头,估计有一百多岁吧,老妖怪!
老头呵呵笑道:“我想跟你做个交易,你帮我保护姚芳菲和宁明娜那两个小丫头,让我自由地云游四海,我传你一门武功,让你战力倍增!”
陆恒有点心动,可当他瞥了一眼姚芳菲,想起她的身份,轻轻摇摇头:“算了吧!”姚芳菲是大明星,似乎越来越红,要是让自己保护她,就成了贴身保镖,要跟着她全国各地甚至全世界到处跑,陆恒现在还不太想过那种不自由的生活,再说让他一个几百亿身家的大富豪去保护她,姚芳菲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
老头看陆恒不同意,笑道:“你好好想想吧,我的那门武功,你修炼到第九重的话,绝对可以天下无敌,是真正的天下无敌,其他国家那些高手都不在话下,而且可以延年益寿!”
“修炼起来容易不?”
“以你的悟性,应该不难,不过修炼的时候有点痛苦,因为会洗髓炼骨,修炼时犹若身处炼狱,每练一层痛苦加倍,同时功力也会加倍,修炼到一定层数,真气自生速度奇快,无穷无尽,普通拳脚也能使出绝大攻击力,防御力无可匹敌,自动护体功能反弹外力攻击;百毒不侵,专门克破所有寒性和阴性内力……”
“啊,身处炼狱,每练一层痛苦加倍,还是算了吧!你还是找其他人吧!”
老头心道,我到哪里找个像你这样有充沛真气和绝佳根骨的人呢,要是再找不到,恐怕老头子我一身所学都要进棺材里了,便激将道:“臭小子,你这是有眼无珠,有眼不识金镶玉啊!”
“我再考虑考虑吧!”陆恒其实心里很想要那门武功,不过,唯一的问题就是,每练一层,痛苦加倍,也太苦逼了吧。
远处,一大群龙套在围着他们少年时期的偶像丽丽姐要签名照,其他人都在忙着收拾东西,没有人特意盯着陆恒这边看。一老一少在这里聊天,没人打扰他们。
老头难得遇到陆恒这样的习武奇才,想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翘翘了,心里不忍一身武功学识丢弃,一心劝说陆恒答应他的交易:“我给你练练看,其实没有很痛苦的,比女人生孩子的痛苦轻多了!”
“那你就来个起手式吧,我看看这功法到底怎么样……”
陆恒的想法很简单,他是既想得到那门武功,又不想去给姚芳菲当保镖。
当陆恒看到老头摆出来的姿势,觉得有点熟悉,忽然想到,那把转魄剑里的那个剑魂练功时不也摆过同样的姿势吗?哎,不对啊,那门武功是唐朝人吕洞宾编的,转魄剑是春秋时期越国人勾践命人铸造的。
陆恒低头细想,应该是自己之前判断错了,勾践只是一个普通君王,他怎么可能会有剑魄呢,唯一的可能是,转魄剑落入吕洞宾手里,转魄剑里的剑魄是吕洞宾的,吕洞宾有剑仙之称,只有他的剑术才有那么精湛,吕洞宾是道教全真派的,只有道教才有炼丹之说,才会有续命丹之类的丹药练法传承下来。
转魄剑里面那个剑魂就是吕洞宾!陆恒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一时满脸冷汗。
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吗?不可能有吧,可若是说没有,那唐朝剑仙吕洞宾的剑魄,怎么会寄存在转魄剑上,怎么会进入自己体内?剑魄里那些神奇丹药的古方和神奇戒指的炼制方法又是怎么回事?
老头看到陆恒低头沉思头上冒汗,连忙喊道:“小子,你怎么了?”
陆恒苦笑道:“我只是觉得这武功有点可怕,练起来可怕!”
老头子笑道:“这武功虽然难练,但每练一层,威力就飙升一倍,而且击中敌人,能够让敌人承受自己练功时的十倍痛苦,如果你练成第九重,世间没有人能够接下你的全力一击,就算能够接下,敌人承受的无限痛苦,也会让他马上自杀。”
陆恒还是摇头,他主要是不想给姚芳菲当保镖。
老头子没耐心了,递给陆恒一本书:“小子,你先拿去看看,能看明白,我们再谈以后的事,这本书深奥无比,你肯定看不懂,哼,到时候还得乖乖地求我!”
陆恒接过那本线装书,发现上面字是用毛笔写得,图是线描,旁边还有密密麻麻蝇头大的小楷注释,全是繁体古字和没有标点符号,一般人肯定是看不懂的。
陆恒以前在文学社待过,研究过一段古典文学,文言文还是能看懂的,要想看懂它还真不容易,除此之外,他有吕洞宾的剑魄,剑魄应该能帮他一点忙吧,他心里暗自欢喜。
“如果我看不明白,就还给你。”陆恒心想,等我研究明白了,再还给你,到时候就说不明白,反正打死不去给姚芳菲当保镖。
陆恒其实也说不清,他为什么不想给姚芳菲当保镖,许是不想离开其他女人漂泊远行,或许是不想让自己跟姚芳菲那么近,他怕自己又爱上一个女人,他现在女人够多了,烦透了。
陆恒把那本秘笈放在口袋里,却没有跟老头说任何承诺。
老头看陆恒的态度,猜测出陆恒心里所想,不过老头气量很好,没有跟陆恒一般见识,他觉得陆恒还是会乖乖地找自己的!
陆恒还想趁胜追击,看能不能把老头说的那个灵犀指弄到,姚芳菲和程宝宝换好衣服出来了。
姚芳菲左手挽着程宝宝的胳膊,另一只青葱玉手在陆恒面前轻轻晃动:“喂,你和宁爷爷聊什么呢?我们去逛街了,你来帮我和宝宝提一下东西吧!”
美女在面前,娇艳耀眼,陆恒忍不住打量了她一下。
姚芳菲脱去了那件长裙戏服,换上了清爽的夏服,带着粉色太阳帽,挺巧的琼鼻上挂着大大的墨镜,把巴掌小脸遮了一大半,黑色墨镜衬得她皮肤更加白皙娇嫩,她上身简单地穿了一件t恤,白色体恤,上面竟然印着她的头像,真够自恋的。
不过陆恒转念一想,暗自佩服姚芳菲的聪明,她穿着印着自己头像的t恤,其他人就会认为她是姚芳菲的粉丝,不会想她是姚芳菲本人,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掉很多不避免的麻烦。
陆恒忍不住往下看去,看到她穿着很短的牛仔短裤,短的几乎齐逼,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平底运动鞋,那修长笔直粉白的大长腿啊,好耀眼,好迷人,陆恒都忍不住向上前摸一下。
不过他的自制力还不至于崩溃到那种地步,瞥了一眼程宝宝,她还是刚才那套打扮,在此之上,多了一副大号墨镜和遮阳帽,大号墨镜也把她的脸蛋衬得好小好白皙。
陆恒此前跟好多女人一起逛过街,发现几乎所有女人都很享受逛街的过程,只要看上眼的都试一试,大部分东西试了不买,对陆恒来说纯属浪费时间,可女人们乐在其中,久而久之,陆恒越来越讨厌陪女人逛街,几乎算是有心理阴影了,连忙摇头,还强烈地摆摆手:“宝宝,你跟她去吧,我有事就先走了!”
程宝宝很乖巧地点点头,跟陆恒摆手。
姚芳菲经过刚才那些事情,对陆恒抱有极大好感和信任感,也不想少了陆恒这样一个提包的男人,故意恐吓陆恒:“你没听警察说吗,现在天马街头有割喉男啊,你不跟上来保护宝宝,万一我们遇到割喉男怎么办啊?”
宁明娜对陆恒说道:“我家老神仙不跟着过去,你还是跟着一起来,安全一点!”
陆恒瞥了一眼老头,老头闭上眼睛装睡,看样子也对跟女人逛街毫无兴趣。
陆恒心想,如果真的遇上那割喉的变态倭国人,宁明娜应该可以对付,但问题她只会重点保护姚芳菲,残留的割喉杀手是一对男女,如果两人分别袭击姚芳菲、程宝宝和那个丽丽姐,宁明娜恐怕难以救下那么多人,恐怕程宝宝会遇到什么不测,他没有办法,只得决定去陪她们逛逛,等买了点衣服,再把宝宝带走。
陆恒、宝宝、姚芳菲等人上了剧组为丽丽姐专门准备的保姆车,直驶闹市。
丽丽姐这种明星大腕,就算她不饰演女主角,也是铁定的第一女配角,剧组里不但配有保姆专车,还有很多专人伺候,这一次出门,她带上了两个保镖,两个彪形大汉,他们和陆恒都挤在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