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打上敌敌畏,不知死多少。”望着阿朵玉掌中,不用神识细致搜索,便根本无法察觉得到,比严重营养不良的发丝都还要细小数十倍,用肉眼根本无法察觉到的小虫子,张赫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这首被改编的打油诗。
春眠不觉晓,正好可以形容这种小虫子坑人的无声无息,让人中招于无形之中,仿佛春眠一梦,浑然不知天色已近破晓;处处蚊子咬,也很符合这种小虫子的特性,想必,被这种需要在显微镜下方能找到的小虫咬上一口,也应该跟春困时期,在睡梦中被蚊子咬上一口差不多,让人毫无察觉。
至于打上敌敌畏,不知死多少,则正好可以用来形容张赫的期待,期望这种居家旅行,杀人灭口之必备良药能够群杀一片,直接干翻一堆蜀山圣地高手的期望。
望着在阿朵的玉掌中一动都不动,仿佛就像一根细的不能再细的线头的小虫子,张赫忍不住弱弱的问道,“阿朵,这春眠不觉晓有神马威力?”
“春眠不觉晓,是一种只要能沾上别人的衣服,便会主动钻入人体的蛊,但若是没有下蛊之人的指挥,春眠不觉晓在钻进人体后便会像现在一样一动不动,直到自动死去为止。”
额,还有这种懒货?没人催它的话,居然就宁愿直接睡死,也不肯动一下?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被人发现,那这懒到死为止的小家伙又有神马威力呢?“那若是下蛊之人让发威的话,它能干神马?”张赫忍不住指了指阿朵手中的春眠不觉晓,满脸期待的问道。
“破坏中蛊之人的丹田。”阿朵满脸傲然的补充道,“而且,因为春眠不觉晓的超强吸附能力,除非中蛊之人自毁部分丹田,直接在丹田内震碎它,否则的话,中蛊之人永远也不要想将它bi出自己的丹田,而且,只要春眠不觉晓一旦被催醒,它便会一直吞吃中蛊之人的丹田,直到将中蛊之人的丹田全部吞吃完,方才又会再次沉睡过去。”
真有这么厉害?不是张赫不相信阿朵,而是这小虫子的恐怖程度实在太过耸人听闻了,所以,张赫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转向了龙傲天和诸葛喧敖,玩笑般说道,“老龙,老诸葛,要不,你们两谁试试?”
阿朵也被张赫的话激起了兴趣,满脸含笑的望向了诸葛喧敖和龙傲天,但一想起阿朵之言,两人却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再看看阿朵人畜无害的笑容,两人便都忍不住想吐了。
丹田呀,修真者的命--根--子。
被你这么一弄,就算我们自毁部分丹田,确保不被这阴险的小虫子给弄死,那也会修为大幅度下降呀,而且,丹田受损,要是找不到合适的疗伤圣药的话,难说这辈子修为便也再难寸进了。
但最最关键的还不是这,因为丹田对修真者的重要性,所以,不到bi不得已,谁也不会想着要自毁部分丹田,如此一来的话,在狠不下心的延误中,丹田势必会受到更重的伤害。
望着依旧一动不动的春眠不觉晓,龙傲天忍不住开口了,“那这小虫子吞吃丹田对的速度有多快?”
“以你元婴期的修为,你的丹田应该够它吞吃三十秒左右。”
额,这么狠?再看龙傲天和诸葛喧敖,脸色则猛然大变,这次,他们是真的想吐了。
因为他们知道这小虫子的威力,一旦中蛊,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内不惜自毁部分丹田,以弄死这恐怖的小虫子,换成其他人,只要稍微犹豫那么几秒,或十几秒,那自己辛辛苦苦锤炼出来的丹田,就有小一半不在了,然后,再自爆一部分,那至少就得有一多半的丹田没有了。
如此一来,就不只是修为下降那么简单了,很有可能,修为会掉得一半不剩,而且,这还是因为他们是元婴后期的超级高手,丹田足够凝实,这要是换成一般的修真者,那下场肯定是丹田被毁,修为尽废。
望着两人精彩纷呈的表情,张赫也猛然升起一阵想吐的感觉。
尼玛,太狠了。
若非阿朵是哥的老婆,难说哥也有可能就这样被坑死了,张赫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阿朵曾经说过的话:宁人阎王,别惹蛊王;宁惹蛊王三千,别惹蛊王传人一个。
看样子,苗疆流传甚广的至理名言,果真不是空穴来风。
看这架式,苗疆蛊王肯定在无声无息中玩死过不少绝世高手,但蛊王已经是功成名就之辈,不会再轻易出手,可蛊王传人就不一样了,因为面临着争夺下一代蛊王的挑战,所以会不断的尝试各种下蛊之法,以提高下蛊的能力。
正如现在的阿朵一样,就像处在青春躁动期,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熊孩子一般,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
虽然阿朵信心满满,但张赫可不敢让这个求知欲极强的家伙去胡乱折腾,因为既然下蛊,那自然就得在合适的时机,让它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既然薛坤敢出面对付回春堂,张赫就没打算让他再活下去,所以,他迟早会死于春眠不觉晓的嘴中。
虽然,阿朵很自信春眠不觉晓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但谁又能保证百分之百不会被人发现呢?再说了,一旦薛坤真死于春眠不觉晓之手,谁又能保证蜀山的人不会顺藤摸瓜,找到阿朵?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阿朵直接参与到此事中来。
身为男人,作为老公,张赫当然不能接受自己的老婆去冒险,所以,张赫决定亲自出马,“对了,阿朵,这个春眠不觉晓要怎么才能让别人中蛊?”张赫认真问道。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只要将它扔到别人的衣服或者头发神马上,它便会自动钻入别人的身体。”张赫忍不住白了眼张赫,方才淡淡的说道。
额,这么简单?“然后呢?”张赫忍不住追问道。
“春眠不觉晓入体后,会缓慢游弋至中蛊之人的丹田边缘,但却又不会进入他的丹田,只会在丹田附近的某处身体组织内沉睡下来,不会给中蛊之人带来任何不适,除非,它再次接到下蛊之人的指示,否则的话,它便会一直沉睡到死。”
额,这么阴险狡诈?不过,这小玩意确实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必备利器,想想春眠不觉晓的强大威力,张赫的心瞬间变得火热起来,“对了,阿朵,你有多少春眠不觉晓,要不,给我三五百只玩玩?”
这次,轮到阿朵想吐了。
“你以为春眠不觉晓是神马,地上的蚂蚁呀?三五百只,你做梦去吧。实话告诉你,春眠不觉晓极难培养,这一只是我师父花了整整三十九年,费尽无数心血才培养出来的,若不是因为我师父不放心你,也就不会送我,其实,这是我师父交给我的保命法宝,也是你敢始乱终弃后的必须要承担的后果。”阿朵忍不住白了张赫一眼,恶狠狠的说道。
额,这次,又轮到张赫想吐了。尼玛,幸亏哥虽然有点色,但好歹也还是一个很负责人的男人,要不,估计早哥就死翘翘了,张赫可不敢认为,自己真的始乱终弃的话,阿朵还会手下留情,也不敢认为,阿朵找不到将春眠不觉晓送入自己体内的机会。
至少,阿朵要是存心想要弄死自己的话,完全可以最后再勾引一次哥,来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分手式OOXX,顺势将这小虫子送入哥的体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望着阿朵似笑非笑的表情,张赫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恶寒!不过却也随即又释然了,哥会始乱终弃吗?很明显,不会。所以,阿朵虽然有千般手段,但却肯定不会在哥身上施展的。
张赫虽然很想用这春眠不觉晓去暗算一把薛坤,但一想起这是阿朵的保命法宝,张赫又不忍心用它了。确实,当受到致命威胁时,纵使不能力敌,但应该还是有很大几率将这小玩意无声无息的送入敌人的体内,从一举逆转,反败为胜。
“阿朵,你还有木有别的方法?”张赫强忍着强烈的想要坑死薛坤这白痴的欲望,凝望着阿朵,认真问道。
“有倒是有,但却只能直接杀人,没法确保能隐藏在那白痴体内,不会被他发现。”阿朵温柔的说道,“张赫,你就放心吧,虽然我战力不算顶尖,但保命手段还是挺多的,这春眠不觉晓,你就先拿去吧,不过,你一定要记得在三年内帮我拿回来,因为它不吃不喝的话,最多只能存活三年。”
说话间,阿朵便不容分说的拉起了张赫的右手,轻轻抖动了下玉手,将一动不动的春眠不觉晓抖落在了张赫的手上。
这是阿朵的心意,也是阿朵的爱意!张赫忍不住升起了一阵浓浓的感激之情,然而,就在张赫还没来得及表达感激之情时,一直一动不动的春眠不觉晓却猛然蠕动了起来,而且,眨眼间便在张赫毫无知觉中将一般身躯扎入了张赫的手掌。
额,这么厉害?张赫不由自主的紧张了起来,阿朵则随即掏出了一个小木哨,吹出了一声奇怪的音调,哨声起,春眠不觉晓随即便无声无息的缩回了钻进张赫皮肤的身躯,再次一动不动的呆在了张赫的手掌上。
“张赫,你去吧,你只要想办法将它放在薛坤的衣服,或者是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上就行了,感觉到陌生人气息的春眠不觉晓,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钻入敌人的体内。”阿朵将小木勺递给了张赫,认真交代道,“记住,三年内一定要帮我拿回来,这可是我师父的心血结晶。”
张赫接过了小木勺,一句话都没说,但脸上却是满满的决然之色。
这是阿朵的心意,也是阿朵的爱意,纵使蜀山圣地再强,三年内,哥也一定会弄死薛坤这个白痴,将阿朵的心意和爱意拿回来。
仿佛誓言的声音,在张赫的脑海中不断震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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