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龙星宇话中的意思,其实这座圣殿的主人也是能够听明白的。显然龙星宇不愿意去做利人不利己的事情,而他也确实没办法去要求龙星宇做什么,所以,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要求的说法,他想要让龙星宇帮忙,那么就必须拿出诚意来,而且因为关系到他晋升半圣巅峰层次,所以他也不能随便的就用一些小东西来糊弄龙星宇,至少,也要对得起龙星宇的付出才行。不然的话,什么都不给人家,而他自己坐等回复,并且突破实力瓶颈,那怎么也说不过去的。虽然他和青莲剑尊是合作的关系,不过想来这一点上,青莲剑尊也不会帮他。
当然,他是不知道龙星宇在吸收天煞之力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是得利了。而事实上,在他看来,吸收那么多的天煞之力,哪怕龙星宇实力再强,并且拥有的那种能力再厉害,也不可能办到这种事情,所以,他如果不能拿出足够的报酬,那么就别指望龙星宇能够帮他。所以,为了能够重塑法则神体,并且能够进阶半圣巅峰,他也只有让龙星宇“宰了”。
“这样吧,我到时候便以这座圣殿作为报酬,你也领悟到了生命规则的力量,我想,在这里修炼,你对生命规则的领悟速度将会非常地快。”这座圣殿的主人不由地说道。
“哦!你是认真的吗,你真打算到时候将这座圣殿给我来作为我出手的报酬?”龙星宇有些意外地看着那张脸,心中忍不住有些疑惑,照他推测的,那家伙怎么说也不应该这么大方才对,按理说,在恢复肉身后,他肯定需要借助这座圣殿来将实力完美地融合,然后借助圣殿的力量来领悟生命规则的力量。到时候,他的实力将有可能得到巨大的突破。
可是现在,这家伙居然说要将这座生命圣殿给他,这就有些太出人意料了。毕竟,就算他能够驱逐这座圣殿中所有的天煞之力,这其中的价值虽然非常大,但是相对来说,却应该没有这座圣殿对这座圣殿主人的价值大才对,这家伙为何会这么轻易就放弃这座圣殿,而目的仅仅只是为了能够驱逐天煞之力,恢复这座圣殿的聚能能力,然后借此重塑法则神体,从而得以突破到半圣巅峰级别。相对于这种眼前的利益,可以说这座圣殿未来所能够给他带来的利益,将会多的多。而龙星宇能够看出来,这座圣殿的主人应该不是那种为了眼前利益就不惜一切代价的人,怎么这件事情上会有这种表现呢。
心中不解,龙星宇也没急着答应,他只是沉吟地看着那张脸,并且不时的皱皱眉头。然而,看到龙星宇这番表现,这座圣殿主人却是感到有些意外了。他没想到,龙星宇居然在这种事情上还要迟疑这么久,莫非是觉得这样的代价不够,可是他现在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因而他还真怕龙星宇不满意他开的价。
“如果你不满意,那我也没办法了,我手中最有价值的,就是这座生命圣殿了,当初我得到他之后,便一直在不断地收集天材地宝将之升级增强,为此我可是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和精力,当然那些物资的投入更是无法计算的,我想,就算一般其他神尊所拥有的全部财富加起来,也绝对比不上我这座圣殿的十分之一。要知道,我这座圣殿中可是还有着一个庞大的位面,虽然那个位面有些问题,但是只要有高手愿意帮忙改造,将之塑造成一个真正强大的位面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在这里可是有着我用生命规则之力创造出来的殿堂,也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座秘殿,在这里,对于修炼生命法则和生命规则之人而言,将会是最好的所在。虽然说对于生命规则的领悟速度不会有多快,而且也有一定的限度,但是只要有个领悟生命规则的人不断将感悟添加进来,那么便可以给其他修炼生命规则之人的提升带来巨大的帮助啊。”这座圣殿的主人不禁说道。
听着这座圣殿主人的话,龙星宇一开始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这座圣殿虽然非常地稀罕,同时具备着非常特殊的效果以及一个特殊的位面空间。但是这一点却是无法和他的真龙圣戒相比的,他那真龙圣戒可是他大哥亲自打造出来的法宝,其中蕴含着各种规则之力,这可比单一的生命规则创造出的一座圣殿价值大的多。而且说物资,他的真龙圣戒中,可以无限出产,这似乎也是因为他大哥利用了创造规则以及一些其他的规则之力的缘故。
此外,真龙圣戒内部可是有着好几层空间,就现在来说,第一层空间与第二层空间的一个位面已经被龙星宇给掌握了,第三层空间也已经对他开启,他随时可以去找寻其中的控制中枢,并且将之控制。而就现在来看,第一、二层空间,就已经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好处。其中,第一层空间是一个庞大无比的位面大陆,虽然有极限,但是因为第二层开通的缘故,那个位面被扩张了无数,这使得其中的各种物资出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而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龙星宇所能够得到的低级修真物资将会是所有人都无法想象的。
当然,对于那些物资,龙星宇自己自然是不可能再去使用了,毕竟他的主魂都已经达到神人级别,而他这个分魂也是达到了绝仙境界,对于那些修真界中的极品天材地宝及晶石,他是根本就不需要了。
不过,这些东西他本人虽然不需要,但是给他的势力使用却是再好不过,毕竟他现在也是有势力的人了,没有物资又如何能够壮大呢,何况他的目标可是要将自己的势力建成超级势力的存在,而这其中所要投入消耗的资源,可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而且,龙星宇有一点是很受限制的,那就是他现在只是在真龙戒内部发展势力,而要到外界发展,那么限制太多,不说其他的势力,光说要想找到一些不错的位面,甚至是适合修炼的星球或者大陆,都是非常困难,而他借助真龙戒第一层空间的无限资源供应,却是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至少,他今后要想在各个位面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就有了充足的后备物资。只要到时候利用七彩琉璃镜的镜子通道将各个凡间界位面连通到第一层空间内,那么就可以完美地进行调配,无论是人员还是物资上,都将会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援。
事实上,就算这真龙戒内的空间作为中转站,也已经是非常有战略意义的了,无论是物资的调集,还是人员的支援,都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作用。当然,前面那个物资调配,其实基本上是不需要考虑了,毕竟只要有足够的人力,那么物资几乎是无穷无尽的。而真正具备重大战略意义的,实际上还是人员的调配支援问题。
想象一下,当他建立在某个位面上的星辰宗势力因为受到其他大势力的挤压而面临危机时,对方如果在进攻星辰宗宗门之地的过程中,这边却是迅速地从其他位面调集人员进入真龙戒空间,然后通过镜子通道去往那个位面,到时候将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呢。可以想象,当那些想要捏软柿子的势力来到星辰宗宗门后,却是突然发现原本数量不过数万或者数十万的星辰宗门人一下子变成了数以亿计,那个时候,他们的心情将会是如何,而且如果其中还有着无数实力到达大乘期的高手在内时,那些势力成员将会如何的精神崩溃。
事实上,这一点上,对于龙星宇在各个天界位面建立势力时也一样能够起到作用,毕竟他现在的星辰宗内,仙人以上的高手也已经非常多了,而他们的存在,势必会被分配到各个天界位面,到时候力量分薄,很容易被那些大型势力排挤,毕竟,那些老牌势力的仙人高手数量怕是能达到百万以上。而星辰宗的仙人高手数量却是远远不到这个数,而且分到各个天界位面,那么一个位面一个人都未必够,而到时候就算能够得到发展,可是一个天界位面能够拥有的仙人以上级别高手的数量怕是也不会达到百万之数,而若是让人知道星辰宗具有无数的极品物资,那么肯定会引来各方势力的侵袭,到时候就算星辰宗的个体再强,只要不是达到神人以上级别的存在,那么真实的意义就小了许多,到时候想要守住,难度会非常地大。
而若是有了这真龙戒内的空间作为中转,那么一旦遇上有人发动进攻,那么星辰宗届时就可以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起来以作应对,届时,各个天界位面的星辰宗弟子都聚集在一起,人数上绝对有着绝对的优势,而且星辰宗内部修炼的法诀基本都是各个大势力或者超级势力内的功法典籍,威能无双,在功法上可以说也将具备强大的优势。加上各种超级极品的法宝加身,怕是就算遇上神人都能不悚。甚至,在龙星宇计算下来的结果中,只要星辰宗届时在各个天界的人数总和能够突破亿数的话,到时候只要聚集在一起,那么就算面对神君高手都有可能具备一战之力,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给这些门下的弟子灌输一种联合作战思路,就配合方面,需要多下工夫。
龙星宇很清楚一点,在三界之中,虽然大部分势力的人数都能破万,并且各方势力虽然或多或少拥有着合击术,但是能够参与到合击之中的人数怕是不会过百,上千的那更是凤毛菱角。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合击之术确实是具备着无与伦比的威能,越数级击杀强敌,那也是没什么稀罕的事情。
但是,通常而言,这种合击之术在越阶挑战上,效果几乎没有,哪怕有千名仙尊高手联合施展合击术,也是不可能奈何地了真正的神人级别的高手的,毕竟,神人高手基本都是经过飞升池的洗礼,成就了法则神体,哪怕不是完全由法则构成,但是却也不是一般的攻击能够伤害到的。
而一般来说,就算达到神尊级别,想要将法则领悟到超过百分之一也都是极为困难的,而这样的层次,想要对神人高手构成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成为了神人拥有碾压仙人级别高手都能力的来源。
但事实上,这一点,龙星宇却有着自己的想法,法则神体虽然强大,但是那些神人所能够塑造的法则神体毕竟不是完整的法则实力构成,就某些程度而言,实际上是非常地脆弱的。如果一个仙人能够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法则感悟度,那么便有击伤甚至是击杀最低级别神人高手的可能。就算不说法则感悟度,如果有数量的优势,同样可以实现这一点,当然,一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毕竟大部分势力都不可能将千名以上的弟子培养的具备联合攻击的融合威能。所以对于三界各方势力而言,这种事情只存在于传说。
不过龙星宇却不认为这不可能达到,只要数量破万甚至上十万,那么如果能够施展联合攻防,就算是面对神人级别的高手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而若是人数更上去,那么所能够对付的神人将会级别更高。若是有数亿神尊巅峰的高手联合,龙星宇相信,就算是面对神皇都可能有着一战之力。而理论上,除了圣尊高手外,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仙尊高手,那么就算是面对半圣巅峰的强者也未必不能一战。至于圣尊,他们则是法力无边的存在,就算人数再多,他们只要利用天道法则压下,那就是碾压,就算是无数神尊联合,也是没有半点获胜的可能。当然,类似青莲剑尊以及傲天剑尊这种具备特殊手段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