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利和维肯眼见木天凌一步一步的向他们走近,却被后者的气势所慑,直到他们相距不到几米时,希特利才反应过来,把转马头就想跑。
“维肯,还不快跑?”
希特利反应总是比维肯强一些,但可惜,他遇到的是木天凌。
木天凌挽了个剑花,将百花掷出,正中希特利后心,将他打落马下,随后连赶三步,捡起剑来,搭在后者的脖子上。
“别,别杀我!我就是个过路的!”小黄毛希特利哆哆嗦嗦地举起双手。
木天凌一乐,摩擦了一把他头上的黄毛,笑道:“你怎么不说你是打酱油的?”
“我……”希特利满面堆笑,只是笑的却比哭的还难看,他转眼正看到维肯要逃,便脱口而出道:“维肯是托戈的剑侍,你要找麻烦,就去找他呀!”
木天凌依样画葫芦,用百花将维肯打下马来。
希特利见木天凌手上没了武器,心中大喜,挣扎着起来就要跑,结果后者又从腰间拔出匕首,搭在了他的脖子上。
“你不是过路的吗,这么着急地跑什么?”
希特利眼睛滴溜溜地转,额头上直冒冷汗。
“当心,刀子很锋利。划破了食管可吃不了羊肉了!”
木天凌发出一声警告,随后朝他们的脸上来回扫了一眼,又道:“我现在问你们几个问题,谁答得好,谁就能活!”
维肯涨红了脸,想要站起来,却被木天凌一脚踹在腿弯处,身体不自觉地半跪在地上。
“我最讨厌别人打断我说话了!在我话还没说完之前,请不要做出任何举动!”
看到两人跪好,木天凌勾起嘴角,方道:“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骑着黑马的白发女孩?”
“有!”
“没有!”
希特利和维肯几乎同时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
木天凌踹了一脚希特利,这个小黄毛怎么看怎么不老实。
他怒道:“到底有没有?”
“没有!真的没有!”
希特利被他吓到了,把脖子都缩了起来。
“你们确定?”木天凌用狐疑的目光来回扫视着这两个人。
不科学啊,从科霍尔到这里就这么一条路,丹妮莉丝总不可能凭空消失了吧!
“确定!我发誓,绝对没有见过你说的人。”
木天凌皱眉道:“你们是黄金团的佣兵,哈利.斯崔克兰的部下?”
“是!”
“不是!”
二人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到底是不是?别给我耍花样!那个疯大个的下场,你们都看见了吧!”
木天凌怒了。这两人没一个省心的,不知道自己正在气头上吗?
维肯黑着脸道:“确实不是!”
希特利见木天凌杀人般的目光向他转过来,吓得亡魂皆冒,忙辩解道:“虽然现在不是了,但我们确实在黄金团效力过!”
“哼!”
木天凌冷哼一声,他对黄金团没有好感,上次如果不是急着带舰队返回弥林,非在瓦兰提斯就把他们干掉。
厄索斯剩余的大势力不多了,除了居无定所的多斯拉克人的卡拉萨,就只有几个大型佣兵团值得他关注。黄金团无疑是其中最负盛名的一个。
在木天凌的眼中,他们就是行走的积分呀!
“说,到底怎么回事!”
维肯垂下脑袋,沮丧道:“哈利.斯崔克兰最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呆在瓦兰提斯北郊没有动作。因为长时间没有参加战斗,实在缺钱花,托戈就带着我们脱离了黄金团,试试看在科霍尔这边能不能接到生意!”
原来是逃兵啊!不过他们既然是为钱卖命的佣兵,谈不上什么忠诚,跑也是正常的。
木天凌现在孤身一人,做事不太方便,倒是起了收小弟的心思。
他思衬一番后,露出一个自以为很亲善的笑容:“接什么生意不是生意,我这里正缺两个侍从,你们有没有兴趣?”
希特利的眼睛一亮,这也反转得太快了吧,不过能保住性命就是好事,他忙点头道:“愿为大人效力!”
他见维肯还半蹲着在地上发愣,就起身给了后者个脑瓜崩:“维肯,还愣着干嘛,快点拜见这位……大人呀!”
希特利满面堆笑道:“大人,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温斯盖.伍兹!”
维肯听后猛地站起身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木天凌道:“可是扑灭瓦兰提斯大火的温斯盖大人?”
木天凌一愣,自己的名气都这么大了么?
他故作淡漠地点点头道:“我只是控制住了火势,熄灭大火的功劳应归功于拉赫洛大人。”
“去他妈的拉赫洛,那些红袍僧唯恐火烧得不够大!温斯盖大人,如果没有你,我的母亲恐怕就葬身于火海了!维肯在此立誓,愿意效忠于你!”
粟色卷毛维肯再次半跪下,神色庄肃,望着木天凌说道:“我的曾曾祖父是维斯特洛的骑士,跟随依葛.河文来到厄斯索斯,并世代在黄金团效力。黄金在上,寒铁在下。我愿意成为温斯盖.伍兹大人的侍从!”
维肯一宣布向木天凌效命,就立马和他掏了心窝子。
“温斯盖大人,我刚才见你和托戈战斗的时候,剑好像损坏了。”
木天凌一看,刚花了一千积分兑换的百花剑尖都给折了,硬是变成了双刃刀。
百花毕竟不是什么好剑,破甲效果实在是差了些。一千积分换来的东西就这么废了,令他欲哭无泪。
“大人,我这里有一柄剑,您尽管拿去用!”
维肯从自己的马鞍边的包裹里拾翻了半天,拿出一条用布裹得严严实实的棍子。
“这就是你说的剑?”木天凌指着那条布棍,长大了嘴巴。这小子不会给我玩什么指鹿为马的把戏吧?
“是的,一柄好剑!”
维肯开始解布条,最先露出来的是剑鞘。剑鞘很普通,就是那种随处可见大路货。
这特么是一柄好剑?木天凌对此深表怀疑。
但是随着维肯的动作,剑柄也露了出来,长长的剑格中央镶嵌着红宝石,剑首金黄。
奶奶的,只凭这份华丽,木天凌就断定这把剑定然价值不菲。
“你这把剑从哪里来的?”木天凌伸手接过这把剑,拔出剑来,只见剑身雪白,剑光褶褶。
“嘿嘿,温斯盖大人,这是维肯从潘托斯带回来的瓦雷利亚钢剑,既轻便又锋锐。”希特利贱笑道,“总有一天,伊里利欧总督会发现自己丢了一些东西。”
“瓦钢剑?”
木天凌把剑拿在手上随意挥舞了几下,果然很轻,比起百花也差不多,但却比它还长了几分,整剑几乎有一米二左右!
“温斯盖大人,先祖的荣耀我从未忘却,我们家族无时无刻不忘返回维斯特洛大陆。这柄剑是依葛.河文的遗物,剑名黑火,希望大人能善加利用!”
坦格利安家族的家传宝剑就这么轻松地到手了?
木天凌拿起黑火朝百花砍去,火星四溅,百花上竟出现了一道米粒大的豁口。
他细细的看了一眼,确定自己没有眼花,不由大喜道:“若是丹妮见了,一定很开心。维肯,干的漂亮呀!”
木天凌说着说着,忽然脸色一垮,整个人就像霜打的茄子般无精打采。
他新得宝剑,内心本极度欢喜,只是一想到丹妮莉丝现在还下落不明,就又高兴不起来了。
我的陛下,你到底去哪里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