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康泓转念一想,这倒是个拿下对方的好机会。宋康泓早就想拿下宋康程,将他胞弟宋康黎换上,以此达到完全掌控宋家的目的。
宋康泓这边的人与他所想一般无二,虽然没有立刻表达对宋康程立誓的态度,但心里恨不得立马白纸黑字。
而宋康程这边的人坐不住了,宋康程说话他们深信不疑,办事更是拥护!可此事事关重大,关乎他们今后的命运,关键是他们并不清楚宋康程的用意。
“依我看,此事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对对对,此事事关重大,不可莽撞。”
“不如……改日再议……”
“改日也好,改日也好……”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目光都投向宋康程,宋康程严肃道:“我意已决,不必在意,取笔墨来!”
为了动用七匹紫鳞踏云兽,宋康程竟然以副家主大位作保,这件事比先前更为轰动。
秦铁歌甚为感激,进了书房扑通跪下,二话不说纳头便拜。给宋康程重重磕了三个响头,磕完爬起来又深行一礼:“大恩不言谢,程叔大恩,日后必报!日后若有需要,秦铁歌肝脑涂地,义不容辞!”
“哈哈哈!”宋康程大笑。
一把拍在秦铁歌肩头:“你小子,孝顺、重亲情,仁义,没看错你!不过我这么做可不是为了让你感激我。这里面有太多的事,太多的感情,我就不一一讲了,只告诉你两点,第一,你娘与我夫人情同姐妹,小可不可不救!第二,此去南疆不仅是为小可寻药,还有其他。所以,你不必感激我!”
话是这么说,但这毕竟是救命之恩,秦铁歌感激不尽。
而且,那些宋康程为什么会不惜家主之位也救小可的疑问,一瞬间消失在秦铁歌心头!
秦铁歌当下提出要去南疆,宋康程连连摆手:“这可不行!你可知道我为何将族中仅有的七匹紫鳞踏云兽全部派出?实话告诉你,若是再有七匹,十七匹,二十七匹,我一样派出去!你小子应该明白,此去南疆路途遥远,一路凶险!一队七骑真的太少太少!可是没有办法,只能在人员实力上下功夫了!”
秦铁歌听着不禁点头。
宋康程接道:“而你小子实力太低,说句不好听的,去了就是个累赘!再有,你若有个三长两短,让你娘与小可怎么办?”
最后这句话点中了秦铁歌的七寸,他若有个三长两短,他若回不来了,他娘和小可怎么办?
“行了小子,回去吧!好好陪小可,安心等待三个月!”
“多谢程叔!日后用得着我,刀山火海,没有二话!”秦铁歌又行一礼,退出门去。
书房的门刚合上,通往里间的门帘挑起,一名美艳绝丽,优雅如兰的美妇走了出来。
宋康程在案边坐下来:“这小子重亲情,够仁义,救妹子的大恩,这小子卖给我了!”
“希望你没有下错注。不过你可不能害了他,他毕竟是荟娘的儿子。”
胡月娘香气如兰,身姿妖娆,虽然将近四十岁的人了,但在灵食、灵药的滋养下,整个人由内而外的处于年轻状态,身段、脸蛋、声音不过二十四五岁。
二十四五岁,优雅端庄的美妇,何其动人?
宋康程将她拉入怀中,轻抚她粉
嫩迷人的脸颊:“放心吧夫人,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让他成为死士!”说着,手中银光一闪,多了一把精致、精美,锋利无比的短刀。
“就如同这把刀,利器是用来杀人来,所以,要对它百般爱护,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它的锋芒,随时为你杀人!”
“你真认为他是一把利器?”
“他不是一把利器,他是一把锋利的凶器,只不过,需要锻打、磨砺!”
秦小可剧毒可解,秦铁歌如释重负,压在胸口的大山瞬间不见,整个人都轻松愉悦起来。就刚才回来路上,被一蜜蜂蜇了个大包,他也高兴,还为那蜜蜂念往生咒。
他喜欢蜜蜂,蜜蜂蜇人便会死去,明知是死还要攻击,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这是一种为家、为国、为了民族,不惜一切的大无畏精神!
秦铁歌对这小生命肃然起敬,为了他娘与小可,他也可以不顾一切!
人有忘年交,可以忽略辈分与年龄。人与自然万物一样可以打破物种的隔膜,成为朋友,只要你尊重他,喜欢他!
从今天开始,小蜜蜂就是他的朋友了!因为它们勇敢、勤劳、团结!
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与许多生物做朋友,比如说牛,他见过一头头的牛为人类付出了多少。
耕犁千亩实千箱,
力尽筋疲谁复伤?
但愿众生皆得饱,
不辞羸病卧残阳!
他尊重牛,喜欢牛,牛任劳任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死了还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人类,让人果腹,给予营养。
狗也不错,可以看门,也能果腹养人。狗忠诚,认主,可也狗仗人势,品性优劣一半一半!
狗不会成为他的朋友,因为他不会与一条狗做朋友。与狗做朋友的人,估计不是内向,就是不合群,或者职业有关,或者年迈无子、儿女不孝,没有多少朋友,一个人寂寞难耐,孤苦伶仃。
秦铁歌爽朗,外向,天下朋友交不完,怎么轮也轮不到一条狗!
狗最多算个宠物,关键是好说不好听!
狼心狗肺,狐朋狗友,猪卑狗险……
狗头军师,狗头鼠脑、狗走狐淫,狗眼看人,狗颠屁股,狗屁不通!
狼行千里食肉,狗行千里吃屎,有个吃屎的朋友,秦铁歌丢不起这人……
秦小可无事,秦铁歌看什么都顺眼。看到屋里有苍蝇他也不打,还故意掰碎一块糕点放桌子上:“吃吧,吃吧,赶紧过来吃吧!”
活着真好!你想活,别人也想活,小昆虫、小动物也一样。
“从今天开始,三个月不吃肉!不打蚊子!不打苍蝇!来吧,来要咬我吧!”
……
七天后,远行一切准备妥当。
凌风城外的大道上,七人七骑在众人凝重、期盼的目光中,披着晨雾与朝阳,向着南方,向着天边,向着那未知的世界,打马如飞,飞驰而去。
朝阳、晨雾,七人七骑,看着渐渐远去模糊的背影,莫名的,众人心中有了一种悲壮感。
秦铁歌对此感激不尽,等他回过神,开阔笔直的大道上,已不见人影。
宋家,一处幽静书房中。
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死人一般,目光却彤
彤生辉,毫无死气的宋家家主宋康泓,此刻正站在窗前,遥视着窗外,那云之南的无尽天边,伫立良久,久久不动。
他的人仿佛已到了那里,他看到了一条宽阔笔直,向着南方一路延伸,连接了天际的大道。
又过了许久,他叹了口气,一字一顿道:“这是一条通往南疆的路,也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
这天一大早,吃完早饭不久,秦铁歌所在的小院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人年纪与秦铁歌差不多大,十七八岁,秦铁歌的身形已经够精壮,个头也超常人。这家伙非但精壮,更是魁梧高大,金刚一样。
小花园里,这人没有进屋,正站在一块铁树边,仰头看天。
秦铁歌看到他眉头一皱,这人竟是宋承刚。通过上次的事,他已看出来,这家伙也是个爱妹儿之人。今天过来,不会还在为上次的事耿耿于怀吧?
“咳,不知宋少爷找我何事?”
听到秦铁歌轻咳,宋承刚回过身来,对他道:“当然是来教训你的,跟我来!”
秦铁歌就跟他去,该来的终究会来,早解决早完事。到了演武场,再往前就是演武大厅。秦铁歌站下了,说道:“就在这吧。”
宋承刚正在前头昂首阔步地走,随即脚下一顿,回过头来:“怎么,你怕了?”
秦铁歌对演武大厅没有什么好印象,一群少爷小姐对你冷嘲热讽,指指点点,其中几个自认了不起的出来耍笑你,显示他们的威风。
秦铁歌十二岁便开始‘享受’这种待遇,‘享受’了三天决然离开。那个时候,他真的是宁愿与一条狗呆在一起,也不要见到他们。
秦家如此,这里也一样,作为一个外人,一个宋家的敌人,这份待遇,可想而知。
“我不是怕,我只是不想影响了自己的心情。”秦铁歌实话实说。
“你什么意思?”宋承刚听不明白了。他是副家主的大少爷,众星捧月,小弟为他马首是瞻,他自然听不明白,就是听明白了也无法理解秦铁歌的心情。
“我讨厌那种地方。”
“你讨厌?”宋承刚笑:“你没病吧?难道你要让别人到这里来陪你晒太阳?”
秦铁歌听不明白了:“我们之间的事与别人有什么关系?”
“哦?!”宋承刚打了愣,哈哈大笑起来:“忘了!实话告诉你,我爹说了,不能闲着你,让你给我们做陪练!”
“做陪练?”秦铁歌正愁没地方淬炼,本打算继续打拳赛,既然这样,也好。
一进演武大厅,秦铁歌就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宽敞的大厅中,宋家子弟上百号,少年少女,青春活力。眼前一切让他第一时间想到了秦家,一瞬间,如同回到了五年前的秦家。
那天他一走进来,就像现在一样,本来真正拼命淬炼的人,呼喝震天的大厅顿时静了,上百双眼睛看过来,那表情,就像在看一从未见过的怪物!
那种目光,刺得他心中无比痛苦!
但是今天,此时此刻,他无所谓,因为此刻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他了!
人群呼啦一下子围了上来,少男少女们指指点点,目光如火如荼,死死盯着他!就像看一个怪物,一个敌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