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我还知道,那气味很难闻。
现在是黄昏,我挤上12路公共汽车,从东城去西城。我喜欢12路公共汽车。每天我都要往返于东城和西城之间,在清晨与黄昏,12路伴我穿越小城。有时我嫌这段行程太短。我喜欢站在汽车上,欣赏城市的街景。
我讨厌一些作家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偏偏现在的作家大多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在晚上,在睡觉之前,我喜欢翻翻杂志。我常常被杂志里的那些农民工所感动,我对他们,心怀怜悯。但我与他们不一样。我不想让别人怜悯,我真的没有让他们怜悯的理由。事实上,除了偶尔的伤感、孤寂与无所适从,我过得挺快乐。
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就能带给我一个快乐的夜晚。我一边喝酒一边打量街景:我喜欢坐着轮椅的老人,挺着啤酒肚的男人,拎着坤包的女人,踩着滑板的孩子。我喜欢路灯投下的光影,汽车溅起的水花,男人打出的饱嗝,树叶沙沙作响。我喜欢马缨花的气味,流浪狗的气味,女人飘然而过时散发出的香水气味。城市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我喜欢这个小城。
可是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这让我非常难堪。
清晨,我用冷水将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擦洗。从西城去东城,公共汽车上,我非常自信。我挤在人群里,身体轻轻地晃,轻轻地晃。我迷恋这种感觉。我愿意被这种迷恋所欺骗。我想起母亲的摇篮。
可是黄昏,当我带着一身臭汗回来,我就变成另外一副样子。我尽可能躲开人群,尽可能离他们的身体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然而,我仍然看到他们厌恶的表情。他们或扭过脸去,或捂住鼻子,或打开窗户,或干脆下车。每当这时,我就会羞愧得无地自容。仅有一次,一身臭汗的我被挤到一个女人身旁,那女人看看我,非但没有厌恶之情,还冲我笑了一下。那一刻阳光明媚,我认为全世界的花儿,都在那一刻开放。
我常常想,假如我不必流汗,我就会像城里人一样,每时每刻都干干净净。或许我还会往身上喷点儿香水,淡淡的,甜甜的,若有若无,丝丝缕缕。轻轻翕动鼻翼,仿佛站在桂花丛中。我会靠近每一个城里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仅仅是靠近他们,不去打扰他们。
现在我被挤到角落。本来我站在门边,可是乘客越来越多,我努力与他们拉开距离,就缩到了角落。然后,一个男人挤过来,我看到他的嘴巴里,闪出一颗漂亮的假牙。他看着窗外,突然锁紧眉毛。他扭过脸,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他的表情,让我极不自在。
你身上的味儿?他问我。
我刚干完活儿……
我是问,是不是你身上的味儿?他有些不耐烦。
我住西城。我说,工地上不能洗澡……
真啰唆。他咄咄逼人地盯着我的鼻子,似乎随时可能将我的鼻子咬掉。我问你,是不是你身上的味儿?
是……
真是没素质。他冲我瞪着眼睛,大声吼道,离我远点儿!
我非常想离他远点儿。非常非常想。可是那时候,我早已被挤得动弹不得。
车上太挤。我低眉顺眼地说,等再过几站,车里腾出地方……
那你快下车!他说,这么小的车厢,被你弄得臭烘烘的。
可是,我得到西城下车去……
我让你下车!男人冲我吼叫起来,你想把大家都毒死?真他妈没教养!
我不敢再说话,更不敢再看他。车厢里静悄悄的,我知道大家都在看着我们。我还知道,那些眼神太过复杂:怜悯、好奇、漠然、愤怒、幸灾乐祸、兔死狐悲……可是他们没一个人说话。我还知道他们并非都是城里人,我相信,他们之间,至少有一半,刚刚来到城市。
我理解他们。他们没有必要帮我。他们也厌恶我的汗味,如同我也讨厌别人的汗味。世界上,所有难闻的气味,都让人不舒服。
我下了车,一声不吭。我走回宿舍,路上,买了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八站路,我走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不是我走得慢,而是我太累了。
车上那个人的嘴脸在我眼前闪现。我非常难过,可是我并不恨他。城里人都爱干净,我也爱干净;城里人都讨厌汗味,我也讨厌汗味。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