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这次的事情在时间上有些特殊,我只能跟你说抱歉,但我保证,等《逐鹰》首映以后这些报道会渐渐消失。爱殢殩獍”
挂了电话,陶麦也回过味了,《逐鹰》杀青之后,紧接着就是紧锣密鼓的宣传造势,利用绯闻造势,吸引观众眼球,正是娱乐圈的一贯做法,这一次,她是被人当靶子使了。
《逐鹰》赶得是暑期档,离暑假正好还有一个月时间,这就意味着,这一个月里,她将是方倾墨的绯闻女友。
陶麦郁闷地扔了手里写的煞有其事的报纸,心里一阵不自在。
徐惜还嫌她不够烦似的,一脸八卦的凑过来问她和方倾墨是不是真的有“一腿”,否则怎么会和他的经纪人那么熟,还和他的助理是好朋友,方倾墨有意无意间对她很照顾,这些怎么解释缡?
结识方倾墨的过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只会越解释越乱,面对公司所有同仁的询问,陶麦只统一回答,“子虚乌有。”
公司里的同事还好应付,可到处挖料的记者就没那么好对付了,他们神通广大的知道了陶麦上班的地点,并出现在绿译的公司门外,守株待兔地找陶麦进行采访,害的她中午都不敢出去吃饭。
下班时,陶麦央求和徐惜换衣服,寄希望于乔装改扮,洗手间里,两人对调,陶麦拉了拉徐惜的一字裙,“有没有搞错,这么短,万一被认出来,你叫我怎么跑?硇”
徐惜弯腰抚平长裤上的折痕,回陶麦一句,“该怎么跑就怎么跑呗。”
陶麦无语望天,伸手摸了摸自己标志性的短发,叹了口气,“墨镜有了,要是再有个假发,就完美了。”
徐惜见陶麦一脸愁苦,安慰的拍拍她的肩膀,“等一下我先出去帮你引开记者,你乘机逃跑,应该行的,加油。”
陶麦受其鼓舞,士气大振,响亮的嗯了一声。两人随即一前一后出了绿译。
徐惜一出绿译,就见有记者狐疑地瞅着她,当即夸张地尖叫一声,“啊……你们不要问我,有什么问题去找方倾墨吧。”
躲在门后看着徐惜的陶麦一脸黑线,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但那些个记者还偏偏都上当了,陶麦瞅准机会,蹬着徐惜的七寸高跟鞋,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绿译。
并不是所有的记者都好糊弄的,就有聪明人发现了徐惜挽在脑后的发丝,虽穿着休闲运动装,却是个长头发的女人,当即调转方向,盯上了已经跑到路边焦急拦出租车的陶麦。
“陶小姐,请等一等,外界传言您是方先生的女友,是真的吗?你们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问来问去还是这些,陶麦双眼来回看着路面,可下班高峰期,一辆空着的出租车也打不到,眼看着有越来越多的记者蜂拥而来,不得不抬腿往前走,可能是她穿长裤习惯了,也可能注定她今天倒霉,一个大步,耳畔便响起裂帛声,陶麦惊恐地伸手拽住大腿外侧撕裂处,雪上加霜啊。
她这个样子怎么逃?她这个样子被记者拍到,多不雅?
正在她焦头烂额之际,一辆敞篷跑车奇快地停在了她身边,驾驶座上的人朝她道:“上车。”
陶麦一看,端坐驾驶座上的人不是方倾墨是谁,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衫,戴墨镜戴棒球帽,墨镜盖住了他半张脸,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不是熟识他的人一眼还真认不出来。
陶麦咬着唇,手捏着短裙破裂处,回头看看还差三米就追上来的记者,又看看方倾墨,最终上了方倾墨的车。
方倾墨在车上时就看见了陶麦的窘样,陶麦一上车,他就说:“腿长得不错。”
陶麦恶狠狠瞪他一眼,她这么狼狈,还不都是他害的,“快开车。”
方倾墨低笑一声,顶级跑车莲花如离弦的箭,一下子冲进车流里,远远把记者甩开。
远离了记者的视线,陶麦轻呼出一口气,脸颊劲风吹拂,方倾墨即使在市中心也把车开的飞快,“麻烦你在前面把我放下就好。”
方倾墨侧眸看她,唇角一弯,“既然和我出来了,就陪陪我吧。”
陶麦皱眉,她可不想陪这个脾气不定的家伙,“不行,我想回家。”
方倾墨唇角保持着一个清浅的弧度,似笑非笑,脚上踩着油门,瞬间加速,车子一路飙向了郊外,陶麦一看车速,都过160了,这个疯子,不要命了。陶麦紧紧抓住右边的扶手,感觉胃里开始翻江倒海,脸色渐渐变得惨白,“停车,停车!”
方倾墨本不准备停车,可侧眼一看陶麦,见她脸色刷白,左手紧紧捂着嘴巴,当即踩下刹车,陶麦不等车子停稳就冲了出去,手撑着膝盖,一阵干呕,她平时根本不晕车的,这么快的速度,陶麦下意识摸了摸肚子。
胃里很不舒服,可又吐不出,眼前忽然就有一只漂亮的手捏着矿泉水递到她面前,陶麦抬头,瞪着方倾墨,一手推开矿泉水,“送我回家。”
方倾墨的手臂微僵,旁晚的余光沐浴在他的脸上,带上一种模糊不清的神色,他周围的空气莫名的变得低沉,陶麦怔愣着,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到了他。
半天,他才极认真地凝睇着她,“我只是想你陪陪我而已,就这么难?”
他的声音缠缠绵绵的,带着微微的蛊惑,一脸的恳切,陶麦再说不出话。
跑车前,方倾墨倾身斜倚车头,双目注视着即将看不见的太阳,四面八方的风吹来,乱了他的发丝,眉目低垂间,长睫颤动,除却这傲人的外表,他也只是个普通的男子。
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声音随风飘荡,说着他障碍重重的演艺事业,说着他爱而不得的恋人,说着他对爱情的迷惑……这一刻,陶麦从未有过地认为方倾墨是个活生生的人,以前,他太光芒万丈,太自大狂妄,然而这一刻,他脸上的情真意切,轻易让人动容。
陶麦不知道方倾墨为什么愿意对她说他的故事,但既然他说了,她就聆听,无形之中,两人的距离似乎就在方倾墨交心的叙述中近了。她扶着车门,一直注视着方倾墨的侧影,耳畔都是他清越的声音,他终于说完,沉默了好长一会儿,转头看向她。
高跟鞋太高,陶麦站的有些累了,双腿甚至发麻僵硬,见方倾墨看她,她微微站直了身体,手,始终捏着裙摆的撕裂处,脚下的石子太多,移动间,高跟鞋踩到石子上意外地一崴,不禁啊了一声,方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敛眸而笑,“你比遥遥笨多了。”
陶麦推开他,自己站好,动作间,顾不得破裂的裙子,方倾墨看见了,无比*的笑,“腿真的漂亮,干嘛藏起来?”
陶麦一把捏住,瞪了他一眼,转身上车,“送我回去。”
陪了他好久了,天色已晚,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她想快点回家弄点吃的。
似看穿了陶麦的心思,方倾墨提议,“我在这附近有一处房子,不如去我那里,吃的什么的都有。”
陶麦撇嘴,干脆的道:“不去!”
方倾墨也不在意她的拒绝,上了车又说:“你拒我于千里之外有什么用,人家记者根本不信,认定了你是我女友。”
陶麦不理他,他是大明星,这趟浑水只会越来越浑,别人她掌控不了,但自己,要做到清者自清。
陶麦告诉方倾墨她家的地址,但方倾墨恍若未闻,而是把车开到了一家很隐秘的餐厅外,执意要她和他一起吃晚餐。
下车时,他脱下自己的运动外套,亲自扎在陶麦的腰间,满意地挑了挑眉,“这样就不怕走光了。”
陶麦低头整了整,比裙子还长,是不错。
一间宽敞的包厢内,两个人分坐两头,中间摆着十二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陶麦早已低头大块朵硕,方倾墨却只吃了几口便遥遥望着陶麦毫无拘束地大吃。
陶麦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烛光晚餐’,这里的经理刚刚是要点蜡烛的的,但被她严词拒绝了,又不是和自己喜欢的人,这浪漫的底蕴就没了,还搞那些花样做什么。而且,这餐桌也太长了些,如果是情侣,连说话都要提高声量,怎么温声细语?
陶麦身后是一整面玻璃帷幕,万家灯火映照着她,她就那么认真地吃着,有种温暖明净的感觉。
“好吃吗?”方倾墨问。
“味道还行。”陶麦回他一句,“你怎么不吃?”
方倾墨笑笑,“看你吃就饱了。”
这话说的……陶麦讪讪的住了嘴,“我吃饱了。”
“吃饱了,我再送你回去。”
陶麦回到家时,已经过十一点了,第一件事就是换鞋,她的脚疼死了,有好几处都被磨得破了皮,而且孕妇不能穿高跟鞋。
换好鞋她往里走,安静的家里忽地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陶麦一愣,难道是隔壁的座机在响?仔细一听,还真是自家座机在响。
奇怪地接起,那边一片安静,“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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