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和小白子结伴而行。赶路是很乏味的一件事,尤其还是和一只狗,而不是一个人。
在地道中的那一个月,我一直要保持安静,不能说一句话,发出一点声音。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却没人在一边听我说话,真是郁闷。不管了,我忍不住了,我开始叽里呱啦的对着小白子讲故事,就讲的咪咪流浪记的故事,还给小白子安排了那来福的角色。虽然是对狗弹琴,但是我自得其乐。
讲累了就喝口水继续讲,发扬刘爷爷死前要把一辈子话都要说完的精神,喋喋不休。没想到刘爷爷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么大啊。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时候,我发现小白子从刚才的精神熠熠变成现在的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难道是饿了?刚吃完没多久啊。难道是?按说我的故事这么有趣,它怎么这么无精打采呢?真不给面子,我不讲了。
我一个人在边上生闷气,不想说话了,可小白子好象却精神了,耳朵也立起来了,尾巴也摇啊摇的。太可恶了,真是没品位的狗,我不和你这狗一般见识。
好象听到有马蹄声音从后边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在马朝我这边跑来的时候,我树起了大拇指叫马,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看他竟然没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声“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他的马爆起的土。TMD,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一点没有君子风度。连叼都不叼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爽,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我竟然吃了鳖。虽然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好小子,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还是个男人的样子,人家自然不叼我啦。幸好幸好,否则我这点自信全被他给无情打击了。
走了不知道多久,竟然在路边发现一匹纯黑色的骏马。咦?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一般脾气都很大,万一我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我时时抱着科学的探求精神,值得钦佩吧。
拿什么验呢?对啦~就它吧。我温柔的抱起了小白子,突然一下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了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边上的竹林。哎呀,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就跑进竹林,去找不知道落到何处的小白子了。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应该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拽马一点也不姑念你们的兄弟情谊。这犬马之劳之说看来一点也不可靠。
走进竹林,听到有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就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竟然是那黑马的主人,而他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手拿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现在不近视了真是幸福,这么老远就能看清楚他们的外貌。你别说,仔细一看,他也算个帅哥了,一副俊美的容貌,如玉般的肤色,略斜的凤眼,微微上扬,红润的薄唇,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
而那个女子还是那个词,骄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提不起我兴趣,就不浪费我的眼了,我这眼治好也不容易着呢。
这两人也是打的花里胡哨的,男子的脸上还露着淡淡的从容的笑,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人家两人是情侣呢。让他们两人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终于找到了我的小白子,它的一条狗腿好象有点问题了,我看它拿楚楚可怜的目光看我,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抱起了它,就往大路走。刚走了没几步,前边突然出现一持刀大汉,看他的样子就象要抢劫我。我一害怕,惊道:“抢劫?”
“啥?你也抢劫?我们是同道中人?”大汉惊讶的说。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道这块地是您的地盘,今天实在是混不下去了,身无长物,赶不及回自己的地盘就在大哥这里先抢了。”既然他误解我是他同行,就先胡说下,也许能糊弄过去呢。自从和小牛子在一起当过神棍后,我现在是满口瞎话,越说越顺。
“看不出来,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竟然也做我们这行当。为何不拿刀抢劫,而抱只狗呢?”
咦?我这时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一把大刀,而我一点专业操守都没有,手里竟抱只残疾狗,怎么看也不象抢劫的。
“这狗是我抢劫的专门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它是我抢劫10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
“嘿嘿,小兄弟看你还挺能掰的,不和你磨唧了,快交出财物,老子没空和你这磨嘴皮子骗人。”
现在的强盗咋都素质那么高啊,都是强盗专业学院毕业的吗?早就不是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了,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哎,我早就应该劝劝国家教育局,别搞什么大学扩招,八成这强盗也是有大学毕业证的呢,就是没有,估计也在R大那里买了假文凭。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_=大姐,现在是古代啊,你迷糊啦!)
我看没折对付他了,趁他不备,把小白子朝他一下就又扔了过去,转头向着刚才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为什么我用“又”?对啦,刚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
跑了10几米,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那打着呢,大幸啊大幸。回头看,那强盗果然被我的小白子弄蒙了一会儿。小白子要是猫就好了,还能在他脸上抓几下。
在强盗和我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我先停了下来转向他,得意扬扬的说:“看到没?前边的那人就是我大哥。”说着朝那边一指。
强盗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看到我的假大哥武艺非凡了,脸色一变,低头想了一下,然后提刀走了。算你识相!
等他走远,我又跑回去找小白子,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轻易的离弃它,主要只要它还没死,它就对我还有利用价值。在一堆草丛中找到了趴着的它,发现它正恶狠狠的看着我,我都不敢过去抱它了。犹豫了一下,看在它也救了我半条命的份上,还是小心翼翼的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条命是那个帅哥救的。
原来它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现在是半身不遂了,只能全全靠我照顾了。小白子,你真可怜,痛苦吗?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告你去~~女猪:我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我就往死里虐!)
本来想等那个帅哥打完,问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后来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拽样儿,估计也不可能带我。还是自力更生吧,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应该不危险了。果然,出了竹林,在官道上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我终于进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