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炎角部落

布雅暗暗发笑,招手让绝过来。

其实绝刚进来时她就知道了,毕竟那么大的声音,就是个聋子也能发现,只是感受到他怒气冲冲的步伐,想也知道他正在气头上。

今年着实是有些困难,也不知道部落里的食物还能撑多久,这样下去,就怕周围那些家伙忍不住要出手了。

作为一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老虎,绝并没有想到那么深,他只是郁闷地走到布雅身边,把大脑袋放在她怀里,想要亲亲蹭蹭。

被这撒娇的举动逗笑,布雅暂时把心中的问题放下,温柔的抚摸手中毛茸茸的脑壳。

明明是部落里的第一勇士,怎么这么可爱呢。

绝把头转向面向布雅的方向,温柔地舔舐着伴侣的脸庞,眨巴眨巴金黄的大眼,好似在说,在媳妇面前能和在那群臭小子面前一样吗。

一人一虎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安谧时光,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了解对方胜过自己,仅凭一个眼神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在这个困难时期,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对方分担烦恼,好一起走下去。

“绝,我们会安全度过这个冬季的。”

“嗯,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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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世里,当然不仅仅有岩石部落一个,以索亚森林为中心,兽人们大多知道的部落都分布在其南北两端和东端。至于西边,据流传那里是无际海,不仅少有猎物还多怪物,兽人根本无法生存,当然,这是不知从哪里来的传言,可信度有待商讨。

而在这些零零散散的部落里,最为出名的,又是炎角部落,公认的最强的部落。

据说,是第一个降服火焰的人,创建了炎角部落,是以他们的族人以火焰图腾为尊。凡是要学习怎么利用火焰的人,当然也不可避免了解到炎角部落。

诺克一直以自己为炎角部落的一份子为荣,在他看来,自己的部落比其他部落延续的时间都长,巫医比其他部落的多,勇士也比其他部落的强壮,毫无疑问炎角部落就是最强的部落。

很小的时候,诺克问过阿爹,他们的部落究竟延续了多长时间。阿爹沉默了很长时间,最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他的头,说:“阿爹也不知道呢,毕竟,从你阿爷的阿爷的阿爷……开始,就已经开始用火了呢。”

诺克并没有因为阿爹的回答而失望,而是更加兴奋起来,果然自己的部落是最强的。

毕竟一个部落存在的时间越长,就表示这个部落有丰富的智慧传承和强大的武力,要不然怎么能在恶劣的环境中一次次生存下来呢。

而现在,诺克表示,他终于可以为部落做贡献了。

大雪初停的这一天,炎角部落也派了一队勇士去森林打猎,当然财大气粗(粮食充足)的他们当然不是因为过不下去了才要去打猎的,而是因为闲不住。

毕竟他们那里又没有十几条矿脉供兽人开采来消耗时光。

一群单身兽人表示每天无所事事不是吃就是睡还要看那些有了伴侣的亲亲我我的日子真的是够了。

是以,雪刚停,那些正值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就安奈不住自己想要出去的蠢蠢欲动的心,向首领打报告表示要出去捕猎。

首领璃焰是个上位快十年的中年美大叔,他一脸无语的看着面前这几个冠冕堂皇的小子,“打猎?我们部落很缺食物吗,当我不知道你们几个平常捕猎的时候玩得最嗨,这几日还神神叨叨的想要出去撒野,洞里多暖和,好好在部落待着不得劲儿吗?”

几个兽人:首领您一个每天跟媳妇腻在一起的人好意思跟我们这群单身兽人讲在洞里待着得劲儿吗。

几个人里最会找借口的菲力决定做那个直面首领的男人,“咳咳,哪儿有首领你说的那么夸张,还不是奥斯那个臭小子拜托我们,想让我们找些新鲜的肉食回部落,你也知道明莉最近因为怀孕胃口不好,改善下伙食说不定会有效呢。”

首领璃焰:我还真不知道。

不过明莉怀了奥斯的崽子是事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还真的要想想办法,今年冬季已经夭折了两个崽子了,明莉这一胎不能再出差错了。

不过介于菲力有前科,他还是用怀疑的眼光看了他们两眼,“既然是这样,记得多打点儿肉嫩的猎物,回来我检查”,警告过一番后才放他们走。

菲力:奥斯对不住了,谁让你昨天跟我们大肆炫耀自己有了崽子,当借口而已,更何况回头还会送去免费的肉,兄弟你一定不会在意的。

正在温暖的山洞里陪媳妇的奥斯猛地打了个喷嚏,力度之大直接把靠在他身上睡觉的明莉吵醒了。正在怀孕的雌性都是易怒体质,奥斯连忙抓住媳妇完全伸出来的爪子,一阵讨饶安慰,可算是把明莉又哄睡着了。

奥斯:他妈的哪个小兔崽子搁哪儿念叨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