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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衣是黑色的,衣服里子都烂透了,上面沾满了泥土,分明就是刚从棺材里刨出来的,一阵恶臭钻进了女知青的鼻子里,呛得她眼前一黑险些晕倒。 [800]
天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好端端的一件棉袄,眨眼的功夫竟然变成了一件寿衣,这事儿放谁身上谁能受得了?
当时那女知青惨叫了一声,就晕倒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才刚刚开始,那老汉子将女知青抱回屋里,安顿在炕上,女知青一直没有醒,还发着高烧,额头滚烫,嘴里直冒胡话。
那老汉子说,女知青是撞邪了,但其它知青都是那些不迷信的主啊,哪能听这话,不仅没按老汉子的建议去做,还将老汉子大骂了一顿,无奈之下,老汉子也不管了。
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啊,所以那些知青们,就请来了医生,为她诊断,但这事别说当时的医学水平了,就算放在今时今日那些正经医生也看不出来啊,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病。
结果一连吃了几天的药,情况还没有半点好转。
知青们没有办法了,只能低着头又去找那老汉子,农村的人都朴实,老汉子也没过多计较,毕竟这事情人命关天,所以他马上就请来了村里最老的老人,过来看这事。
那老人听了老汉子将事情说了一遍,又看了当天那件寿衣,冷笑了一声:“幸好你们找我找得快,要是七天过去了,神仙也救不了这女娃!”
“那个。。老大爷,这究竟是啥回事呢?”知青们见老人还真有办法,也顾不上尴尬了,连忙问道。
“还能啥事,报仇来呗,当年你们的人兴兴火火地把那狐仙庙给拆了,现在人家找你们报仇,这不是很正常吗?”老人冷笑道。
知青们虽然向来不信这些东西,但也不是没听过相关的传言,当下就明白了老人的所指,就对老人说:“老大爷,当年那事情我们都还没来呢,拆狐仙庙的也不是我们啊,这个。。你看,能不能救救阿红啊?”
“救是要救的,不然我来这里干什么?”老人说道,就叫那老汉子去准备些东西,然后对知青们说:“我知道这事情不怪你们,说来这些野仙们也太自以为是了,不好好寻思帮人,竟然还来玩报仇,你们以后啊,在山里转可都要小心了。”
这老人家年轻时就是一名出马弟子,他当下就将这女知青的出事的原因告诉了知青们:民间自古流传着一句话,那就是“讲一报还一报”。人生在世,不管干什么,都要有个原因,包括人为什么吃饭,妖为什么害人。
人吃饭有理由,不吃活不下去,但是人吃饭,就要种粮食,吃自己种的粮食,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就是‘天道’,不受因果限制。
说白了,也就是等价交换,世界上没白吃的午餐肉,妖怪害人,如果没个理由的话,那纯属是找死,等于吃霸王餐,百分之八十没好下场。
但是所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无缝的蛋,妖怪同样拥有智慧,它们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包括找替身儿用的‘勾魂鱼’,或者是偷尸体用的‘钱换命’,这些都是在钻天道的空子。
而这个害女知青的妖怪用的手段,就是那个兔子,那兔子明显是它事先设计好的,还有那件衣服,寓意‘有吃有穿’,用吃穿来换你的命,只要女知青接受了这两样东西,那就等于在某种程度上签了一分契约,自愿将自己的身体给‘大仙’使用。
一旦被附体之后,想要将那东西撵走,可就难办了,特别是在完全附体之后,也就是被附体七天后,被附体之人的魂魄就会离开身体,那样子就算赶走了附身的那家伙,人也只能死去或者成为现在所说的植物人了。
故事的最后说那老出马弟子大显神威,救了女知青,这当中过程相当复杂,暂且不表,但这个故事,却是跟发生在教官身上的事情如出一辙。
那彩票,就是妖怪给教官的“换命钱”!如果他当初不捡那彩票,那他是不会被附身的,可惜他虽然没有贪欲,但却因为有环保意识从而捡起了彩票,阴差阳错地接受了妖怪的换命钱,也让妖怪有了可乘之机。
这个情况我自然是不会跟教官说的,沉默了一会之后,我就对他说:“呵呵,教官你的运气还蛮好的,放心,中暑很少事,至于你的伤。。。呃,好像也不是很严重,先休息一下,我去找我学校的老师哈。。。”
其实我不是想去找老易,而是想去查清楚,那只妖怪到底给了多少人换命钱,按我的推断,刚刚从教官身上打走的,绝对不是妖怪的本体,最多只是一道类似分身一样的的东西,正主应该还跟着宋春明那小子,现在就是不知道,除了这教官之外,还有多少人被它以这样的方式控制了而已。
教官听我这样说,也没多说什么,告诉了我方向之后,就让我离开了,
按照教官告诉我的路线,我很快就找到了我们学院的住宿舍楼,也第一时间找到了老易,老易见我这么快就来了,显然有点意外,本想关心一下我的身体什么的,但我却催着他带我去找宋春明。
“宋春明那小子,哎,这次闹了不小事啊。”老易一听我起提宋春明,就苦着脸对我诉苦。
我也明白,这次的事情老易一定也承担了不少的压力,不过看得出来,老易担心宋春明多过担心自己的前程,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好老师,这让我微微感动,毕竟,在我看来,这个世界真正称得上“为人师表”这四个字的老师比专一的妓女还要少见。
不过现在可不是感动的时候,于是我连忙说道:“易老师,我已经知道事情的始末了,我在警局也有点熟人,应该能帮点忙,现在你先带我去见他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