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时间AM08:27
【问罪论战·D组个人战首轮】比赛专用地图,镜像空间S7323-5611
“终于……”
夜幕之下,身着一袭简约修身的黑色皮甲,颈侧那条红色长巾宛若披风般在身后猎猎飞舞,及腰黑发束成清清爽爽的高马尾,面容姣好、莫得感情、莫得钱的女刺客深吸了一口气,抬头望向半空中以月亮为首那几个散发着柔和光芒的天体,用力攥紧了拳头,活脱脱跟个刚变异两天半的新鲜丧尸似的瞪着俩大眼珠子干嚎道:“终于能名正言顺地跟丫狗日的拼了!!!”
各位瞧瞧,人刚入坑无罪之界时挺好一小姑娘,除了有点贪财之外几乎没啥缺点的全能美少女,曾经在某场大瘟疫中立下汗马功劳的无名英雄,如今竟然变成了这般模样,可见如今这世道有多么的过分!多么的高压!
有一说一,对于羽莺这种虽然在玩家中还算拿得出手,但放在大环境下并不算强,在自由之都这种魔窟更是有些杂鱼的人来说,所以虽然是个挂牌营业的杀手,还在某人的介绍下加入了某个知名杀手组织,但有能力接触的委托其实很少,有时候好不容易碰到个任务,结果还会因为各种意外和幺蛾子生出一系列麻烦,开销还大的吓人,一言蔽之的话就是——挺苦辶的。
而作为羽莺日常生活中的掩护,云游者旅舍自由之都无夜区分舍绝对不算是一个惬意的职场,尽管在游戏中不需要休息的羽莺要比每天都被压榨到半死的克罗强,但作为无夜区分舍的头牌‘小樱酱’,每天要应付的客人和被指名(点单、上菜)的次数几乎是未鸯、流沐两人的总和,虽然小费确实拿到手软,却让她感到身心俱疲。
综上所述,羽莺入坑无罪之界以来几乎有将近十分之一的压力来源于其‘刺客’与‘服务生’这两份工作,另外还有十分之一是因为刺客这个高成本职业衍生而出的‘穷’,至于剩下的百分之八十……
则是来自于一个名叫‘檀莫’的男人。
从最初两个贼把手伸到一个口袋里的‘技师事件’,再到最近前往阴影沼泽结果双双(?)被困在雾中的迷途事件,当然还少不了之前那次把刺客少女硬生生是吓出了个狂战士职业的‘血怨盈窗’事件,仔细想想的话,羽莺与那个名叫檀莫的男人交集不可谓不少,甚至可以说是伴随了她在自由之都定居后的绝大部分时间。
不吹不黑的说,在这段时间里,墨檀一直都很关照这位性格与人设颇具反差感的姑娘。
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被墨檀所关照的人基本不外乎三种——
首先,是双叶这种能稳定与其拆招,双方在各方面素质都差距不大,关系亦敌亦友的存在,这一类型的人多半不会被‘檀莫’拖入节奏,却也没办法完全维持自己的节奏,属于虽然合作两利,大部分时间却都用来互相伤害的情况,总结一下就是双方都【痛并快乐着】。
其次,就是无论利用价值还是能力实属优秀乃至顶尖,以至于就算是墨檀都会给予相当程度礼遇与关照的存在,这方面的代表人物为沐雪剑,大家也看得出来,墨檀确实有在想尽办法满足那位黑桃A姑娘的一切爱好,哪怕只是小小的细节,都会让后者拥有极佳的游戏体验,而除了沐雪剑之外,福斯特、霍乱这种水准的人才也算,前者几乎有着丑角牌除了王牌外的最高权限,可以无条件调动超过九成的资源,而后者虽然看似好像在被墨檀一直PUA,但其实光是他这段时间分到的金币,变现之后都已经让这位中二属性严重的理科死宅把柜里所有手办都变成正版,且在某个中二俱乐部开通一张永久VVVVVIP会员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用墨檀告诉霍乱的原话,但凡汽水进入发售阶段,那么最多半年时间,其收益就足以让霍乱在其老家全款买下一套房了。
总结一下就是,沐雪剑、霍乱这种人才,被‘檀莫’关照的结果普遍是【单纯的快乐】,只需要做自己擅长且力所能及的事就好,其他一切都不需要管。
至于最后一种……
那就是羽莺这样,虽然还算有能力但对墨檀用处并不是特别大,虽然还算有实力但完全不是墨檀对手,虽然始终都在警惕但总是会被强行掌控节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成为了墨檀喜欢‘关照’的对象,那基本上就是——【痛苦且痛苦】了。
当然,虽然比不上之前的‘痛并快乐’、‘单纯快乐’,但在墨檀这里受罪的同时,羽莺其实也一直都有得到回报,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回报都要高过她的付出。
在……抛开精神损失的情况下。
是的,我们必须承认,尽管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墨檀依然以‘檀莫’之名为羽莺带来了大量非常、非常、非常负面的情绪,以至于在某段时间中,这姑娘哪怕是在游戏外都有些歇斯底里,而她后来虽然凭借自己完全的意志成功克服了心理阴影,但在跟某人有关的事情上却依然会间歇性爆发。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羽莺都对墨檀保持着绝对的信任,哪怕是这段时间被困在雾里的日子,她也在墨檀‘必定能救你出去’的承诺下几乎没有太过慌张。
但这并不妨碍她对那个人恨之入骨,每分每秒都想弄死他!
而今天,在机缘巧合之下,羽莺意识到自己终于可以放手复仇了!
【问罪论战】第二天的首轮,两人竟然奇迹般地被分到了一起,进行只能有一人能继续走下去的死战!
说真的,虽然并没有稳赢的把握,甚至有十足把握认为对方一定会用各种下三滥的手段给自己添堵,但羽莺却还是非常感谢系统能让自己在这里跟墨檀碰上的。
这样能毫无顾忌跟那个混蛋放手一搏的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尽管并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但羽莺的直觉却告诉她,檀莫虽然绝对不弱,但如果只是硬实力的话,自己却未必处于绝对劣势,甚至可能还要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我知道你是个人渣下三滥……”
抬手松了松自己颈前那时髦值爆表的长巾,羽莺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切齿地喃喃道道:“但老娘姑且也跟你一起受了那么多罪,就算不能第一时间跟上你的思路,也绝不会被你甩开太远,你等着,我今天必须跟你拼了!”
说罢,少女深吸了一口气,飞快地原地进行了一番变装后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脚下这座钟楼,如猫般灵巧地落地后转眼间便融入了城中那熙熙攘攘的人群。
因为偶尔也能接到跟主职工作有关的委托,再加上本就是个喜欢捯饬自己的女孩子,羽莺在伪装方面的水平还是很高的,比如现在,她就摇身一变,化作一个脸上缀着些许粉刺,相貌还算清秀但绝不至于引起渣男注意,有着小羊羔般凌乱蓬蓬头的少女,再配上一套自圣历3700年后就代表着‘学者’的铅灰色长袍,基本已经彻底完成视觉层面的改头换面了。
而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羽莺只是分别去附近最热闹的一家酒馆以及三条街外的云游者旅舍中点了些喝的,便掌握到了相当程度的情报。
简单提炼一下的话就是——
这里是圣历7323年的西南大陆,而羽莺所在的地方则是格里芬王朝北部某座城,因为属于某个老牌贵族家族的核心势力区,所以哪怕是在当下这个相对动荡的时局中,这座城市依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安定与富庶,并未受到战火的侵扰。
至于北边到底是谁和谁在打仗,罩着这座城市的家族叫啥,所谓动荡的时局究竟有多动荡,这些都不是羽莺关心的内容。 或许‘檀莫’会对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兴趣,但现在的羽莺并没有这份余力去关系那些‘杂事’,对她来说,此时此刻任何对干掉檀莫这件伟业没有直接帮助的行为都是浪费时间,而在那个人面前浪费时间,绝对无异于自寻死路。
已经与对方合作过很多次的羽莺非常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原本还算均衡的胜利天平会伴随着时间推移而快速向对方倾斜,自己耽误的每一秒钟,都有可能为后续的失败埋下伏笔。
所以在离开了云游者旅舍后,羽莺便立刻毫不犹豫地赶往位于这座城市南边的淡水湖,因为她已经通过只存在于记录中的‘第七版识别口令’从旅舍老板手中套出了情报,知道一位名叫查尔斯·穆勒与其家眷会在那座淡水湖畔玩到天黑,而结合她进入比赛后所得到的任务,那位名叫查尔斯的人多半就是‘檀莫’无疑,而羽莺自己的身份,则是某个势力派到这边的死士。
有一说一,这种剧本在这两天里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倒不是系统没创意,只是强制双方必须分个你死我活的局面毕竟有限,而这种‘一攻一守’的刺杀行动则是其中最适合用来做比赛地图的背景。
毕竟这些镜像空间都来源于‘史实’而非‘史诗’,所以在不能胡编乱造随便生成背景的情况下,相关背景的数量自然水涨船高。
顺便一提,在个人赛已经进行到第二天的现在,鉴于玩家之间的实力差距逐渐缩小,竞技场、斗兽场类的背景出现频率也在变多。
总而言之,这场比赛其实挺‘俗’的,背景虽然很符合个人赛的特色,但却几乎没有任何新意可言。
但这对羽莺来说,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原因无它,相对俗气的发展会尽可能地约束想象力,并正比例地减少意外与变数,而在羽莺看来,无论是‘想象力’、‘意外’还是‘变数’,它们都是檀莫的朋友,而不是自己的。
所以在进入比赛十分钟左右,刚在酒馆里拿到基础情报的时候,羽莺就已经确定了自己这场比赛的方针,那就是——以最快速度完成遭遇前的流程,越早跟墨檀拼刺刀越好。
还是那句话,准备时间越充裕的‘檀莫’越可怕,所以比谁都清楚这一点的羽莺完全没有任何‘动脑筋’的意思,收集完情报之后直接就莽过去了。
她自认为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最好,至于墨檀在这二十分钟里究竟做了些什么,羽莺完全没打算去琢磨。
然而就算如此,当她抵达了那片淡水湖后,依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
“哟,你来啦?”
背对着她钓鱼的墨檀坐在一个马扎上,头也不回地抬手打了个招呼,而在他身边,则七横八竖地躺着至少二十个人,除了一个美丽的兔族半兽人女性以及两个最多七八岁大的女孩外,其他人都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卫士,光看身上那套装备都觉得不好惹的那种。
“你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羽莺警惕地眯起双眼,左手拔出斜插在大腿外侧皮鞘中的匕首【嗔】,右手抽出她过去从未在墨檀面前用过的短剑【怨杀】,冷冷地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情况就是……”
墨檀猛地一提鱼竿,将大坨目测得有两斤打底的水草甩在地上,笑盈盈地转身对双眸逐渐充血,俨然已经要被动进入狂暴状态的羽莺乐道:“我想稍微放点水又不知道该放多少,所以最后决定让这些人稍微睡一会儿,跟你来一场激情澎湃的单挑。”
“激情澎湃的单挑?”
“是啊,毕竟就算我心里再怎么过意不去,也不能让你赢得太轻松啊。”
“你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很简单,我只是想给你个机会,顺便在自己找个理由。”
“什么机会?”
“赢的机会。”
“什么理由?”
“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