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第二天, 沈爸就把沈千鹤连带着一小卡车的《五三》,扔进了杜家。
沈爸一把鼻涕一把泪:“小杜啊,这家伙就靠你了。也不知道沈大鸟是不是遗传了我的脑袋瓜, 从小到大就没有聪明过。你平时盯着她的作业一点。”
杜流洵连连点头, 说:“沈叔叔你放心, 我一定会好好帮鹤鹤补习的。”
沈爸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他, 终于拍了拍他的肩膀, 说:“要是她敢欺负你,你就告诉叔叔,叔叔帮你揍她。”
杜流洵好不容易送走了沈爸, 就看到沈千鹤蹲在院子里面,穿个单薄的卫衣, 正在挖蚯蚓。
她倒腾完, 抬着个初春里冻得发红的脸蛋, 揪出根小得可怜的家伙,说:“开春了, 我们去钓龙虾吧。”
她手里面的蚯蚓拼命的蠕动着,仿佛是感觉到了自己生命的尽头。杜流洵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把她手里的蚯蚓扔回了小院里面,说:“鹤鹤,才刚刚开春, 怎么只穿这么一点衣服?”
沈千鹤说:“没关系啊, 反正我可以蹭你的衣服穿。”
杜流洵相当无奈, 给她找了一件羊绒衫。
米色的羊绒衫肩膀比沈千鹤宽许多, 沈千鹤穿上去显得格外宽大, 她缩在沙发上,露出一双穿着堆堆袜的脚。
她正在玩水果忍者, 认真得出奇,偶尔眉头紧蹙,一会儿又哈哈大笑,恣意随性。
杜流洵嘱咐沈千鹤写作业,沈千鹤自然是一边耳朵进一边耳朵出,非常敷衍地说:“杜小爷,您老安心去,我一会儿会做作业的。”
杜流洵在楼梯上犹豫了一会儿,回头就看见沈千鹤宽大的羊绒衫露出她半截肩膀,她一条腿耷拉在沙发旁边,一手托着下巴,假装在看书。
就是这么一幕,让杜流洵怔了一会儿。
在杜家的日子并不好过,满屋子的冰冷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多出来的女人,让杜流洵觉得无比反胃,看着杜爸和那些莺莺燕燕之间的感情,杜流洵只能用一张无比冷漠的脸去面对。
久而久之,他变得更不爱说话了。
心房冰冻,只是为了守护她那个生性娇惯的傲世祖宗。
有一次,杜暙带了个年轻女孩子回来,估计是才做完,女孩子穿着杜暙的白衬衣在屋子里面走来走去。
那个时候,杜流洵也想过,以后自己有了女朋友,一定让她穿一次自己的衣服。
让她那么恣意、潇洒,以及被他的独占欲包围。
短暂失神,杜流洵缓慢走上楼梯,每走一步,脚尖都在颤抖。记住了机械动作的肌肉,缓慢抽搐,每一次颤动都在挽留和不舍。就在要进屋的时候,杜流洵忽然走下来,跟沈千鹤说:“去我的房间写吧。”
沈千鹤问:“你最近不是挺忙的吗?我去你房间不会打扰你吗?”
开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沈千鹤也知道杜流洵跟响叮当最近一直忙着比赛的事情,看着他因为熬夜产生的黑眼圈,沈千鹤心里面怪心疼的。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不多也不少,似懂也非懂。
只想陪他去寻找快乐,陪他去看夕阳,陪他把傻事都做遍。
沈千鹤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为杜流洵做点什么。
杜流洵松了一口气,凝视着沈千鹤,跟她说:“你在我身边,我才会安心一点。”
温润的片语碎言,如枣花轻抚她的脸颊,沈千鹤的心颤动起来,摇曳着,整个人也像猫咪一样恬足。
杜流洵话音一转,说:“不然等一会儿,你肯定就在下面睡着了。”
沈千鹤被人踩到尾巴一样炸毛起来,小鼻子皱了皱,一脸横竖看对方不顺眼的样子。
什么叫一会儿就会睡着?
她就是要跟杜流洵展示一下,她一会儿睡不着!
她有秘技——三秒入睡!
窗外淅淅沥沥开始下雨,下了一会儿,雨停了,天空却逐渐阴沉。杜流洵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了。
房间温度逐渐降下来,杜流洵想着沈千鹤肯定睡着了,担心她着凉,连忙找了床新绒毯,给她披上。
沈千鹤骨架子小,16岁了看起来还是很青涩。睡觉的时候蜷在一起,像只猫咪,一脸满足。她的睫毛很长,疏漏下来的光斑和她睫毛的阴影交错,白瓷肌肤散布着蔷薇粉,往下是她水润的双唇。
随着她的呼吸,蔷薇花朵融化而成的唇瓣。
只是这一眼,杜流洵就压不住自己内心的小恶魔了。
以前他看到过一句话,说,人的内心是恶魔与天使不断斗争的平衡。然而在此刻,杜流洵再也无法压制自己的邪·念。
反正鹤鹤睡着了,就算这个时候对她做点什么,她也不会发现吧。
杜流洵为她披上绒毯,随后迅速低下头,随着两个人越来越近,沈千鹤香甜的气息和温暖的鼻息裹挟着杜流洵,杜流洵喉咙动了动,在沈千鹤的樱唇上迅速一啄。
刹那间,一股酥麻的电流震撼了杜流洵,与此同时,一股巨大的满足感席卷了他的全身。
他近乎像是个变·态一样,偏执地想到,她是我的,现在和将来。
正是因为这样的愣神,沈千鹤似乎在睡梦中感受到了什么,一耳光扇得杜流洵什么邪火都清净了。
杜流洵阴沉笑着,磨了磨后牙槽,怒道:“沈大鸟!”
但是睡梦中的沈千鹤并没有听到,只是傻笑着翻了个身,嘴里呢喃着梦话。
“狗狗……我想要狗狗……”
杜流洵看着这个小家伙,叹了口气。
很小的时候,沈千鹤就想要养一条狗,好几次跟沈爸吵着要买狗,沈爸觉得沈千鹤太小了,没有养狗的责任心,于是这件事情一直被搁置了下来。
看着沈千鹤这个没心没肺的样子,杜流洵蹲下来,看着沈千鹤傻乎乎的睡颜,不知不觉中,竟然自己也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沈千鹤正在扒拉窗台上的花盆。
杜流洵很喜欢养花,花盆里面原本是撒了蔷薇种子的,但是蔷薇没有长起来,几颗南瓜子倒是先发了芽。
绿油油的子叶上沾了一点水珠,瘦小的身躯被一滴水压得快要塌下去。沈千鹤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发现,跑到杜流洵面前把人活活摇清醒了。
“杜小公子,你快看。”她找了根棉签,逗弄着小小的南瓜苗,“这是个什么苗?”
杜流洵看了一眼那个南瓜苗,嫌弃道:“估计是土里面混了南瓜种,开春了温度上来了,就发芽了。”
说着,他伸手就要摘掉这棵刚刚冒起来的芽。
沈千鹤如临大敌:“你干什么啊!”
杜流洵说:“这个苗会占据花盆里面的养分,不掐掉的话,里面的花种就长不起来了。”
沈千鹤宝贝极了,杜流洵越是想要掐掉那颗苗,她就越是觉得宝贝。
“南瓜苗就不是生命了吗?杜小公子就非要跟这棵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崽儿过不去?”
杜流洵一听,想,得了,留就留着吧。
沈千鹤高兴了好一会儿,第二天就不管这南瓜苗的死活了。
108.
不举大师回来了。
不举大师回来了!
沈千鹤知道这个事情差点跳起来。等她兴冲冲跟着锅碗瓢盆去武协的时候,就看到应社老师旁边站着颗光洁的“黑色卤蛋”。
沈千鹤说:“天,大师您是去非洲了吗?”
不举大师清明的眼镜翻了个白眼,说:“是,去当了几个月酋长。”
七葫芦娃笑成一团。
应社大师请几个崽儿吃了一顿豪华午餐,快要吃完了的时候,黑成卤蛋的不举大师说:“这次回来,给你们带了一个好消息。”
饭桶问:“什么好消息?”
不举大师抿嘴一笑:“应社那边推荐两个人去市中心的武协主会集训,要是国赛上拿奖了,你们将来是可以保送好大学的。”
应社也说:“你们好好商量一下,这次机会实在是很难得,千万不要浪费了。”
国赛不是小比赛,要是能够在国赛上取得好名次,将来考大学的辛苦会少很多。杜流洵成绩那么好,以后肯定是能够考好学校的,沈千鹤自觉自己跟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却还是想努力填平里面的沟壑。
从那以后,沈千鹤和饭桶就忙碌了起来。
实验中学在郊区,每次放学以后她必须要坐车去市中心,辛苦训练到晚上才能回来。
杜流洵心疼得不行,干脆买了一辆自行车,天天接沈千鹤。
又担心她太瘦,每天变着法给她做点心吃。
杜流洵生怕自己没有陪伴在她身边,她就被人拐跑了,于是打算用自己新东方厨艺,先抓住她的胃。
后来米什吐槽道,傻子吧,你见过哪个小三上位是因为会做饭的?
第二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杜流洵和响叮当不出意外的晋级了,接下来他们要面对的是更高级别的区赛。
沈千鹤训练辛苦,成绩算不上进步太多,却也没有怎么后退。
沈爸打电话给沈千鹤班主任的时候,班主任非常乐观的跟他说:“沈爸你放心,你女儿的成绩挺稳定的,就算再怎么退,差别都不大。”
沈爸当时可乐呵了,后来一想,三十分跟二十分有什么区别吗?再退也是倒数第一,有什么变化吗?
但是看着又瘦了一圈的沈千鹤,沈爸真的责骂不下去。
夏天到来的时候,杜流洵会给沈千鹤带上新出的无蔗糖荔枝气泡水。
这天,沈千鹤仍旧是手软脚软地从武协里爬出来。
杜流洵站在门口石狮子旁边,路灯下,他的脸庞清隽如水墨丹青,淡橘色的光芒照在他黑白条校服上,让沈千鹤越发心动。
她从没有见到过比杜流洵更好看的男孩子,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也许是杜流洵基因太好。
杜流洵手里拿着一个纱巾,见到她,微微一笑,说:“走吧。”
沈千鹤把纱巾翻来翻去看了一遍,边走边问:“这是什么?”
杜流洵扬了扬手里的纱巾,解释道:“阿姨朋友让我给阿姨带回去的。”
夏天不到尾巴的时候,温度差特别大,今天夜里特别冷。沈千鹤自觉坐在杜流洵后座上,一手抱着他的腰。
精壮的腰肢一点也不软,沈千鹤能够感受到手指下面硬邦邦的温热肌肉。
夜晚的风格外的冷,沈千鹤缩了缩脖子。
夜风带起了杜流洵身上的味道,是温暖的味道,清爽又好闻,沈千鹤不知道这是什么味道,但是却觉得非常的安心。仿佛只要有属于这个人的味道,那么就可以无惧任何风雨。
沈千鹤贼兮兮又慢吞吞地把头靠在了杜流洵的背上,心里面又酸涩又满足。
杜流洵脊背一僵,浑身燥热。
一瞬间他产生了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