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后,凝城街道渐渐开始飘荡着小贩的叫卖声。随着“吱呀”的一声,覆云楼的门被打开。陆陆续续的,越来越多的人迈进覆云楼,端着酒壶的小二忙碌地穿梭在桌子之间。
我站在二楼的拐角处,眯着眼睛满意地看着火热的生意。
“大清早的在这堵什么路。”慵懒的嗓音带着隐隐的不悦。一回头,就看见濯尘那张写满“我有起床气”的脸。我撇撇嘴,识相地让道。
店小二放下手里的梨花酿,抬头看着我们俩,热情地打招呼,“大掌柜早,二掌柜早。”濯尘冷漠点头,我回以微笑。
是的,墨濯尘是覆云楼的大掌柜,而我,是这里的二掌柜,白倾辞。
凝城的人都淳朴温厚,热心善良,把覆云楼开在这里,实是明智之举。细细数来,我和濯尘来到人间,已有两个月。
我和濯尘并不是人,而是人们所畏惧的无常。千年时光里,我们曾是默契的搭档。
在我们做无常的时候,他的黑发黑色的长袍,时常掠过我的白发白色的衣角,我们带走又送去一个个魂魄,日复一日,循环往复。
那日冥王传我和濯尘到大殿,说是我们任无常一职的期限已满,即日起,将会有新的无常来接替位置。也就是说,我和濯尘,在被任与下一职位前,将会有好长一段时间用来游手好闲。
于是,昔日那“锁魂的恶神”摇身一变,在人间合伙开了家酒楼。
开张一个月之后,覆云楼声名远扬;这得益于覆云楼的两种酒——这第一是梨花酿,覆云楼的招牌酒,纯净透明,醇馥幽郁,一壶卖二十文钱。 这第二是淘梦酒,为濯尘亲手所酿,一壶要二十两纹银。听说这酿酒的手艺,是他跟孟婆学的——人饮淘梦酒,仿若大梦一场,能忘记挚爱之人,期效是十年。
濯尘卖酒有他的规矩:不售无金者,不售无德者,不售尚未心死者。来买淘梦酒的人,都需交一两定金,得一杯入梦散,待我和濯尘探看他的记忆,再做卖酒的决定。
人间的日子,因为有了濯尘这种生意而显得格外有趣,酒楼的进账也显得格外可观。因此我非常狗腿地赞扬大老板,夸他人俊酒好会赚钱。濯尘冷哼一身,轻蔑地说到,“有点出息。”
被他讥讽了上千年,我倒也习惯了,只管笑嘻嘻地把算盘打得哗啦啦响——赚钱可是最有出息的事了!
——
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覆云楼的客人比昨日少了许多。我百般无聊地趴在柜台前,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淘梦酒,”一锭银子随话音落下,“这是定金。”来者是一个红衣姑娘,并不像寻常凝城女子那样温婉,反而眉目间透着一股英气。我认得她腰间刀上的图腾是洛府的标志。我双眼放光地收下定金,扯开嗓子喊,“濯尘——”
三枚铜钱携着怒气从楼梯拐角处袭来。我习以为常,往下一蹲,三枚铜钱就从头顶唰地掠过,带起一阵风。
“白倾辞!在我午睡的时候不要吵醒我,你要我说几次!”
“做生意嘛,你忍一忍。”
听到生意两个字,濯尘的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随后转向那位红衣女子。“知道我覆云楼的规矩么?”她微微颔首。“那跟我来吧。”濯尘领着她上了二楼。我也屁颠屁颠跟在他们后面。
桌上摆着的瓷杯里,盛着入梦散。
饮下入梦散的红衣姑娘沉沉睡去,斜靠在床边。我和濯尘施了法术,眼前展开一片火海。
【秦烟的回忆】
——“都杀干净了?”
“没有。还有一个人,秦府的小姐,那个叫秦烟的小丫头。”
“找!秦府的人,一个都不能留。”恶狠狠的声音透着寒意。
屋内一片狼藉,满地的尸首,满处的火光。我缩在花瓶的后面,听着那些对话,一声都不敢出。
щщщ▪ ttκд n▪ ¢○ 秦府不明不白地被灭满门,一百余人在这一夜之间化为冤魂。滴着血的刀锋从我面前掠过,却没有发现我。我心惊胆颤,苍白的月光透过冷风,阴森森地洒到我面前。
良久,秦府陷入一片死寂——再也没有哀嚎,或是血液喷薄而出的声音。
看着满地的尸体,恐惧和哀痛如同藤蔓紧缠。
有一双黑靴在我面前站定。有一个沉稳的声音对我说,孩子,起来吧,我带你走。我怯怯地抬起头,面前的男人面容慈祥,身后跟着一个白衣的小少年。少年轻轻扶起瑟瑟发抖的我,抬手擦去我脸上的泪。眼前的人穿着月白的袍子,清秀俊逸的眉眼,如玉温润。我从未见过把素白穿的这般好看的人。
“别怕,我与你爹是故交。收到他的信函,我带着徒弟快马加鞭地赶来,没想到还是……”那男人的眸色里皆是晦暗和沉痛。
那一年,我十三岁。我爹娘和满府的人,都惨死仇人的刀下。带我离开秦府的人叫风南烬,是我爹的旧友,从那天起,他成了我的师父。他身边的那个白衣小少年叫洛明渊,是洛府的少爷,也是我的师兄。师父说,要让我成为凝城最好的刀客,让我秦府的仇家血债血偿。我曾愤愤地问,“师父,杀我全家的仇人是谁?”
师父却摇摇头,道,“烟儿,我现在不能告诉你。等你有了血仇的本事,我再告诉你答案。以后,你就跟着明渊住在洛府;那批人就算本事再大,也万不敢进犯洛家。”
洛家是凝城的首富,权势极大,富贾一方;面上卖的是丝绸,背地里却做的是杀手生意,名贯黑白两道。师父行踪不定,只是隔三差五来府上指点我们。师兄处处照顾我,而师父每每来府上,都给我带些点心和小玩意;没了爹娘,宠着我的师父和师兄就是我最亲的亲人。师父说,寻常人家的女儿这个年纪都被爹娘疼得紧,我爹既然把女儿交付给他,他定当视我为己出。
我在洛府安安稳稳地生活了八年,和别人家姑娘一样不愁吃穿和罗裙,有人爱护和照料。只是那埋在心里的血仇,不敢忘也不能忘。
——我师兄使的是剑,剑法精妙,府中无人能匹敌;只是洛老爷早早过世,他身为洛府的主子,每天为管理洛府明暗两道的生意就忙得焦头烂额,自然也不必接那些见血的活。而我用的则是一把柳叶刀。师父说,剑是礼器,剑客正直仁义;而刀是凶器,为百兵之胆,刀客勇猛无畏。
这些年,我受洛府之恩,自然也为洛府效力。江湖渐有传言,说洛府有个红衣女刀客,她那把柳叶刀一旦出鞘,刀风凌厉,寒气逼人,只见刀光,不见人影;刀刃破风之声,仿若惊雷阵阵。
我知道,复仇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师父却始终不肯告诉我,灭我满门的仇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