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在学校是很少见的,别说学校了,就是社会中也是很惹眼的!
何况是漂亮的双生姊妹花?
更何况她们本来在学校就已经小有名气?
所以很快,不用等我亲口告诉,张杰就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晚上张杰打电话过来约外面喝一杯。
我带着深深的负疚感赴约,虽然这件事情不是我干的,但肇事人是我的室友同学,我也难逃其责。
饭桌上张杰喝了很多瓶酒,酒后吐真言。
他反复说:“女人变化怎么会这么快呢?”
于是我知道,他是真的很在乎这件事!
他说:“她说要我在她和阴珊中选一个,可是她为什么不给我时间呢?”
我知道他的摇摆不定、拖泥带水害了他!
但我却不知道李晶这么做算什么?是真的喜欢谭新还是只是对张杰的报复?
可是这样的做法未免有些偏激了吧?
如果不是喜欢谭新,她会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他吗?
但如果真的喜欢谭新,她又为什么对张杰藕断丝连呢?
太复杂的事情,想不通的时候,我的选择是放弃去想。
喝一杯吧,夜色静好,啤酒清爽。
从此以后,我看到谭新和李晶成双入对,我就想到张杰受伤的背影,宿舍的聚会,我再也不能心安理得的参加!
更因为,我不知道面对此时的李晶该说些什么。
有一晚李星找到我,我们在操场散步,她眼睛闪亮如星辰,为什么我如此清楚,因为那晚她很多时候都在望着我说话:“听说谭新以前挺花心的?”
我知道有些事是瞒不住的,我只能说:“是有过那么一段感情,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人家已经毕业走了!”
李星停住脚步不走了,望着我一脸严肃:“警告你那朋友,好好待我妹,不然有他好看!”
我苦笑,这些话应该说给该听的人听吧?
谭新有一晚也找我,就说一句话:“李晶不错,我会和她发展下去的!”
什么意思?难道他是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黄薇还是要和黄薇分手?
另外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告诉我?什么时候我的位置这么重要了?
李晶反倒是最后一个找的我,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成了枢纽。
她很是自信的说:“我知道谭新以前的那些荒唐事,不过我相信他一定会忘掉过去好好和我待在一起的!”
自信一如当年的鲜活美丽的陶桃!
对此,我没有发言权。
“张杰有没有找过你?”她问。
我点头:“他喝的很多!”
我只能据实以告。
她点头:“他忘不了阴珊,那么,这就是我留给他的记忆!”
我不知从何说起。
她笑笑:“不管怎么样,都过去了,既然现在我和谭新在一起,以后我也会和谭新好好在一起——我们都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不是吗?”
是的,每一个人都有选择他自己生活的权利,我无权干涉。
“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对吧?”她最后说。
为什么不呢?
我点头,只是,恐怕不会像以往那么轻松愉快了吧——因为增加了太多沉重的东西!
现在苦恼的恐怕还有王鹏吧?
眼见一个个成双入对,即使现在的单着的,也曾经享受过温柔,唯独他,从入校伊始便四处猎艳至今一无所获,于是越发坐不住了!
关于女生他曾有一段心理阴影。
刚入校的那段时间,这小子看上了校播音室播音的一位小姑娘,苦于无法靠近。
一心只为颜如玉,奈何如玉不青睐?美女不是你想追、想追就能追!
当时地方口音特重的李大头就出了一个相当靠谱的点子:“近水楼台先得月知道不?你可以加入播音啊——你普通话说得不是挺好的吗?”
王鹏当时就听得有些飘飘然,其实他会错李大头的意了,李大头说的挺好是相对他自己的水准来衡量的!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王鹏总在削尖脑袋朝播音室钻,可惜那儿的“伯乐”不是李大头!
后来沾谭新的光认识了陶桃,而听说陶桃有一个室友就是播音室的播音员,就动了托关系的心思。
他找谭新帮忙。
谭新光着脚丫在宿舍玩着指甲刀不紧不慢的说:“我倒无所谓,可是咱请人家帮忙,得请客不是?”
王鹏想想也是,就点头了,问什么时候。
谭新就说了:“相请不如偶遇,择日不如撞日,我请客,你买单!”
王鹏一时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请客了,还要我买单?”
谭新翻他一个白眼:“分工明确嘛,我负责请客人,而你的职责是买单!你没听说过‘席好备,客难请’的俗语吗?我把最艰难的任务都主动拿下了,掏自己钱包这么容易的事情不会难倒你吧?而且这是在帮你好不好——不会钱包也要掏我的吧?”
于是王鹏点头,谭新就狮子大开口,把我们宿舍的人只要有空的,全喊上了,美名其曰助威!
说实话,那播音员说话慢条斯理却也清脆悦耳,不过长相嘛,就是见面不如闻声。
有点矮胖,不过肤色很白,短发,虽然一笑有两个酒窝,但绝对不是我欣赏的类型。
席上,两杯酒下肚,大家思维就开始活跃了。
之间也就不那么陌生了,也就是说,即使原本陌生的人也可以随意交谈了——这就是酒的好处!
王鹏凑过去对那胖胖的播音室女生讨好说:“听说你上面有人?”
他意思本是想说托关系帮他进播音室。
那女生看到有人过来搭讪,原本摆出的一副礼貌微笑的样子在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忽然变成满脸乌云,一声惊雷般的怒吼:“你妹上面才有人!”
生气归生气,干嘛骂人啊——女人翻脸当真比翻书还快!
王鹏愣在当场,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和女生提她上面有没有人的话题了。
这就是菜鸟王鹏的菜鸟经历。
但这却并不是他“鸟人”外号的由来!
这另有典故!
乔“市长”统计宿舍人员名单的时候,写王鹏的“鹏”时不小心写成了朋友的“朋”,本来提醒后就是添个“鸟”的事情,但偏偏他问话的方式不对,他当着大伙的面问:“我的鸟呢?”
乔“市长”愣了一下,然后才意识到后面少了个“鸟”。
季小斌嘿嘿笑着打岔道:“阉了呗,鸟人!”
大家哄堂大笑。
王鹏不愿意了:“什么鸟人,俺可是堂堂正正的大鹏!”
“什么?”谭新故意问他。
“如来佛的舅舅听说过吧?”他双臂伸展做金鸡独立状道,“我是大鹏好不好?再厉害一点就是把名字反过来念‘大鹏王’好不好?”
“那还不是个鸟?”李大头疑惑道,他是真的疑惑,但却是一语中的,所以大家又笑。
还有人甘愿做“鸟人”——真是奇事一桩!从此一锤定音,他就成了“鸟人”!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行将三年了,眼看着娇俏的播音员就要毕业了,可他依然没有丝毫进展——据说他们还只是停留在见面打招呼的熟人阶段。
“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常有,但吊死的鸟人却独此一例!”谭新常如此挖苦于他。
“哎,这么长时间了,你不会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吧?”有一天谭新像想起什么似的追问。
王鹏一副爱答不理的神色,谭新开始坐不住了,他想知道的事情,还没有人能瞒得住他。
“你喜欢仙人球还是仙人掌?”
不能不承认谭新高人一等的刑讯手段确实有效,当他把左手一盆刺猬一样的仙人球和右手一盆针板一样的仙人掌晃在精明的王鹏眼前,再加上上面那句不阴不阳的奇怪问话,那家伙马上从革命烈士的嘴脸转换成了我们电视剧里常见的那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谄笑了。
然后我们就了然了王鹏的苦恋故事!
名字是早知道了,虽然至今没有男朋友,可是人家根本不给他多说话的时间,一般礼貌性的打个招呼都算不错的了!
谭新诚恳的说:“人家大学四年都没有恋爱,说明人家眼光不是一般的高,而依你这条件,作为哥们好心奉劝你一句——放弃吧!”
不能不说谭新分析的很有道理,但看到王鹏一脸死灰色,忽然又不忍心说什么残忍的话了!
“我也知道。”他说,“可是她一天还在这,我就觉得自己还有希望——至少每天能这样看着她,我心中就很高兴了!”
“傻鸟!”谭新摇摇头走了,也是,像他这种人,是很难了解偷偷喜欢一个人的甜与苦的!
我拍拍他的肩:“哥们,任重道远啊!也如你说的,留一份美好的回忆也是不错的!”
我转身叹息:连开始都没有,又怎么会有结果呢?不过并不是什么都要追求结果的好,留有一份期望也总比梦想破灭强!
日子继续,他将继续苦恼下去——兄弟,爱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