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雨连绵,这是江南“梅季”最大特点,不知为何,今年梅雨赖在江南,却迟迟不肯离去。突然,一阵急促的奔跑声,惊醒了雨后沉睡的利华市古街。这是一持枪警服男子,在发力狂追另一青衣男子,使幽静古街的气氛、遽然紧张起来。
李天乐喘着粗气顺手抹了把脸颊汗水,扯嗓朝前面那青衣人高吼:“呼哧,站住坑爹仔,再跑我可开枪了!”同时,将保险麻利打开。
挥汗疾奔的青衣人闻言,步子更急,恰如那脱缰野马垫臀疾窜。而他的心里却充满郁闷:“玛的这臭条子大脑有病,老子只收藏件女人‘文秀’而已,多大点事?不但紧追不舍,而且还拿枪出来显摆,至于吗?。”
“砰......”李天乐果断扣动扳机,子弹直射苍穹,他对天鸣枪了:“条子又咋啦?作为男人,尤其是有正义感的‘条子’,你丫的当真以为,本神探不会爆菊花?”
“妈呀,这臭条子定被女人始乱终弃过,否则老子只收藏不推荐,不属传播yin秽物品范畴,他缘何将怨气撒我头上?!”
眼看进入巷子口的青衣人,在心里指天咒地的诅骂李天乐。同时他嘎然刹住脚步,抖抖索索地高举起双手,一只艳丽、镂空的女士“文秀”因而随风滑落。
“警官,别,别开枪,我只是偷了件旧内裤而已,不用玩这么大吧?”前面那逃犯抖抖地,带着哭腔辩解。
“a级无名氏在逃犯,特征青衣短发、中等身材,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快转过身来,否则我可开枪了!”李天乐如临大敌的命令青衣人。哼,以为耍些花样,就能骗得了英明神武、人家人爱、花见花开的本神探?说啥李天乐都不会相信此人鬼话。
青衣人闻言掉脸查看,果然瞥见李天乐正拿枪指向自己脑袋,吓得他赶紧苦着脸转过身来,只不过动作依然是抖抖的,那样子压根就不似逃犯,倒极像胆小地鼠。
当那“逃犯”脸色煞白转身过来时,李天乐惊诧的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于是他不禁有些难以置信的愕然嘀咕:“呃?好像、貌似真的不是啊?可我分明一直紧跟无名氏的,那无名氏又逃哪去了?”
“你是在找我吗?”李天乐的话音刚落,空气中便陡然响起,夜枭般飘忽不定的回音,惊悚而幽邃;一种让人恐惧的窒息感迅速蔓延,使李天乐两人全身毛孔、皆竖立在空气中;两人骇然四望,竟连鬼影子都没看到。
突然,李天乐急转身躯,将黑黝黝的枪口指向身后。因在变态青衣人那惊恐张大的瞳孔内,幽灵般倒映出又一青衣人。于是,他当真如神探附体般跳转身躯,将枪口对准身后青衣人。
在黑洞洞的枪口下,那青衣人满是藐视、戏谑的神情,面对李天乐缓缓举起双手。
虽李天乐很憎恶青衣人那藐视眼神,但他还是忍住牙痒痒的冲动,仅用枪指着青衣人,并没当即开枪。对方既没武器,又没威胁性动作,李天乐可不好胡乱开枪。
这是位个子不高,外表普通到掉渣,让人很花点心思,也记不住样貌的年轻男子。——而他唯一令人过目不忘的,就是那双冷幽幽,闪着寒光的细小眼睛,无时不在显现出他的戾气与凶悍。
在这一刻,李天乐方才愕然发觉,眼前这青衣人,才是真正的无名氏逃犯。
面对悍匪无名氏,李天乐全身紧张的单手擎出手铐,竭力装着一副淡定样子,缓缓靠向青衣无名氏。不过,从手铐的轻微抖动中不难看出,他此时的心情相当紧张。
空气中紧张到极致的气氛,仿佛并没感染青衣无名氏,他毫不反抗轻易就让李天乐抖抖索索反铐住双手。
等铐牢青衣无名氏后,李天乐暗自松了口气,不免有些得意:“坑爹仔,本神探竟逮条‘大鱼’,这可是我第一次单独破案,丫的太露脸了这是!”
但在下一刻,他又感觉不对劲,等看那青衣无名氏的神态后才发觉,作为逃犯的无名氏,比他这小警察还要吊三分。
一股怒气在无名氏神态撩拨下,迅速膨胀:“你丫的,看起来比本神探还要英明神武,叫我情何以堪?”可还不等他表现出英武神探的架势来,从无名氏身后巷头,却突然传来他的老搭档——吴大志,那特有干涩嗓门:
“我靠,天乐啊,你今天是吃错药咋地,跑这么快干什么?呼......哧,累死哥哥我了,哥们,咱别追了行吗?那无名氏逃匪可是部队精英,咱搞不过人家的。ok,ok!”
李天乐闻言,终熄了在气势上压倒无名氏的想法,谨慎调整身姿,快速瞥了无名氏身后一眼。
可没看到吴大志,眼角的余光里,却隐约瞥见一道微弱银光闪过。紧接着他的大脑就传来一阵,非常尖锐的刺痛感。“丫无名氏动手了,动作好快,传言果然非虚啊,早知就该一枪干掉这鸟人。呜呜呜,我这未来神探就要陨落了么?”他无限嗔念的想。
鬼使神差的,枪声在李天乐倒下前一刻响起。
“妈呀!”李天乐身后传来一声凄厉惨叫;那变态青衣人被如此“火爆”的场面,吓得惨叫一声,昏死了过去;且在空气中,还隐约拌有一股骚气飘荡;这个有恋物癖心理变态的家伙,竟硬被吓尿了裤子。
开枪过后,李天乐的眼睛,瞬间开始迷糊。但他却分明看到,自己所发射的子弹,擦过那青衣无名氏的脸颊。一蓬血花飞溅,子弹将那无名氏右侧脸颊拉出道长长血痕。
仰面倒下的李天乐,露出抹极为勉强的诡异笑纹。“坑爹仔,如此厉害的逃犯!——竟被我这小警察给伤着了,这种自豪感无所替代,丫的爽......”在临昏迷前,他第一时间所想并非自身安全,却是爽歪歪,实属罕见。
当吴大志累得像死狗似的,弯着腰喘着气,刚干嚎了一句:“呼,哧,终于赶上你了。ok,ok!”他却发现、李天乐竟对着自己,直挺挺仰面后倒。且还隐约看到,在巷子尽头,有一道身影急速闪过,背影像极那a级无名氏在逃犯。
吴大志说到一半的话,立即变成了惊魂尖叫:“啊——天乐?!”
他像是发了疯似的,闪电般飞窜到李天乐的身边,一把抱起倒地不起的李天乐,却骇然发觉,自己的好友、兼搭档已陷入重度昏迷中。
出事现场响起了吴大志那独特的哀嚎声:“天乐,天乐,你怎么了?可千万别吓我啊,你死不得,全局就咱俩够低调,你要是死了,我就没伴了。”可李天乐鸟也不鸟他,誓把昏迷进行到底。
最后,吴大志跌跌闯闯将人事不知的李天乐,紧急送往利华市一院抢救。
闻讯赶来的利华市大批警察和武警,紧急搜护现场。可惜,那无名氏却依然不知所踪,他们连无名氏的影子都没捞到。
现场那昏死过去的变态青衣人,被带回警局,估计无名氏不肖杀死他吧。被救醒后,他结结巴巴还原了事情真相。虽事实证明变态青衣人行为构不成刑拘,但早就被吓破胆的他,还是赖在警局一个礼拜后方敢离开。
李天乐——利华市刑警支队普通的刑警队员,是名刚上岗不到一年,平时一直不得志,没啥建树的受气小人物。
此次,根据群众线报,在利华市某超市发现无名氏。
于是,利华即出动全市军警,追缉曾轰动全国,某市银行抢劫案,也是几件杀人抢劫案的“缔造者”,身负数条命案,但却从未被抓到过的,a级在逃犯——无名氏。
本来李天乐虽有正义感,但还没达敢单挑悍匪无名氏的程度。可当他与吴大志一起巡警时,却发觉一像极无名氏的家伙,从一身警服的自己面前招摇走过,不知怎么搞的,他竟鬼使神差的拔足狂追,最后就变成古街警追匪那一幕。
而重伤李天乐的无名氏其人,据传:曾是东方龙国某机密影子部队精英,擅长化妆、擒拿格斗、精通各种枪械、能自制炸弹、熟练特技驾驶;有次在江南省会金陵市,他更是在三千多军警围困下轻松逃脱,他的厉害之处,由此可见一斑了!
这样的状况,令昏迷中的李天乐,瞬间升级为警界英雄,在医院里进行紧急救治。经查:李天乐是脑颚部神秘区域受伤,身体其它部位良好。所谓的神秘区域,就是被科学家定名为“天才按钮”的区域。这是个可将傻瓜变成爱因斯坦的天才区域。
在市委姬书记的强力干预下,全国最顶尖的脑科专家汇聚一堂,为警界英雄李天乐手术。
但所有专家在确诊李天乐伤势后,都给出一样的结论:“此时的李天乐,已成植物人,根本不能开颅手术,开颅必死。”
几乎被医生判了“死刑”的李天乐,此时,却进入一唯美空间。在这里,给他的感觉,有点像梦幻世界。
(新书上传,兄弟姐妹们,请你们收藏推荐吧,票票越狠越好,白丁保证,这不属于传播淫hui物品行为!嘎嘎嘎......白丁绝对保证。注:变态青衣男不是路人甲,随后还有精彩之处,可莫容错过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