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9、她是一个好女人!
他爱过你,我没有。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听到这个答案,洛莘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抿嘴笑了起来。说道:“天明还活着的时候,你就说过这句话。我记得当时你对我很敌视,我就问你为什么,你说他们爱你,我没有。”
傅风雪的表情终于缓和下来,脸上也露出了缅怀的神采。
当时他们三兄弟纵横天下从无敌手,是华夏国军方最出风头的人物。可是,傅风雪的大哥龙千丈和二哥皇天明却同时钟情于燕京第一美女洛莘。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甚至开始明争暗斗。傅风雪认为洛莘是离间他们兄弟感情的罪魁祸首,于是就对她很不礼貌。有一次四人聚会,洛莘就私下询问傅风雪缘由,傅风雪给出来的就是这个答案。
三十年?还是三十五年?或者更多?
忘记了。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地点。但是,他却清晰的记下他们那时候的面部表情。
大哥狂,二哥傲,洛莘媚,还有自己意气风发-----
可惜,那样美好的岁月再也找不回了。
“我记得。”傅风雪说道。
洛莘心中暗喜,知道自己这句话多少触动了点儿他的心思。
“我也记得。那个时候虽然千丈和天明摩擦不断,但是日子过得充实惬意。自从天明去逝后,好像再也找不到什么需要带着感情的事情来做了。人生无趣啊。人生无趣。”
傅风雪扫了眼洛莘,说道:“所以你就开始移情于争名夺利?”
“孤儿。寡母。我不争,别人就会来争。不想被欺负,就只能想的比别人更多一些,做的比别人更绝一些。”
傅风雪没有反驳洛莘的话,他知道她说的是实话。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不是你安守本份就能够平平安安的。你不惹人,人会惹你。你不欺人,人会欺你。所有的事情全都是靠实力说话,拳头说话。
如果没有洛莘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他们母子的生活确实不好过。
“你想要什么?”傅风雪问道。
“把龙息收回去。把皇千重赶出来。”洛莘说道。
傅风雪抬起头看过去,说道:“为什么?”
“傅风雪,当年大家都说龙千丈善断,你善谋,皇天明最能执行,你是三兄弟当中最有智慧的,难道年纪大了智商就退步的这么厉害?”洛莘讽刺地说道。
“我知道他的日子不好过。”傅风雪说道。“但是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做。”
“争不过,不走留在这儿耗费时间做什么?”洛莘的语气里还是有点儿怨气的。丈夫的两个生死兄弟竟然全都偏帮一个外人,他的儿子却无倚无靠被人压得抬不起头,这能不让她难受吗?
“军师比他更适合。”傅风雪说道。“这是事实。”
“可千重是皇天明的儿子。这也是事实。”
傅风雪便不再说话。公和私,又有几人能够彻底分得清楚?
“唉。风雪,我也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洛莘说道。“我就是想知道一个答案。你为什么这么不看好千重?”
“他太聪明。”傅风雪说道。
洛莘点了点头,说道:“明白了。”
如果是外人听到,一定会觉得这两个人的对话莫名其妙。聪明怎么会是一个贬义词呢?
可是,洛莘却听懂了。
她知道,傅风雪说的‘聪明’是文明用词,他真正想说的是皇千重太有‘心机’。有心机也不是贬义词,但是,一个有心机的人让人一眼就看出来,这就是最大的失败了。
譬如秦洛,他也不笨,甚至心机阴沉的怕人。可是,谁看到他都觉得亲近。为什么?因为他喜欢笑。因为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因为他看起来讨人喜欢。
这就是皇千重输给秦洛的地方。任谁看到一个整天忙于算计的年轻人都不会喜欢的。
或许皇千重觉得自己掩饰的很好,可是,又怎么能够逃得过傅风雪这些老狐狸的眼睛?倒是秦洛本性暴露,从不掩饰自己的想法,反而更能获得他们的喜爱和支持。
想起这个,洛莘不得不为儿子叹息一声。有些东西生来就注定了。
“让他出来吧。”洛莘说道。“你出面把他赶出去。让他离开龙息,离开这个泥潭。”
“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决定的。”
“你提出建议,我会和老田那边打声招呼。”
“条件是什么?”傅风雪说道。能够把皇千重从龙息队长的位置上摘下来,由军师接任确实更符合龙王的想法和他的考虑。但是,洛莘从来都不是一个多么大度的女人。她主动提出这样的建议,那么就一定有所图谋。
“我要给他换一个位置。需要你帮忙打声招呼。”洛莘说道。
“没问题。”傅风雪爽快的答应了。
洛莘笑了起来,说道:“交易成功。”
“这不是交易。”傅风雪反驳。
“什么?”
“因为他是皇天明的儿子。”傅风雪说道。“也是我的干儿子。我应该做的。”
当年龙千丈皇天明傅风雪三人亲如兄弟,彼此约定谁若有子,便是其它两人的干儿子,谁若有女,便是其它两人的干女儿。
可是,皇千重这个‘干儿子’显然很不受自己那两位干爹的‘喜欢’,一直处于被打击和排斥的‘对象’。
原本洛莘以为他们已经忘记了这个约定,没想到傅风雪仍然记得。
“谢谢。”洛莘右手抚胸,深深地鞠躬下去。
然后,她急着向外面走去。
在她转身的刹那,傅风雪看到她湿润的眼眶和伤感的眼神。
“他们的眼光不错。她确实是一个好女人。”傅风雪低声说道。
良久,又说道:“就是太喜欢演戏了。”
一阵风起,吹动满院的落叶呼啦呼啦作响。
傅风雪站在这好久没有清扫过的院子里,站在这风声和落叶里,任由长衫飞摆长发飞扬,久久地没有言语声息。
“了无生趣。”他轻声说道。身影修长,孤傲,不驯。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
坐在办公室的落地大窗前,明媚的光线铺泻而入,仙人掌上面开着的小黄花在阳光的映照下格外的耀眼,手里捧着今天刚刚出炉的《时代》打磨时光,生活悠闲静好。
对闻人牧月来说,经商是一件轻松遐意的事情。她很少对集团一些具体的事务指手划脚,她只管人。因为做事的是人,只要让人的野心得到束缚,人的能力得到发挥,那么,这件事的结果就一定不会差。
这倒不是她受到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影响,而是经过无数次的摸爬滚打失败尝试再失败而得到的血泪教训。任何人的成功绝非偶然。所有人都把视线放在她的风光无限加冕王冠,却没人知道她为此付出多少努力和汗水。
真好。现在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外面响起了门铃声音。能够有资格进入闻人牧月办公室的少数人都知道这个美女老板喜欢安静,不喜欢呱噪和突然而至的刺耳声音。所以,她的办公室门铃从来都没有人用,也没人敢用。每个进来的人都会用手敲门这种最原始最传统的方式,以此来表达对她的尊重和敬畏。
她的这个习惯在闻人集团形成一股潮流,那些和她接触过的集团高层也沿用了这个习惯,然后高层下面的中层又有样学样,然后是底层管理者-----客人在闻人集团旗下的诸多公司做客很少能听到有按门铃的声音,倒是知道他们换门的频率要较其它公司快一些。
“进来。”闻人牧月头也不抬的回答道。她的视线仍然留在杂志的内容上面。这一期的时代杂志封面人物是华夏国的一位温姓总理,有关他的采访还是很有意思的。
马悦推门进来,站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停留下来,说道:“秦纵横想见你。”
“嗯?”闻人牧月的翻页动作停了下来,顿了顿后,仍然翻到下一页看了起来,说道:“请他进来。”
马悦没有应声,和她进来的时候一样,又无声无息的出去了。
(ps:竟然还有那么多红包上万的。我彻底被你们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