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婶的引路下,谢明珊和宁妍走过了美丽的花园,然后来到一栋豪华的楼宅前,两人都呆住了,站在外面看,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看到了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尽是诱惑全文阅读。
周婶上了阶梯,然后往大门走去,人还离门口有几步远的時候,大门就自己打开了,但她却没有走进去,而是回头看着那么对发呆的母女,提醒道:“两位,请跟我进来吧。”
“啊——哦,好。”宁妍首先回过神,然后拉了一下谢明珊的手,让她也回神,随后两个人一起走进了大厅。
大厅里,十多个保镖在旁边直直的站着,一动不动,让原本柔和、高贵的大厅,覆盖上了一层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谢明珊脚下踩着明亮的地板,情不自禁的放轻脚步,似乎担心踩坏,两眼环视着四周,对于这里的一切满意至极,恨不得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
封启泽果然不是一般人,要是当初她早点知道他的身份,大概就不会跟温少华走进礼堂了,转而抢这个男人。
虽然晚是晚了点,但并不表示没有机会,她现在更加的坚定自己的目标,不挖倒谢千凝这堵墙,誓不罢休。
宁妍有点唯唯诺诺,心里很紧张,像是个小人物在见大人物時那么的卑微,不敢挺直腰杆走路,生怕一挺直腰杆就触怒到什么人,惹到什么麻烦。这里完全不是她能想象出来的世界,华丽高贵先不说,还有一种威严的气势,压得她连话都不敢说。
周婶将两人带到了大厅里,没有像客人一样的对待他们,不叫他们坐下,而是用冰冷的语气说道:“太太正在楼上试婚纱,你们等一会吧。”
只他了是。“呵呵,好,好的。”宁妍立刻和气的回答,一点都不抗拒等待。
但是谢明珊在抗拒,觉得这样等待有损身份,尤其是听到谢千凝在试婚纱的事,心里全都是怒气,气得她想爆炸,可是这里人很多,她不能乱来,只好死死的忍住,尽量保持镇静,最后实在是忍不住,带着一丝怒意,询问道:“你们先生呢,怎么不见他,难道他也在上面吗?”
说完,视线不由自主的往楼上看,眼里全都是嫉妒。
她才是适合住在皇宫里的公主,而不是谢千凝那个灰姑娘。
周婶看出了谢明珊眼里的嫉妒,但却不理会,干脆的回答她的问题,“先生今天不在,出去办事了,不过很快就会回来。太太的婚纱大概就是先生出去拖人送回来的吧,我们都在等着看太太穿婚纱的样子,你们真有眼福,可以看到。”
“呵呵——”宁妍干笑的回应,什么都不说。
谢明珊有点不屑,虽然嫉妒,但却不想去羡慕谢千凝穿婚纱,于是说了些风凉话,“不就是婚纱吗,大同小异,都跑不出一个调子,大概也没什么好看的。”
“太太的这件婚纱可是由法国著名的设计师设计的,昨天才刚完成,今天空运回来。虽然很多婚纱都是大同小异,但是同样一件婚纱,穿在不同人的身上,效果也会不一样,有些东西,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的,比如说某些气质。”
周婶这话里明显带着讽刺,谢明珊自然听得出来,但又不好意思当面撕破脸的反驳,只好一笑了之,不跟她说太多。
何必跟一个欧巴桑计较,她只不过是个仆人,懂什么?
这時,楼上传来了开门声,所有的人都抬头望去,看到一个女仆走了出来,然后把门开到最大,让里面的人能顺利出门。
谢千凝被几个女仆搞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她们把她搞成了一个活脱脱的新娘子,虽然不好意思,但她却不能辜负大家努力的劳动成果,硬着头皮走出房门,因为裙摆太长,生怕踩到,所以用手提着。
后面帮她拉裙摆的女仆低声的提醒道:“太太,庄重点走下去,别怕,后面有我们呢,我们会帮你处理好裙摆,不好害怕,不好低头,把信心拿出来,抬头挺胸往下走。”
“自信一点,慢慢的往前走,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高贵的公主就好。”
“好,好吧。”得到女仆们的鼓励,谢千凝拿出了信心,昂首挺胸的往下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活像个纯洁的女神。
这是一款低胸的婚纱,不走传统膨胀的路线,将女人优美的身姿勾画得活灵活现,群尾拖地几米,增加了华丽和高贵的味道,头纱长至落地,和群尾一起拖着走。婚纱的边缘用白金线手工绣制,在光线的照耀先,白光闪闪,和纯白的婚纱搭配得极其完美。
地面是亮白色的,将婚纱衬托得更为柔和,仿佛把人物传神的气质都映了出来。
谢明珊看到这一幕,傻眼了,羡慕不已,不得不承认,谢千凝穿着这一身婚纱,真的像一个高贵的公主,身上的气质不输半分。
这是她见过最美的婚纱,就连洪诗娜在网上晒出自己的婚纱照,她都没有这边羡慕过。洪诗娜的婚纱,用钻石搭配,透着着是财富的味道,但却失去了柔和的神韵,谢千凝穿的婚纱,带着强烈的高贵气质,气质中暗含着富贵,这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高贵,涵养、品质都让人屈服。
谢千凝只不过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换上这身婚纱之后,却真的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是衣服的作用,还是她真的是天鹅?
不管是什么,丑小鸭永远都是丑小鸭,不可能变成天鹅。
谢千凝下楼梯的時候走得很慢,每一个阶梯都走得小心翼翼,担心摔着了。当走到楼下的時候,站着不动,轻声的问:“周婶,好看吗?”
“好看,太好看了,我还从来没见过怎么美丽的新娘子,真不愧是法国著名的设计师设计的婚纱,果然就是与众不同。不过最主要的是这婚纱穿在太太身上,恐怕只有您才能穿得出这样的气质吧。”周婶频频夸赞,故意说得大声一点,目的就是让谢明珊和宁妍听得清清楚楚。
这种专门抢别人丈夫的女人,不必给她们太好的脸色看。
“周婶,你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呵呵。”谢千凝有些不好意思,但自我感觉非常好。
穿着这身婚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好舒服,还真的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说的是事实,你们说对不对?”周婶故意问旁边的女仆。
“对——”所有的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气势太大,压得谢明珊有一种卑微的感觉,忽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如谢千凝,这种不如,严重的打击了她的自信心。
她一直认为自己比谢千凝优秀,各个方面都比她好,可是当看到她穿着这身婚纱从上面走下来時,这种优秀的感觉瞬间没有了,转而被不如取代。
她不如谢千凝吗?
不,她不是不如谢千凝,如果这身婚纱穿在她身上,她一定会比谢千凝更有气质。
谢明珊努力的将信心找回来,绝不让自己轻易放弃,走上前,嘲讽道:“堂姐,活了二十八个年头,是第一次穿婚纱吧。”
“是啊,活了二十八个念头,我第一次穿婚纱,而且我只要穿一次就能找到幸福。”谢千凝笑得很开心,游刃有余的回应这种嘲讽。
言外之意,有些人要穿很多次婚纱才能找到幸福——这个意思谢明珊当然听得出来,冷笑道:“你怎么确定这一次穿婚纱就能给你带来幸福吗?”
“对,我很确定,非常确定。”
“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确定呢?”
宁妍听出了火药味,赶紧拉住自己的女儿,在她耳边低声提醒道:“明珊,别乱来,现在的谢千凝不好惹,你这样子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谢明珊不听,用力的推开她,现在只想灭谢千凝的威风,什么都不想,“堂姐,我真的很想知道你为什么如此确定自己这一次穿婚纱能幸福?”ug42。
今天她来这里是找封启泽,封启泽没见到,却吃了谢千凝很多屈辱,这口气叫她怎么能咽得下?
谢千凝依然开心的笑着,满脸的幸福,由衷的说道:“因为我相信这个男人,他是真的爱我,我也爱他。实话跟你们说了吧,我跟封启泽小時候就已经认识了,从十六年前开始,他就已经发誓非我不娶,明珊,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启泽是不会喜欢你的。”
“说漂亮的话谁都会,我也会说,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爱你,不是你说了算。你和温少华不一样有十年的感情吗,结果呢,结果是什么,你很明白的吧。”
“想必你也应该很清楚,温少华和封启泽没得比,他们两个是不同姓质的人,温少华只看重外表,不注重内在,所以他才有今天的下场。但是封启泽不同,他在心里认定了谁,就是谁。当初我被温少华抛弃的時候,要多丑有多丑,但是启泽却一点都不嫌弃我,足以可见,他对我的爱,不是处于肤浅的外表,而是内在。你只用外在衡量一切,殊不知内在的美,才是最美的。”
她今天非要把谢明珊的气焰压下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