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没有无辜

第185章 没有无辜

到了这一地步,也没人思考安靖这般大杀特杀是不是有些残忍,因为但凡是个正常人都觉得安靖杀的好,杀的妙。

也有极少部分人觉得安靖杀的还是太快,这些人就该留几个活口,好好地用他们最拿手的手法审讯审讯。

王捕头看了眼安靖,他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低头,和其他人一同去进行救护。

——正如他当初忧虑的那样,安靖的确可以以一己之力屠戮整个街区,但这一次,他屠戮的却是一群真魔教徒。

“这位壮士……”

而郑墨走上前来,他本打算和安靖寒暄寒暄,却得到了少年颇为冰冷的回应:“在你治下,居然能出这种事?”

郑墨原本就强堆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听见这句质问的他忍了忍,但最后还是忍不住,恼怒起来:“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真魔教的渗透显然已久,之前管事的是舒守备……”

说到这个名字,郑墨冷静了一点,但还是颇为恨恨道:“被渗透成这样,谁知道是不是他那时候就已经成了筛子?”

——还真是,不过是另一个魔教。

安靖懒得管这些,在他看来谁都有苦衷,谁都可以诉苦,但是官员不行:“你的职责就是保卫好民众,不察就是过。但现在不说这些,我想你已经猜出真魔教的据点就是崇义楼,但等你将这些受害者接收后,暂时不要出兵,这会打草惊蛇。”

“霜劫将至,你就加强地脉节点的军力守备,准备催动神通。我会帮忙,那时,你也知道要不要出手。”

“……多谢壮士。”

虽然面色通红,脑袋上血管都在跳,但郑墨还是拱手致谢。

作为大辰官员,他才不会在乎面子,只要能达成目标就行——眼前这位尘黎少年虽然看上去只有内息如河,但实际战斗力一般的如潮都比不上,显然是那种大家族精心培养的承命子。

有他这种能以一己之力就击破真魔教精锐武者小队,杀穿仓库守卫的武者帮忙,守住过半地脉节点恐怕并不是难事。

最重要的是,郑墨也很清楚,以如今大辰官府的力量,还真对付不了崇义楼。

崇义楼有两位内壮武师,说不定还能召唤分魔,各种底牌无人知晓,而勘明城官府这边算上郑墨自己也就四位内壮,虽然比对方多,但镇守地脉节点和守护民众才是他们的职责。

哪怕是捣毁了崇义楼,对方散开制造骚乱反而会更加麻烦,捣乱永远比维持秩序简单。

所以,最稳妥的方法,其实还真就是守好自家阵地,等待敌人主动来进攻。

只要自己这边不想赢,那就不会输!

当然,安靖骗他的。

原本安靖还有点想要在大辰这边装点和颜悦色的友善尘黎人,和这位城正好声好气说点场面话,为之后的一些计划铺路……

但看见真魔教如此残忍畜生的举动后安靖几乎已经要被气死了,根本没心情伪装。

——他妈的,不杀了这群畜生当真是枉为人!

什么等对方主动出击后打防守反击,今天晚上他就立刻出动!想来那真魔教被他这么一套快攻拳打下来人已经懵了,绝对想不到自己今天晚上就会立刻再次出击!

摇了摇头,安靖又看了眼正在不断被从仓库中救出的孩子们。

“和拜天魔的虫豸在同一个世界,怎么能让世道变好!”

他低声道,转身离开了现场。

风雪越来越大。

崇义楼。

“什么?”

原本在静心修行,争取趁着自己变年轻尽可能突破至内壮巅峰,凝结自己第五神异的卢谨坐不住了:“去抓靖玄的小队全灭,仓库也被偷袭?大辰官府已经解救了所有备用祭品?”

他重重地拍桌,令实木大桌猛地迸裂,卢谨怒喝道:“不是说就是个内息如丝的小武者吗?怎么会偏差这么大!”

而面对明显蒙得尊主眷顾,已经重回年轻时代的老板,汇报的真魔教武者汗流浃背了:“情报的确有误,实际上,靖玄的实力是内息如河!而且技艺非常精湛,恐怕,他不是什么纨绔,而是……”

顿了顿,作为尘黎人,他略显敬畏地看向北方:“而是足以进入五宗山门,也就相当于是可以进入大辰武院内院,甚至【真武台】的天才!”

“这种人,怎么会一个人跑来勘明城,然后花个几百两就没钱了?”

卢谨一脸不可思议道,他已经不认为这是尘黎那些大部落派来看情况的探子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家部落会把自家的天才送来做这种任务:“这种人平时吃的凶兽肉就不知道多少钱,这几百两银子够他吃几天饭的?”

想到这里,卢谨心中冒出一个非常难以置信,但却能解释一切的想法:“难道说,他是离家出走?”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虽然听上去有些离谱,但卢谨自己作为持命者,可是相当清楚持命者中有的是脾气怪异,性情极端之辈,和家人闹矛盾那是常有之事。

不,倒不如说,正是因为他们脾气怪异性情极端,所以‘超乎寻常’的命格,才会降临在他们身上啊。

就如同他自己一样。

“……好。”

想到这里,卢谨突然笑了起来,他露出了满口已经变得雪白整齐的牙齿:“平日想要抓到这样的持命子可不容易,而他现在却自己出现在我们面前。”

“明日,我和郭队长一同出手,将他抓来。”

这过于出乎寻常的决策,令原本低头的魔教武者不由得惊愕地抬起头,而卢谨自得地笑道:“这小子既然实力如此强劲,行动又如此肆无忌惮,显然是仗着实力自高自大。”

“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如此针对他,如此谨慎!”

“哈哈,献祭一位持命者,尊主赠予的赏赐,就绝对千倍万倍于寻常武者啊!”

“大人高见!”

魔教武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卢谨的想法的确超出常理,那靖玄如若真的只是个年轻尘黎天才,谅必想不到还有这种可能。

“至于现在。”

为自己的想法自得了一会,卢谨侧过头,皱眉看向恭敬的下属:“既然我们的存在已经暴露,那么接下来,我们所有的行动都以天意教的名义进行。”

“是!”

这点,真魔教的武者便很熟悉了。

在大辰,天意教和真神教(真魔教自称)都被称之为魔教,其原因就是因为,如果天意教要做什么坏事,大多都会自称真魔教,而真魔教也同样如此。

真真假假之间,有很多事根本不知道是哪一方做的。

当然,真魔教做的非人举动肯定更多一点。

至于在勘明城,最近这段时间天意教都没有出现,魔教可不讲究什么不在场证明,他们不在,正好就甩锅给他们。

就在真魔教正在商议后续计划之时。

不远处,崇义楼对面的街道上。

“打算甩锅给天意魔教?虽然我也觉得天意魔教不是个东西,但是连自己的罪恶都不敢承认的废物,果然是恶心至极啊。”

身上笼罩着刚刚得到的遁地神通,全副武装的安靖,正漠然地操控无人机隔窗注视着他们。

他放下无人机眼睛:“已确定。”

“没有无辜的,你们全都该死。”

第20章 天意魔教第658章 灵契侍从第54章 洞窟魔物第292章 剑仙苗子 (33)第122章 逃出黑市 (感谢盟主雪桑!)第603章 无需阻止(43,求双倍月票!)第278章 今衍华 (13)第395章 干大事好修行第425章 法宝雏形,素灵剑莲(33)第483章 家人 (23)第297章 紫曜明金锏 (23)第160章 解决三人第268章 突破内壮 (33)第174章 真魔邪道第441章 尘黎铁骑第642章 我是阵法师啊! (33,月票加更)第735章 兑换完成与尽远天升级第671章 白帝天刑擒神兵 (4400)第448章 暗潮翻涌 (33)第674章 十方天宗第475章 兵主第291章 崭露头角 (23)第529章 正天正法第43章 天命 (感谢繧「繝ェ繧ケ的盟主!)第348章 魔物 (23)第736章 功业累积 (13)第661章 安靖的惊世智慧 (4800)第451章 太白金天阵(33)第558章 天剑山脉事宜第441章 尘黎铁骑第187章 清空弹匣第174章 真魔邪道第189章 大我本相拳 (33)第625章 安靖又悟道了(33)第134章 重火力轰炸 (43,感谢盟主夏卓风!)第723章 第二明镜宗(33,感谢别人家的老王的盟主打赏!)第644章 突袭第501章 真正的大神通第700章 七位真传第201章 帝廷巡视 (13)第705章 无碍行者 (13)第452章 神京使者?屠! (w字大章)第720章 涧夕颜 (33)第573章 底层视角第102章 第一道禁制 (43首订5000加更)第75章 提桶跑路第283章 御五兵真雷 (33)第448章 暗潮翻涌 (33)第97章 两界差价(1210)第141章 卷末 悬命于天 (感谢盟主不祈十弦!)第173章 魔徒卢谨第115章 鹬蚌相争第431章 好人好报(23)第428章 半龙魔蜕,三禁将成(9200,算四合一吧)第712章 净土传承第180章 玉片第65章 天命净魔第177章 幽如晦 (33,感谢盟主会摔跤的熊猫)第93章 入城(810)第644章 突袭第561章 番外 大荒天海 上第361章 天意山见闻(43)第681章 金牌打工人 (13)第526章 蛇鸟之争第148章 两界贸易的暴利 (43,感谢盟主莱莱莱莱莱瓦汀!)第129章 倾覆天下的方法 (43,月票6000加更)第118章 战!第216章 捡漏小赭山(感谢含章喵的盟主!)第712章 净土传承第447章 真魔谋划(23)第55章 噬恶残响,玄元之气第388章 临江城城主 (13)第335章 进步与目标(23)第291章 崭露头角 (23)第459章 战争前奏 (4000,今日有事小憩一天)第113章 一念杀心起,顿时天地宽(感谢盟主立天X)第43章 天命 (感谢繧「繝ェ繧ケ的盟主!)第547章 严家的善意第82章 大采购第415章 五行伤病剑气(23)第4章 灾劫之子第135章 御剑术改! (53,感谢盟主aslti03!)第86章 魔教血税 (110)第214章 平和的早晨第251章 学武的事儿,不寒碜第424章 探索素灵洞(23)第228章 反馈悟道(53)第574章 官方资讯库 (月票加更)第126章 天灵根第602章 全新思路(33)第247章 授箓核心 (求月票)第731章 天元界的试探(13)第373章 无主龙气第22章 《清静剑观》第606章 冲阵(35,还有2章)第125章 这一切,都烧成灰 (感谢盟主momod!)第125章 这一切,都烧成灰 (感谢盟主momod!)第209章 买房计划第659章 魔人潜伏第319章 不愿逃(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