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美国绿卡最快的方式就是参加大大小小的比赛,并得奖,证明自己是特殊人才。”
广告界有一本极其权威的专业杂志《Archive》,其基地在德国,创办人是李奥贝纳广告公司的创办人之一。这份杂志每月搜寻全世界的广告,然后选出其中最优秀的作品刊登在杂志上。
长期以来,《Archive》已经成为广告业的“圣经”,分量虽不见得比得上电影界的奥斯卡金像奖,但也相去不远。因为,这份杂志一出刊,全世界的广告人几乎都可见到,如果不够权威或公正,马上就会遭到内行人的唾弃。
我第一次注意到《Archive》,是在设计艺术中心学院当学生时。除了对其中很多广告的设计叹为观止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目录页中,得奖广告旁会被放一个代表设计者的小国旗。原来,由于广告来自世界各地,编辑贴心地放上设计者国籍的国旗,既显眼,又妥当,很具巧思。
《Archive》也接受自由投稿,但是却有个条件限制——必须是已发表的作品。意思就是,投稿的作品必须是已见诸媒体的广告,而不只是广告设计。但我想,管他的,反正我只是试试看,也不会有所损失。
说实话,虽然《Archive》上的广告常有令人叹服的作品,但在我眼里,并非不可超越,何况其中还有很多“有改进空间”的作品。毕竟,罗得岛设计学院的训练使我看广告的眼力变得更内行、更挑剔。而且,我对我的设计品质有信心。
于是,每次在做设计艺术中心学院的广告设计作业时,我自己发展创意、设计及执行。每次做完作品,我都会拿来和《Archive》刊登的广告放在一起,以客观和公正的态度,看看自己是不是比《Archive》上刊出的作品更好。这个过程是骗不了人的,自己心里其实最清楚作品的好坏。然后,我就寄去《Archive》投稿。我每次投递的作品,几乎都是有投必中,这当然是因为我做广告的角度和一般人不太一样,而且绝对是制作精美。
出了学校,进入威登-肯尼迪工作3年后,我的思乡症再次发作。
虽然,在威登-肯尼迪替耐克做广告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广告界也逐渐累积了资源及实力,但是,我想家,我想回去了。
从初二离开台湾到巴拿马,我离家已经10多年,其间只回去过两次。这其中最大的问题:一是兵役问题,二是绿卡问题。前者是我要面对的选择,后者是父母关切的对象。
在读书期间,最麻烦的是兵役问题。小留学生如果没有万全准备,回台湾省亲,可能就会因为兵役问题而被滞留台湾。这期间,为了圆回家的梦,我曾设想过很多馊主意,例如去增胖或减重到不用当兵的地步,或是去购买“不适服兵役”的医生证明……总之,这些幼稚的主意后来都一一被否决,我只好乖乖留在外国。
至于绿卡,从毕业开始工作后,父母就一直很关心绿卡问题,他们希望我能够以工作的方式来取得绿卡。没有绿卡,我进出美国确实比较麻烦,在威登-肯尼迪工作期间,有时要到别的国家去取景或拍摄,我的身份都是问题。为了防止无法再进美国,我也尽量避免到别的国家,因而也失去了一些机会。
然而我却一直没有提出借工作取得绿卡的申请。原因有二:第一,我虽然喜欢美国的教育制度及机会,却没有“做美国人”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做中国人;第二,一旦提出申请,我就必须在威登-肯尼迪再多待几年,我不想受到此限制。
在威登-肯尼迪工作3年后,我觉得自己在威登-肯尼迪的发展遇到了瓶颈——我没那么热爱运动,我也没那么美国化。我想,在这里,大概我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吧!干脆回家去。奇怪的是,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强烈地向往电影、书籍中台湾大学生郊游、在溪边烤肉的情景。我觉得,那是我错过的美好经验,即使放弃现有的一切,我也一定要补足缺憾。
这时,我认识的一位朋友,他是来自中国大陆的艺术家,指引了我一条道路。据他说,美国的移民法中,有一项是对于“特殊人才”申请移民的优惠条款,只要能证明自己是“美国政府眼中不可或缺的人才”,绿卡就能轻松到手。只是,他强调:“你必须要证明自己真的很优秀。”
听了这番话,我反而不担心,我念的是美国两家最好的设计学校,我就职的是美国首屈一指的广告公司,我负责的客户耐克不但是美国最家喻户晓的名牌,而且我还至少替他们拿到50余项的国际性广告大奖。更不用提,我从做学生起就拿了很多的奖项。难道他们不想在《Archive》上换成星条旗吗?何况,我的薪水也可以证明我的“特殊”。提出申请6个月后,美国政府就送了一张绿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