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记不起你的面容。
LOST第一次去漫游酒吧演出的时候,小泽吧词丢了,是叶涵写的《流》,因为当初词是后来添上去的,所以词和曲在两张纸上,E.愤怒的谩骂着小泽,然后迁怒到乐队所有成员的身上,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孤僻的孩子,不像现在一样会用犀利的语言刺伤别人来保护自己,我默默的拿过谱子,然后清唱着写了起来,我把部分段落小改了下,然后成了这首《Sand》。我转身对E.说,我来唱。
其实除了在妖精的KISS我会和E.他们演出外,去其他地方我都是不会站在台上,我还是比较享受幕后写词的那种乐趣。我那时候是如此孤僻的一个人,我认为那些光彩一辈子不会属于我,我也从不妄想那些光彩会加在身上。
E.心一惊,然后把身边的吉他丢给我,说,你上吧。我吧吉他重新丢给E.,我说我不用。
小泽、小飞、yelii、叶涵。我上台的时候很紧张,差点摔倒,我慢慢走到麦克风前,我想我当时走的一定非常难看,我站在麦克风前的时候,下面还是很乱,像我们这样年轻人成立的乐队很多,但很多都是没有名气,是为了混那一晚上近千元的演出费,有很多是因为和老板有关系才进来,而很多真正有实力的人,或是不屑在这种地方演出,或是坐在吧台前醉生梦死。
这应该是我记忆里第一次没有和E.同台演出吧,E.的脾气很暴,很倔强,他不允许乐队的人挑战自己的权威,而让他更没想到的是,今天会是一直默默的我挑战他的权威,他觉得我动摇了他的地位,他站在台下,用那种不屑的眼神看着台上的我。
我承认我那时很懦弱很害怕,我把麦克风抓的很紧,我甚至开始把眼睛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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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涵在我身边,她捅捅我,意思是说可以开始了。
《Sand.》创作的时间很短,所以我选择了我记忆中最深刻的那段感情,我记得的那个女孩的一切,我记得她的生日,她喜欢的颜色,她迷恋的香烟,她贪恋的流火酒。
你把遇见我当作浮萍。
虽摇摇欲坠却可以依偎。
我想起她推着自行车幸福的说有很多男孩子在追自己,我想起她把我送她的蓝玫瑰剪下花朵丢掉枝干。
你执着追求唇齿相依。
虽波折起伏却念念不忘。
我想起她抽烟的样子,她贪恋的Marlboro,她吞吐Marlboro的性感销魂。我想起她饮酒的样子,她迷恋的流火,她轻托酒杯的颓废迷惘。我抓着长杆麦克风,有种错觉她在台下。我甚至感觉我只要一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她懒散的坐在吧台前的样子。
明知道再见Marlboro是分离。
明知道再品流火是欲望。
她把自己的人生定义在醉生梦死里,我无数次深夜从宿舍翻墙出来背她回家。我逃课数天与她去外地见网友。她醉的一塌糊涂趴在背上,有时候会吐在我身上,会在嘴巴里念着他人的名字。她出行累的一倒在床上就睡着,半夜会翻身抱住我,会枕着我的手臂,我的双臂发麻,有些疼痛,一晚上无法入眠。
贪恋的轻拥你。
贪恋的背起你。
幸福只是一瞬间的错觉。
她有段时间频繁的找我出门,她热衷与那些高级消费场所,她会打电话叫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来付钱,或是会直接让我付钱。她带我见过她的父母,在她父母面前我是她最好的挡箭牌,我第一发现原来乖乖孩子的印象是可以在大人面前撒谎的最好办法。
你把贪恋我当作习惯。
让恋恋不舍成草木皆兵。
你肆意追寻璀璨光芒。
让平淡从容成浮躁荒芜。
就犹如吞吐Marlboro是刺痛。
就犹如吞咽流火是撕裂。
绝望的牵住你。
绝望的轻吻你。
相遇却是这一生的意外。
我想不起唱完后我是怎么走下台去的,我只记得等我能清醒的时候,我口袋里滑落出来的Marlboro,我一个人坐在后台,点燃一支Marlboro,贪婪的吞吸着Marlboro的干涩。久远的回忆,干涩的吞吸像是沙砾摩擦痛苦的记忆。
我重新翻出这首歌时,LOST已经名存实亡了,我也从之前的学生变成了上班族,我常常会想起那时候的日子,那才是真真正正的生活,而如今,只能算是混日子。费尽心思,机关算尽向上爬。
我已想不起她的面容,那真切的刺痛被干涩的沙砾摩擦平了,忘记了。还是会只吸Marlboro牌子的烟,还是会去酒吧喝流火,尽管很多调酒师不会调,所以会经常自己给自己调。
我想我还是忘记她了。尽管这种忘记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