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成语叫;理所当然。
在生活中,‘理所当然’的人和事情还真不少。
比如说,有那么一种人,你对他/她好了九次,但要是在第十次没能令他/她满意的话,那么,他/她便会认为你这个人不够意思,接下来,他/她可能会来恨你、甚至会来报复你。
为什么这种人会有这种心理?
答案无非是四个字——理所当然。
是的,理所当然。
因为他/她们把你对他/她的好,当成了是理所当然。
既然是理所当然,那么,对他/她好了那么多次,但如果有一次‘怠慢’了他/她,他/她的心里自然很不爽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人,他/她对你好过一次(一般是举手之劳,或者小恩小惠),但接下来,他/她会伤害你一次又一次。
问题是,他/她们在伤害你的时候,一点罪恶感也没有。
为什么?
答案还是四个字——理所当然。
没错,理所当然。
正因为他/她们觉得是理所当然,所以,在伤害他人的时候,才根本不会有罪恶感,更没有愧疚之心。
而且,这种人在伤害他人的时候,受害者不但不可以有丝毫不满,而且更不可以反抗。
否则,你便是他/她们嘴里的忘恩负义之徒。
他/她们的理由通常是这样的;我对你有过‘恩’,伤害你便是理所当然,如果你要反抗的话,那么,你这个人便只记得他/她们的不好、而忘记了他/她们的好,人品不行。
怎么说呢?打个比方吧!
有人给你一颗糖,然后又在背后捅你九刀。
他/她在拿着匕首捅你的时候,心里没有一点罪恶感,因为他/她曾经给过你一颗糖。
但你却不能有丝毫不满,更不能反抗,否则,你这个人便只会记得别人的坏、而忘记了别人对你的好,是个忘恩负义之人。
当然,你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吃糖,也根本不需要这颗糖,更没有主动去对他要这颗糖,因为对于你来说,这颗糖实在是可有可无。
但在他/她们眼里,这颗糖是巨大的恩赐。
虽然这颗糖他/她也许是从哪里捡来的,或者是顺手借花献佛。
可他/她们却觉得对你是天大的人情,继而,接下来伤害你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说句心里话,我很害怕跟这种人接触,如果跟这种‘是非之人’相处,我会头皮发麻。
在生活中,我见过这种事情,也遇到过这种人。
十年前,我在广州一家鞋厂的版房制版,一个同事甲请一个同事乙喝了一瓶雪碧。
几天后,因为自己的利益问题,这个同事甲在领导面前说了同事乙的坏话。
同事乙虽然为人忠厚正直,但也绝非是什么傻瓜,他很快得知是同事甲在领导面前说了他的坏话,于是,他开始本能地避开同事甲。
同事甲也是个善于察言观色之人,马上便发现到同事乙的异常。
结果,同事甲不但没有为自己的卑鄙伎俩而感到羞耻,反而到处说同事乙的人品不行,说他这个人忘恩负义,只记得别人的不好,忘记别人的好。
为什么?虽然他因为自己的私人利益在领导面前说了同事乙的坏话,可曾经请他喝过雪碧。
虽然这瓶雪碧是没有发钱的,是在借花献佛,而且你同事乙也不喜欢喝,可再怎么样,这也是我对你的好,而你最终也喝下了它。
而在现在,你却忘记了我的好,只记得我害过你,那么,你就是忘恩负义,就是人品有问题。
同事甲这个人虽然为人奸诈,但性格外向,巧舌如簧,因此,人缘很好。
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下,许多同事既然对同事乙产生了偏见。
包括当时很年青的我在内,在同事甲的蛊惑之下,也认为同事乙的人品有问题,而故意跟他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距离。
后来,当我自己也经历过这种事情,才发现当时有多么荒谬。
生活是最好的老师,年青的时候,人生阅历不够,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客观分析能力,容易偏听偏信。
当自己也体会了之后,才懂得同事乙这个当事人在当时有多么痛苦,多么无辜。
他明明是受害者,结果还要背上一个忘恩负义的罪名,受大家谴责~
……
十几天没有写字了,手心发痒,本来想再多写一些字,过一过手瘾,却突然有朋友叫我去吃饭,如果在平时,我可能会推辞,可今天是中秋节,是亲朋好友相聚的日子,所以只好写这么一些了。
衷心祝看完这篇文章的朋友节日快乐!但愿生活中多一些善良的温暖,少一些这样的‘理所当然’。
2018年中秋,东莞长安夏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