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走进邮局,要了一张电报纸,写完后扔了。
又要第二张,写完后又扔了。
第三张写好后,她递给报务员,并嘱咐尽快发出。
女人走后,报务员对这三份电报发生了兴趣。
第一份上写着:一切都结束了,再也不想见到你。
第二份上写着:别再打电话,休想再见到我。
第三份的内容是:乘最近的一班火车速来,我等你。
如果前两封电报发出去,一切都结束了。
可发出去的是第三封,终点又成了起点。
邱吉尔说,世上有两件事最难对付,一是倒向这边的墙,一是倒向另一边的女人。
假如女人真地倒向了另一边,干脆放手就是了。
可有时候,她们摇摆不定。
她说恨你时,也许心里已经有了你;她说不恨你时,也许已经不把你放在心上了。
你没法把她的话当真。因为反复无常,跟她们打交道得凭运气。
赵雅琳也一样,即便她再强大,终究还是女人。
出了独楼,来到停车场,詹明礼不知从哪儿就冒了出来,热情的拉住叶承欢的手,“叶先生,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不知怎么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和你很亲近,今晚带你去个好地方。”
叶承欢的目光很快落到他后面那些保镖身上。
“叫叶先生!”随着詹明礼一声吩咐,十个保镖一字排开,同时向叶承欢鞠躬,叫了声“叶先生”,十个人的动作整齐划一,一看就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詹明礼还是个爱排场的人,逛个街而已,还搞这么大阵势。
唯独最前面的那个没有任何动作,很自然吸引了叶承欢的注意。
那个保镖身材挺拔,油光光乌密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向脑后,鹰钩鼻上架着副硕大的变色镜,遮住小半张脸,脸上阴郁得没有一丝表情。
叶承欢一眼看出,他的站姿是标准的军旅式,绷紧的气度仿佛一把已经上膛的手枪!
他一只手自然下垂,另一只则始终藏在西服里,好似做好了随时拔枪对战的准备。
“这位是……”叶承欢问了声,友好的伸出手。
那人则机械的左跨一步,闪开了,还是那样的姿势,似乎叶承欢根本不存在一般。
“我的保镖,阿宽,你别怪他,他从不和人握手的。哈哈……我们走吧。”詹明礼开心的大笑,拉着叶承欢上了旁边那辆银色的宝马。
阿宽开车,车子就像他的人一样,规规矩矩,稳稳当当。
其余十个保镖则分作两辆商务mpv,三辆车排成一线,缓缓驶出詹家庄园。
出了阳明山,车队在夜风吹送中加快速度,一路向万华区东北方向驶去。
夜晚的台北喧嚣不减,霓虹交错,将整个都市装点得一片绚烂,宛如幻境般迷人。
车队一直来到一片最大最热闹的步行街区,才停了下来。
为了让叶承欢领略台北夜景,一行人下车步行,詹明礼和叶承欢在前面走,紧跟着就是那个叫阿宽的保镖,其余是个保镖则远远的跟在后面。
叶承欢这才注意到,詹明礼穿了身和服,踩着日式的木屐,走起路来左摇右摆,发出呱唧呱唧的声音,显得十分拉风。
他笑道:“你穿成这样,是要拍电影吗?”
詹明礼一口槟榔汁吐到地上,咧嘴傻笑:“日本黑帮的人都喜欢穿和服木屐,台湾人都学日本,穿这个出来才显得屌嘛!”
“这是什么地方,好像电视上看到过。”叶承欢眯眼看着流光溢彩的景色问道。
“西门町,台北的标志。来台北要是不来西门町,就等于没来。这里可是有三美哦。”
叶承欢皱了皱眉:“什么叫三美?”
“美女,美食,美酒。哈哈哈……保你爽透!”詹明礼风骚的笑着,和他一脸大胡子的形象一点不搭。
他们经过刺青街、电影街、ktv、万年大楼、万国百货,路边除了各种美食小吃外,还有各式各样的精品小店。
叶承欢品尝了些,的确很有风味。
到了家槟榔摊前,詹明礼叫了声“阿妹”,马上有位穿小短裙,前凸后翘的女郎出来,詹明礼买了包槟榔,还笑眯眯的给她说了几句悄悄话,槟榔妹娇嗔一声,任由她在胸臀摸了两把。
詹明礼把槟榔递给叶承欢,叶承欢看他满嘴青紫的狰狞模样,连连皱眉。
“来台湾怎么能不吃槟榔,这可是好东西,吃了包你爽。”
在他的怂恿下,叶承欢拿起一枚塞进嘴里,嚼了嚼,又苦又涩,味道实在不敢恭维,剩下的说什么也不吃了。
詹明礼倒吃的津津有味。
走着走着,他眼珠一转,扯扯叶承欢,一脸淫魅的道:“喂,那个和你一起来的赵小姐很屌啊,你们什么关系?”
叶承欢一皱眉:“看你胡子拉碴的样子,没想到还挺三八的。”
詹明礼笑道:“男人嘛,在这方面三八点没什么。”
“那你看我们是什么关系?”
“那还用说,当然是那种关系喽。嘿,快说说,那妞是不是很风骚,十八般武艺会多少?”
叶承欢摸着新剃的光下巴,好像摸着女人的膝盖,一对深不可测的眸子瞧着他:“啧啧,你见过蛇吗?”
詹明礼眨巴着眼:“见过,蛇怎么了?”
“她在床上就像条蛇,能把人缠死。”
蛇,代表着神秘、性感、危险,这些词用在女人身上会是什么感觉。
詹明礼已经忍不住在遐想了,哪怕被缠死也值了。
咕嘟一声,他咽了一大口口水,喉咙一阵火烧。
叶承欢见他那副狼狈样,心里好笑,还故意很刻意的两手抓了抓:“那抓在手里的感觉,啧啧,实在美妙,还有小蛮腰……你明白我意思吧。”
詹明礼两眼冒火,恨不得马上找个妞同归于尽,连忙摆手:“别说了,别说了,再说我可受不了。”
叶承欢哈哈大笑。
在大街上逛了半个钟头后,他们来到一条并不阔绰的小街上。
华灯正浓,正是这里热闹的时候。
街边无数的小酒馆和夜店声色喧哗,各色的衣着的人们熙熙攘攘来住穿梭,衣着暴露的风骚辣妹对每一位过往的路人展示她的真材实料。
一到这儿,詹明礼打了鸡血似的兴奋,拉着叶承欢走进一家名叫roxy99的夜店。
一进门,一股子酒精混汗水夹杂高级香水的怪味扑面而来,呛得人头皮发紧,各种喧哗声,包裹在轰鸣的音乐中,一股脑的灌进耳鼓。
场子不大,桌椅都挤得满满当当的,舞池更小得惊人,人与人贴在一起热舞。
由于寸土寸金,和陌生人搭台也在所难免,无形中造就了绝佳的搭讪机会。
看着满场的舞动的美女,叶承欢有点看到群魔乱舞的感觉,不过热络的场面还是很容易让人澎湃起来。
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詹明礼向大胖子酒保要了杯加冰的伏特加。
“你别看这间夜店规模不大,这可是全台北最有名的泡妞圣地,走遍全台湾你都喝不到这么纯正的伏特加,见不到这么多顶级美女,喝得时候小心点,喝醉了等下可什么都做不了了。”詹明礼眉飞色舞的推销着。
叶承欢笑着点点头,酒是好酒,不过和他在西伯利亚冰天雪地里喝过的当地人自酿的那种烈酒相比,简直淡得像水,那种酒喝时必须用蒸馏水稀释,否则一杯能醉倒一头牛。
即便如此,叶承欢就那么干喝了整整一斤,才有了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