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更浓了。
这是一处山林,一座隐在雾中的山林,十丈之外就看不见任何景物,神秘,悄无声息,令这小小丛林成了一个巨大的陷阱。沼泽,藤蔓,虫蛇,都是这座深林设下的绳套,这支军队成了冒冒失失的猎物。
不能再走了……
不能再走了……
不能再走了……
要疯了!
士兵们已经精疲力尽,如无头苍蝇一般在这座灰暗的丛林里横冲直撞,那是一种近乎危险的疯狂。
一名皮肤黝黑,身材瘦小的少年举着高大的军旗,绣着“豫”字的军旗早已残破不堪,却依然有着一种非凡的气势,旗不倒,国不亡。
少年的瘦小与这旗的高大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旗本是他那高大的父亲高高举起的,只是他的父亲一脚踩空在沼泽里,散发着阵阵腐臭味的淤泥瞬间高大的身影没过头,少年亲眼目睹,一只可怖的棕褐色怪虫自父亲瞪得圆滚滚的眼珠里钻了出来,父亲的那双眼睛如梦魇般纠缠着少年,在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散去。在那之后,少年手中多了一面军旗,黯淡的红褐色,残破可怖的孔洞,延续了他的另一个噩梦。
饶是谁也想不到,在这可怕的丛林中竟埋伏着另一支军队!
他们才是猎人,丛林是他们的陷阱。
这唯一一支豫国残余的军队,被无情的歼灭了。
喊杀声,哀嚎声,打破了丛林的静寂。
手中利剑相击,摩擦出刺眼的火星。为着家国,把热血洒在这一片神秘之地上。战场上没有对错,他们拼的是生死,他们燃的是信念。个人生死,家国存亡,皆在一战之间!
醉卧沙场君莫笑,自古征战几人回!
满目皆是血光,双方将士皆是满眼猩红。
一阵重物落地的闷响,少年的身体碾压过草叶,鲜血迸溅在这一片千百年来无人踏足的神秘之地。
军旗脱手,少年停止了呼吸,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如他父亲死前一般。
他的目光流连在残破的军旗上,几乎要把那面旗吸进眼中。终于放下了,真好。
军旗孤零零地陷入沼泽地里,为它陪葬的,是无数豫国勇士的英魂。
是怎么样可怕的军队,设下了可怕的丛林陷阱。
远方的战火,终是引燃了这片苗疆大陆。
刘和身着染血的铠甲,从一片迷雾中走来。
“此地不宜久留,在天黑前必须走出丛林。”月绾也不知从何处走来,在一片浓雾中隐隐约约地显着身影,用闲散的语气道。
各级将领无一人有一丝犹豫,匆匆打扫战场,加快行军速度。
军队在浓雾中隐去。
月绾目不斜视地踏过一片狼藉。
离苗疆又近了几分。
月绾有几分神往,也不知那片土地变化如何。
掐指一算,发觉辞颜已到了几千里之外的重月宫,不禁暗自恼火。
你们不必等我,苗疆重月宫见。月绾传讯给千机子。
边施法,月绾边纳闷,也不知刘和这孩子是怎么了,非要在称帝和迁都这等大事之前不远千里跑来苗疆,去完成答谢大巫主这件小事。
答谢大巫主?那应是刘和之父欠下的一份因果,也不知刘和此举是为了什么?
算了,看在一路上收获颇丰的份上就不怪罪他不顾全大局了。
月绾轻飘飘一跃,转瞬之间飞入云端。
之间一只通身碧绿的小蛇竟蜷缩在一片云上,见月绾现身,匆匆化作人形,竟是一位俊美的青衣公子。
“多谢恩人相救。”青衣公子作揖,万分感激道。
没错,月绾方才匆匆离军正是收到好友的嘱托赶来救下这条小蛇,好友给她的好处正是这小青蛇口中的一个故事。月绾觉得这买卖有些亏,要知道从一帮仙族牛鼻子手中救人,自己可也是要碰一鼻子灰的。
月绾那位好友是镇守神魔交界处的魔族大将重焱,那小青蛇据重焱所说是仙界一个上仙,有一个雅致的名字——鸣筝,名字像个女神仙,可他的所作所为尽显英雄本色,从他刚刚待过的仙族之地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一点——诛仙台!
就凭这一点,月绾还是可以勉勉强强帮了这一个忙的,毕竟仙界很少有性情如此刚烈的小辈了。
——————
自古仙神属同一脉,可仙神能交上朋友是件稀奇事。
鸣筝是个中规中矩的风仙,他自认为自己一辈子都做不出一件出格事。
鸣筝忘记自己是哪年哪月哪天哪个时辰救了一个神族将军,甚至连具体的地点都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一个模糊的“仙魔交界”。
他觉得他所做的不算救人,也就不会坏了仙族的规矩,他就仍是一个守规矩的风仙。
他真的仅仅是把那英气俊挺的神族将军拖到了山洞里,以免他遭受日晒雨淋之苦,甚至神族将军身上的伤他都原封不动的摆在那里,只是拖拽是不小心撕裂了结痂的创口。鸣筝事后没有感到抱歉,在当时他还是挺抱歉的,在那儿落下了一枚御风的铜铃后就不这么想了。
鸣筝在整件事情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在他临走前,那神族将军还拉了拉他的衣角,他下意识慌乱地回头,同时左腿不争气地向前卖出一大步。但愿他没瞅着他的脸。
在从藏着神族将军的山洞的不远处采到他师父——前任风仙要的疾风草后,他头也不回地奔回仙界,似乎身后有着数不清的洪水猛兽。
事后,鸣筝没有对任何人提起那个山洞,那个神族将军,他有预感,若是他迂腐的师父知道了这件事,定会扒了他的一层皮——神是随随便便就能久的吗?万一你惹上了他的哪位仇家,到时祸害到我这儿,你说说你该怎么办!
师父不知晓这事的日子果然是风平浪静的,鸣筝窃喜自己隐瞒这件事的小聪明,只想着怎么把这事快快忘掉,一点儿渣渣都不要剩。
听闻龙族办了个宴席,鸣筝作为一个仙界仙官也是要捧捧场的,于是乎,鸣筝没有多项,就这么去了。
龙族水晶宫果然名不虚传。站在宫门口就见光彩大盛,宫墙发出的银光让人不能逼视,鸣筝下意识地用袖口遮住了双眼。越往里走越是惊奇,这一座座亭台楼阁皆是晶莹剔透,巧夺天工,鸣筝事后做的评价是——不像是用来住人的,倒像是给人看的,要用水晶搭建成一座宫殿,得耗费多少人力物力。
不得不说——有钱就是任性。
在这水晶宫待了一天后,鸣筝觉得不虚此行。
先不说这建筑如何精美,单看宴席上的人物,鸣筝都愿意在这儿待上一辈子。
一身青衣,风度翩翩的梓潼上神;红衣似火,容貌无双的魔主月绾;身着紫袍,温润如玉的辞颜天帝……要知道,鸣筝可是在这位辞颜天帝的神话中长大的,如今见到天帝真容,怎能不激动?尤其是天帝饮下了自己敬上的一杯酒后,鸣筝都幸福到昏厥。
听说第二日仍设有酒宴,鸣筝已经决定赖在这儿不走了。
水晶宫景美人美,着实比从上到下皆是一片白晃晃的仙宫好上数倍。
第二日,鸣筝起了个大早,在水晶宫四下闲逛,可正是因为兴致过浓,错过了两位小龙女的对话。
“魔主和天帝昨夜闹了别扭,连夜匆匆就走了,今天宴上可不就无趣了许多。”小龙女面露遗憾。
“这不还剩梓潼上神呢,上神和蔼风趣,比这两位在时要少些拘束,也是不错的。”另一位龙女出声安慰。
……
鸣筝早早入席,等待许久,才开宴。
又等待许久,酒过三巡,魔主和天帝仍未来。
这是,却又有贵客到。
来者正是神族大将——重焱。
“噗”,鸣筝把口中的琼浆喷了出来。幸运的是只引来寥寥数位仙友侧目,其他的,自然是把目光投到重焱身上。
鸣筝把头垂到胸口,事与愿违,重焱不偏不倚地朝他的方向一瞥,眼神留恋了几息,随后潇洒的走过,在鸣筝左手边的空席入座。
鸣筝暗道不好。
一场宴席下来,鸣筝却只是光小口小口抿着杯中的琼浆,身体僵硬了一般一动不敢动,好不容易散席,他才拖着发麻的双腿急匆匆离席。在踏出门槛儿前,不忘瞄了一眼正同梓潼上神聊得正欢的重焱。
鸣筝想躲,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就在房门只有几步之遥的时候,重焱不知从何处窜出来,含笑看着他。
重焱也是神界不可多得的美男子,英气逼人,可带上这股故作柔和的笑意,怎么看都有些古怪。
鸣筝抹了把虚汗。
“那天是你救了我?”
“这是哪里话!小仙从未见过神君!”鸣筝急忙反驳。
重焱自顾自地从怀中逃出一枚精巧的小铃铛。
人证物证俱在,鸣筝束手就擒。
“算不上‘救’的。”鸣筝有些心虚。
“你这小仙是什么脾性,做了件好事还遮遮掩掩的。”重焱抱胸不满道。
“哪儿有。”鸣筝为自己辩解。
重焱把铃铛往空中一抛,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响声,随后伸手接住,把这小物件重新放回怀里。
“我跟天帝打了招呼,到天界小住几天,时隔多年,恐怕也变化不小,不如你领我去逛逛?”重焱邀请道。
鸣筝感到此生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