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颠簸。
没到千乘县鲁镇以前,安雨涵绝对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坑爹的路面,一条宽大的水泥路因为年久失修和日晒雨淋而变得坑坑洼洼,在这样一条公路上,也只能动力强劲的手扶拖拉机才能发挥出其特有的机动性。若是一辆法拉利出现在这里,估计能把车前盖颠下来。
安雨涵所乘的商务车在几经颠簸后,有气无力的停在了一家餐馆门口,这是一家狗肉店,破旧的店面以及门口一个黑漆漆的大锅,令这个地方增加一丝野性与乡土气息。
“在这里吃?”安雨涵走下车,轻皱眉头问道。
牛皓凌和Pitt也走下来,Pitt掩嘴娇声道:“哎哟,这哪里是人吃饭的地方?咱们还是去县城吧。”
牛皓凌懒洋洋的说道:“县城距离此地还有五十多公里,如果你喜欢因为吃饭而一天颠簸好几次的话,我倒是无所谓。”
Pitt仔细想了一会,似乎也觉得为了吃饭而经历这种翻江倒海的旅程很不划算,不由掐着兰花指说道:“算了,算了,就在这儿吃吧。”
安雨涵板着脸说道:“我不在这里吃。”
“嫌脏??”牛皓凌扫了安雨涵一眼,迈步朝着狗肉店走去。
安雨涵快行几步,一把扯住牛皓凌的衣襟,蹙眉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不吃狗肉。”
“你的朋友圈子真广。”牛皓凌的语气依旧有些散漫,他轻叹道:“谁告诉你狗肉店只有狗肉的?”
牛皓凌心里对狗没啥感觉,他小时候被狗追咬惯了,在他眼里,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鸡鸭猪狗都没有本质的区别,真要非说有区别,那也是人类强自给它们贴的标签。
此行只有他们三个人,Pitt充分发挥出经纪人的特色,快步走进狗肉店,娇声喝道:“老板哪?老板哪?”
现在正值中午,狗肉店内还有三桌杯觥交错的客人,这些人看到衣着另类的Pitt,眼里都浮现出一抹嘲笑。在鲁镇,没有男人会打扮的如此时髦如此‘花枝招展’。
“想吃点什么?”老板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壮实汉子,他将油腻的毛巾朝着肩膀上一搭,咧嘴笑道:“先坐吧。”
Pitt瞪大眼睛,指着油腻了许多年而无法擦干净的桌子,喃喃道:“在这里坐?”
“哈哈,不在这里坐难道还给你准备雅间不成?你这个小兔子还真是讲究,有钱就去县城里的大饭店,跑到我们鲁镇来装什么有钱佬呀。”最靠里的一桌客人哈哈大笑起来。
“你!你才是兔子!”Pitt像是被人踩了尾巴般大声喊道。
壮实汉子苦笑道:“你别在意,我们这的人就是心直口快,鲁镇是小地方,确实没有什么大饭店,还请你见谅则个。”
Pitt鼻子里哼了一声,从包里取出一块手帕,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把桌椅擦拭了一遍。
过了一会,锁好车的牛皓凌带着安雨涵走进了店里,以安雨涵的样貌,再加上她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和精心装扮的时尚穿着,顿时吸引了全店人的目光,这些乡下汉子哪里看过如此水灵的姑娘,顿时间一个个都看傻了眼。
正如牛皓凌所说,没有一个人能够认出安雨涵来。
鲁镇四面环山,只有一条水泥路通向外面的世界,因为贫穷与落后,镇上年轻的一代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可以说,鲁镇就是一个失去了生气的偏僻小镇,镇上的人数十年如一日,浑浑噩噩的过着,所以牛皓凌从小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将牛家村的人全都带出去,远离这个早已生机全无的镇子。
“十三?”壮实汉子揉揉眼睛,有点不敢相信的问道。
牛皓凌哈哈笑道:“振华,买卖越干越大了啊。”
附近一桌客人也有人认出了牛皓凌,禁不住打趣道:“哎呀,十三,你行啊,出去几年带回这么一个水灵的媳妇。”
牛皓凌得意的大笑道:“改天请你们喝喜酒。”
“一定一定!”几名客人全都喜笑颜开,鲁镇并不大,附近只有几个村子,以牛皓凌不安分的性格,早已使他的大名弄得人尽皆知,所有人都知道牛家村有个青皮叫牛十三,得罪不得,因为这个鳖孙是个极为记仇的家伙。
安雨涵冷着一张俏脸,想要发作又守着这么多人,她用杀人似的目光盯着牛皓凌的后背,用手使劲拍了拍桌子,气道:“我饿了!”
“点餐。”Pitt丢到手里的手帕,很优雅的说道,那气质那格调,绝非一般人可以比。
叫振华的壮实汉子和气的笑道:“想吃些什么?”
牛皓凌随口说道:“三碗西红柿鸡蛋面吧。”
“好的。”振华点点头,笑道:“这顿饭我请了!”
“那怎么好意思呢?哈哈。”牛皓凌满嘴的不好意思,却没有任何掏钱的动作,他坐下身,冲摆出点大餐姿势的Pitt笑道:“这里的鸡蛋面非常不错。”
Pitt有点尴尬的收回优雅的手指,吧唧吧唧嘴哼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牛皓凌与安雨涵面对面坐着,轻声说道:“你们可别抱着旅游的心态,否则今后的这段日子,会让你们感觉非常难以接受。”
Pitt埋怨道:“哎哟,我们这次就是出来散散心,不要搞得像是知识青年下乡一样好不好?”
“这么做有意义吗?”安雨涵轻声问道。
“意义?”牛皓凌想了一会,呵呵笑道:“没啥意义,我就是想折腾折腾你。”
“你!”安雨涵又要发作。Pitt赶紧按住安雨涵,陪笑道:“皓凌这是在气你呢,他是想让你体会生活的艰苦,那样你就能走出现在的心理阴影了,因为呀,每个人都是一样儿~~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知道健康的美好。”
Pitt这个娘娘腔倒是懂得不少,牛皓凌暗自嘀咕了一声,静等着西红柿鸡蛋面上桌。
距离狗肉店大约一千米的地方,一名身穿灰色衣衫的魁梧老者正蹲在路边,他手里夹着一杆碧玉烟袋,一边抽着旱烟一边叹道:“我到底要不要将他抓回去呢?”
他的目光不时在远处的狗肉店里游离,过了盏茶功夫,他就着鞋跟敲敲青铜烟斗,清掉里面的烟灰,轻叹道:“罢了,还是带他回去,让家主发落吧。”
他站起身,身上的气势陡然大变,四周树叶被这股无形的气势刮得微微颤抖不已,他站在原地,像是一尊巍峨的高山,令人望而生畏。
“伯伯,你买不买苹果呀?”老者刚走到路对面,一名推着手推车的大汉带着一名乖巧可爱的小姑娘行了过来,小姑娘一脸可爱的仰起头,望着老者笑道:“我家的苹果可甜呢,伯伯买几个吧。”
老者倒背着手,目光从小姑娘的身上掠过,直接落到推着手推车的大汉身上,顿时间,他的眼神猛然亮了起来,赞道:“不愧是牛志山选中的人,隐然已经体现出虎豹之相了。”
一听到牛志山三个字,大汉和小女孩便知道身份暴露了,小女孩手指一动,那颗苹果嗖的一下飞到了老者身前,只听嗖嗖嗖三声,苹果中射出了三根毒针,分别刺向老者的双目与口腔,去势阴毒异常,令人防不胜防。如果不明之人真放入口中试吃,如此近的距离,就算是神仙都难逃一死。
只可惜,老者早就有了防范之心,在小女孩指尖弹动的刹那,他已经一个铁板桥功夫,身体几乎与地面平行,很轻松的避开了三根毒针,接着他双手在地上一撑,右腿呼的扫出,冲着小女孩的脑袋踢去。
这一脚若是踢实了,肯定会是头崩脑裂的下场。
“铛!”老者的右腿刚踢到小女孩的面门前,一杆乌黑色的铁扁担横栏了上去,挡住了老者这记腿击。
血肉之躯与铁石相触,竟然发出了金铁交鸣之声。
趁着这个空档,小女孩灵敏的就地一滚,滚落到了相对安全的地带。
老者的腿击,令大汉壮硕的身躯也后退了好几步,整根铁扁担因为刚才的腿击,而发出嗡嗡的震动声。
“钨铁鞭?”老者停止攻势,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怀念之色。
大汉紧握铁扁担,闷声道:“前辈,我兄长杀死喻成,完全是为了自卫,还希望前辈高抬贵手,放我兄长一马。”
老者呵呵笑道:“他是不是有罪,只有一个人能够判定,你阻止也是无用。”
大汉和女孩,正是一路尾随老者前来千乘县的铁牛与洛梨,老者早就知道被人跟踪,可是艺高人胆大,他也想看看红桃的人玩的是什么把戏。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俩人竟敢主动攻击,而且还是用的这种暗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