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Chapter 45

好在, 适时地,小唯抱在怀里的小东西忽然呜呜叫了起来,时不时地用前爪蹭着小唯, 甚至, 还用可爱的小鼻子, 在小唯的衣服上, 胡乱地嗅着什么。

“它怎么了?”低头看着怀里不安分的小东西, 小唯不由得有些疑惑。

“呵!大概是想吃宵夜了吧!”忍足捏了捏小家伙的耳朵。这几天,为了赶论文,他几乎每天都要熬到凌晨才入睡, 而小家伙许是因为才刚刚离开亲生母亲的缘故,一到晚上, 发现身边没人, 就会发出很可怜的呜呜声, 他听着不忍,就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当他挑灯夜战,小家伙就安静地趴在他的腿上,有时候,他肚子饿了,起身去厨房煮泡面的时候, 小家伙也会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 摇着尾巴, 蹲在他的脚边, 吐着舌头, 巴巴地仰头望着他。

被那样无辜的眼神看着,他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举筷吃面, 于是,摸摸鼻子,心软的他,便替脚边的小家伙也热上一碗牛奶,让小家伙也有宵夜可以吃。

一连几天,每到一个固定的时间点,忍足都会准备一小碗牛奶给小家伙当宵夜,今天,那个时间点已经过去这么久,牛奶还没有在眼前出现,贪嘴的小家伙会不习惯,开始发急,也算情理之中。

“我去厨房替它热一碗牛奶,你在这里陪它一下,我很快就好了。”忍足这样对小唯交代,话落,得到小唯迟疑地颔首,他便举步去了厨房。

小唯抱着小家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后,轻轻地,她将小家伙放在了柔软的沙发上。

离开小唯的怀抱,小家伙立刻便低下头,不停地用小小的鼻子,在沙发上东闻闻西闻闻,偶尔,还伸出小舌头,试探性地舔了舔,感觉好像是在熟悉着新的环境,不过,又有点像是在寻找什么可以吃的东西。

小唯在沙发旁跪坐下来,两肘撑在沙发的边缘,双手托腮,愣愣地平视着沙发上的小东西。

真的……要接受它吗?

如果接受,那她岂不是又欠了忍足一笔?

无功不受禄,就算是再亲密的朋友,也不该心安理得地接受对方的馈赠,而不回应分毫。

忍足说,这个小家伙,是他送给她的圣诞礼物,刚刚在翻到那几袋狗粮的时候,起先,她还觉得奇怪,不懂忍足为什么会把这种食物带到她的家里,直到跑进客厅,看到忍足腿上的小家伙,她才恍然大悟。

不得不说,为了送她这份圣诞礼物,忍足一定花费了不少心思。

在东京,养狗虽称不上一件很奢侈的事,但,要花的时间,花的钱,也不少。

而且,如果只是作为圣诞礼物的话,他送给她的这只狗,也算得上贵重了。

收下这份礼物,她会欠下忍足这一笔;拒绝这份礼物,她欠下他的,也许,会更多。

她的感觉并不迟钝,只是一直以来,都鸵鸟地不敢去细想。

自她从昏迷中清醒,直到看到忍足侑士,并在他或有意或无意地帮助下,一点一点想起一些曾经的事后,她便有一点清楚,也许在她出车祸前,忍足对她是有一点好感的,原以为,那是当时年纪小,分不清好感和喜欢的区别在哪里,何况,她想不起自己是如何发生的车祸,也不记得,高三那年,她和忍足发生过什么事,不过,她唯一有点模糊印象地是,忍足曾经逃避过她。

也许,是当时想通了自己对她的感觉不是爱情,也许,是在她断层的那段记忆里,她曾明言拒绝过他,所以,高三那一年,他们形同陌路,一直到她出了车祸的一年后,他才想起自己曾有她这么一个朋友。

因为他们是朋友,所以,他才会常常来医院看她;因为同情她的遭遇,知道她的失忆,所以体贴的他,才会经常出现在她的面前,和她聊天,陪她做复健,从不嫌累。

他没有和她联络的这一星期,一个人无聊时,她也曾猜测过他不出现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也许是因为知道她有“爸爸”陪了,所以,忍足便放心地“功成身退”了。毕竟,作为朋友来说,忍足侑士为她做的,已经太多太多。

不过,却从未跨越过一个朋友的界限。

原以为,他们真的只是朋友,毕竟,他没有开口对她说过喜欢,也没有明确地表示他在追求她,唯一让她对自己的认知开始产生动摇的,是刚刚他对小狗自称的那句“爸爸”。

他是小狗的“爸爸”,而他,希望她是小狗的“妈咪”。

很多事,不需要过多言语,便能有所察觉。

只是,现在的她,连记忆都是不完整的,又该怎样有所回应?

这些日子的相处,她知道自己并不讨厌忍足,甚至,是有点依赖的,可是,若要说男女之间的喜欢,未免太过牵强。

恍惚中,忍足已经热好了牛奶,端着小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他手里的碗,是他从自己的公寓里带来,这几天一直给小狗喝牛奶时用的碗。

那只碗,他买回家后,一次都没有用过,没想到,倒是先让小狗捡了便宜。

端着牛奶,回到客厅,一眼,他就看到跪坐在沙发旁,双手托腮,不知在想些什么的女孩。

可能是在外面吹多了冷风的缘故,她的脸色有点苍白,嘴唇也没有血色,七天不见,她似乎又瘦了。

这几天……她在医院都没有好好吃饭么?

他不由得微微蹙了蹙眉,不动声色地走近她。

他把手里的碗,搁在地上,伸手,将沙发上,还在不停乱嗅的小狗,抱了下来。

他的动作,惊回了小唯的思绪,小唯放下托腮的手,下意识地偏头看他。

她看着他将小狗抱到装着牛奶的小碗旁边,看着小家伙摇着尾巴,欢快地舔着碗里的牛奶。

小家伙喝牛奶喝得很开心,看着小家伙的样子,她不自觉地露出微笑,接着,她转首看向不知何时,已然在她身边,席地而坐的忍足,像想起了什么,笑着问他,“对了,你有给这个小家伙起过名字吗?”

“呵呵,它还没有名字,你想叫它什么,它就可以叫什么。”他们“家”是女权主义,“妈咪”最大。

“没有名字?”小唯蹙了蹙眉,“那这几天你都是怎么叫它吃饭,出去散步的?”难不成直接省略称呼,用命令式语句吧?

“呵,我都是直接把装着食物的碗放在它面前,它闻到味道后,就自己开始吃了。”忍足看向小唯,很自然地道,“至于散步,只要用一条绳索牵着它,抱着它去外面,找到适合遛狗的地方,再把它放下来,它就会一个人在那边自顾自地玩起来了。”他看小唯的表情很无辜,好像是不懂,为什么她会问那么理所当然的事。

吃饭、睡觉、出门散步,狗的本能,不是?只要给小狗闻到食物的香味,带它去相应的地方,它就会自己主动去吃、去玩,根本不需要他在旁边,指示分毫。

狗也算是通人性的动物,它又不是没有思想的机器人,需要主人一个口令才能有一个动作。

“所以……这些天你都是这么和它相处的?”闻言,小唯嘴角微微抽搐。难怪他会说小狗没有名字……按照他这种“放羊吃草”似的饲养方法,名字对那只小家伙来说,貌似真的是多余的。

不过,让她感觉意外的是,像忍足对小狗这般“冷淡”、连名字都吝啬给一个的态度,照理来说,小狗和他应该不会太过亲近才是,可刚刚看小狗在她怀里,急着要找忍足的模样,却不难知道,这只小狗对忍足是非常依赖的。

好像有些匪夷所思,然而,随即想想,又觉得是情理之中。

毕竟,小狗刚离开狗妈妈,那几天,身边又只有忍足一个人,就算忍足没有给它取名字,或是闲来无事时,和它培养感情,基于活下去的本能,小狗能依赖、可以依赖的,也唯有忍足一个人。

只是……为什么忍足没有想过要给小狗一个名字呢?就算带它吃饭、散步的时候,也许用不到名字,但……一般人,把狗接回家,偶尔想起要逗狗狗玩时,应该也会随便想个名字,叫狗狗过来吧?

“呵,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毕竟它是属于你的圣诞礼物,名字应该由你来定才有意义。”知道小唯心里在奇怪些什么,忍足莞尔,淡淡地解释。

闻言,小唯沉默,垂下头,又一次避开他的眼睛。

镜片后的眸光,闪了闪,似是不想让气氛变得尴尬,忍足有体贴地换了一个话题。

他问小唯,有想好要给小狗取什么样的名字了吗?

“唔……”小唯转了转眼珠,将视线移到小狗身上,定定地瞅了那个小家伙半晌,她还是想不到可以叫那个小家伙什么。

小白?雪球?雪人?圣诞?幼稚!太幼稚了!一点特点也没有!

绞尽脑汁地思考了半天,都得不出结论,无奈,小唯再次看向忍足,叹口气道:“我想不出什么好听点的名字,你呢?你有什么建议吗?”

他?那不是又把球抛回来了吗?

他有些哭笑不得,只是,看着她满含期待的眼睛,他顿了顿,好一会儿,才犹豫着,试探性地吐出一个名字:“小狼?”

“小狼?”小唯双眼一亮,下一秒,却又有些奇怪,直觉地,小唯再看向那只还在自顾自地舔着牛奶,对周边发生的事充耳不闻的小狗,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却真的一点都看不出,在那只狗的身上,有半分“狼”的影子?

小狼这个名字虽说还算威风,但,对那个小家伙来说,并不形象。

要是叫蝴蝶、小猫,或许还比较贴近现实一点。

“你不觉得叫它小狼,会让它看上去更有气势一点吗?”他笑,顺着她的视线,也看向那只小狗。

“气势?”小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个名字,很特别,小狼小狼……她轻声念着这个名字,再看着那只已经把牛奶喝完,正意犹未尽地舔着碗的小狗,忽然又觉得,不去计较外形的话,“小狼”这名字还是和那个小家伙挺相配的。

“呐!就这样决定了,以后你就叫小狼了哦!”她心情愉悦地扬声对小狗那样说。

小狗摇了摇尾巴,还在那边舔着碗,不知有没有听到小唯的话。

小唯浅笑着看着那只狗,而忍足,则默默地望着她,嘴角边,有一丝淡淡的弧度,若有似无。

其实,他并没有对她说实话。

那个小家伙,在来到这里之前,是有名字的。这七天,闲来无事时,他都会叫小家伙“小狼”,培养小家伙,慢慢熟悉“小狼”这个名字。

小狼、小狼……

记得以前在上高中的时候,偶尔他会上网去他们学校的论坛灌水,一次无意中,他有点进一个有关解读他们冰帝网球部众正选姓名字母的帖子。

他不知道发那帖子的人是谁,但是,他记得,那个人对他们每个人姓名字母的解读,倒还算客观,有很多值得推敲的东西在里面。

那人是怎么解读他的姓名字母的,他已经记不太全了,不过,让他印象深刻的是,那人用“wolf(狼)”这个单词来形容过他。

他在球场上被人称过天才,也在背地里被人叫过老狐狸。

他有不少绰号,但,唯一让他觉得和自己比较贴近的,却是那个发帖人给他定义的“狼”。

狼是属于生物链上层的掠夺者,一旦锁定目标,即便不择手段,即便和敌人不讲公平地群起而攻之,它也绝不允许自己看上的猎物自它眼皮子底下逃走——骨子里,他和狼,极其相似,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除非他自愿,否则,夜久唯,是逃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