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比金坚伏诛,我们也功德圆满,魂影取出他平时用来洗剑的烈酒,洗干净手上残余的血迹,抱怨道:“以后如果没有必要,我再也不用九阴白骨爪伤人了,弄的满手都是血,黏糊糊的,真难受。还是用剑比较爽,特别是现在的碧血照丹青,剑上不留鲜血,连洗剑都免了。”第一次见他洗剑的时候,我还问他怕不怕把剑上的毒药洗掉。结果他很有经验的告诉我,过多的血迹会影响药性的发挥,洗掉的毒药可以随时再抹上,这样才能保持毒性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听他这么说,我故意说笑道:“这么说就不对了,金庸笔下的高手,越是厉害,就越是不用兵器的。你想成为真正的高手,就必须要养成双手沾满血腥的习惯。”
魂影却装成很认真的样子反驳道:“我的道理我不敢苟同,人类可以不断进步,就是因为人类会使用工具,这也是人类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不是吧,我和你说武功,你能谈到进化论上去,真能联想。
说到无理狡辩,我也是个中能手,会怕你?马上针锋相对的反驳道:“但是武侠世界里,都是说什么上古神兵,而且武功更是越古老的越厉害,你又怎么说?”
魂影洗干净手后,运内功蒸发掉手上的烈酒,淡淡的反问道:“依春风这么说,猴子应该比那些武林高手厉害多了,你觉得可能吗?”汗,还是离不开进化论,没想到你还是一个以崇尚科学为荣的好少年。
我想了想,答道:“所以,《西游记》中,十万天兵天将也打不过一只猴子。这么说来,猴子确实应该比人厉害那么一点。”
魂影辩道:“可那也是一个用兵器的猴子。”说着一皱眉头,说道:“有人来了,只是一个人,听他的步伐,轻功和内功都应该很垃圾,不知道是不是那些村民有胆大的来看热闹的。”
“应该不是。”我冷静的分析道:“如果说是普通村民,来的人还会那么一点轻功和内功,如果是玩家的话,就弱了点,除非是刚从新手村出来的,否则不会这么垃圾的。算了,想也白想,反正人是朝这边来的,我们等等看不就知道了。”魂影听我这么说,点了点头,并没有隐蔽起来,只是站在这里静静的等着。
过了半晌,那人终于来到了小树林外,但他并没有进入林中。而是站在林子外大喊道:“恶魔,不要躲躲藏藏的,有本事害人,就应该有本事接受我龙晚枫的挑战!”声音听起来有些稚嫩,年龄应该不大。
我和魂影相对而笑,没想到居然出来这么一个具有侠义精神的小伙子。魂影微微一笑说道:“我们出去吗?还是在这里等他进来?”看来他也很想见识一下,这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大勇敢少年。
我迈步向树林外走去,一边说道:“当然出去,没听出来这个小家伙年龄不大吗?看到这些恐怖的景象,被吓到怎么办?”我说话时故意放大声音,让外面的龙晚枫也听到,以免他忍不住冲进来。魂影没说什么,也跟着走出了树林。
龙晚枫果然年龄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手中拿着一把灰色的宝剑,看起来十分眼熟。他右手握剑,摆开基本剑法的架势,见我们出来,忍不住向头退了半步,便马上恢复了坚强的表情,开口说道:“你们两个就是残害村民的恶魔吗?想先受死的报上名来,我的惊魂剑下,不斩无名之鬼。”还有点头脑嘛,知道单条一个比一起对付两个的机会大,就想用言语激我们中的一个出来单挑。
魂影看了一眼他手中的惊魂剑,淡淡地说道:“剑的名字不错,不过质地太垃圾。典型的外强中干,风兄认为如何?”我注意的是这个少年,他注意的居然是剑。
没等我答话,那少年便与魂影争辩道:“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这把惊魂宝剑,可是天下第一高手醉春风打造出来的。你不懂得欣赏,不要侮辱我的宝剑!”说着又换了个架势,但仍没有出手的意思。
魂影一愣,转头看了我一眼,又转过头望向那少年,笑道:“小朋友不要乱吹大气,醉春风的生活技能练的是绘画,我可没听说他打过铁。”他不知道不奇怪,但我却知道这个少年所言不虚。
我回想着当时打造兵器的经历,嘴上露出一丝笑意,说道:“惊魂:锋利65,质地70,对阴系怪物攻击加50%,重量65。”不理会龙晚枫惊讶的表情,继续说道:“醉春风在新手村的时候学的是铁匠,由于没怎么练,所以当时感到还算满意的就只有三把,被他起了名字。第一把叫清风,被他在一次练级的时候弄丢了。第二把叫明月,被他送给了他心爱的女子,后来被那女子收藏了。第三把也是最好一把,虽然在现在看来属性是垃圾中的垃圾,但在服务器才开几天的时候,却是一把不错的武器了。后来耽搁了很长时间,他觉得自己的打铁方面在难有成就,就改想候稀白学丹青了。”这些我当然是解释给魂影听的。
魂影听了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龙晚枫却惊讶地说道:“没想到你这个恶魔居然对醉春风了解这么多,不过你既然知道他,就应该以他为榜样,不要再到处害人了。上天有好生之德,如果你们能改过自新的话,我可以考虑放你们一条生路。”
我不由失笑道:“我也很想改过自新,不过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十恶不赦的行径,当然偶尔在公共场合吸烟是有的。”顿了一下,继续解释道:“我们更不是你说的什么恶魔,而是受村民所托,来这里消灭恶魔的。现在恶魔已经被我们搞定了,你也没什么恶魔可消灭了,不好意思的,少侠。”惊魂居然在他手上,说明我们多少有点缘分,而且这个小子挺有意思的,要不哪里有这么多时间和他罗嗦。
没想到龙晚枫却更加警惕地戒备了起来,冷冷地说道:“你们当我是三岁孩子吗?这种谎话也说得出口?”你本来就是孩子,不过不止三岁罢了,还用我们以为吗?
魂影终于有些不耐烦道:“如果我们是恶魔,直接就拿你练功了,还和你罗嗦这么多?”顿了一下,知道自己对一个孩子说话用这么重的口气有失风度,话音软下来说道:“你也应该是收村民所托,我们回去问问不就知道了。反正有你这么厉害的少侠在,还怕我们跑了不成。”说着绕过龙晚枫,向村子方向奔去。我对龙晚枫微微一笑,也跟在了身后。
走出没多远,听龙晚枫喊道:“站住!”我和魂影停下脚步,后者无奈的说道:“又怎么了,我的少侠?”对付这个见义勇为的好少年,总不能一招中原一点红了事,弄得这个喜欢用剑说话的杀手也有些无奈。
龙晚枫挺起胸膛,大声说道:“不要跑的那么快,否则我会以为你们要逃跑的。”我们要逃跑?是你自己跟不上才是真的吧?我们已经很照顾你的速度了,否则连你的眼睛也无法跟上我们的速度。
我们对望一眼,苦笑摇头。我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我们就再放慢速度好了。”
就这样,我们用了一柱香的时间才回到村子。我对魂影问道:“你记得我们答应的是哪户人家吗?现在他们也熄了灯,不是很好找啊。记得好像是翻过三个房子就到了,我们去看看。”说着和魂影越到了对面的房子顶上。
龙晚枫在下面大叫道:“快下来,要逃跑吗?”说话时已经急得直跺脚,我这才想起他只会基本轻功。摇了摇头,飞下去拉起他,和魂影一起翻过了几个房子,来到了跳大神的那户人家,屋里居然还亮着灯。我放下龙晚枫,敲门道:“老伯,是我们,恶魔已经被我们收拾了,明天让村里的人把那些尸体入土为安吧。”
一听是我们,老汉马上出来给我们开门。门一开马上就要下跪,好在我及时发出功力阻止,否则又要折寿了。老汉感激的说道:“多谢两位上仙铲除恶魔,我们全村子上下将感激不尽。”
系统提示:得到小村落全体村民感谢,每人奖励善恶值5000点。
龙晚枫听老汉这么说,才知道自己真的错怪了好人。尴尬的脑了脑头,笑道:“原来你们真的不是恶魔啊,看来是我错怪好人了。”
魂影淡淡地说道:“那一直都是你一相情愿的想法,现在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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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忙向老汉解释道:“老人家不必客气,而且我不是说了吗?我们并不是什么上仙,只是学过武功的人而已,那个恶魔也不是怪物,也是一个心术不正,又练错了武功的家伙。”这个还是赶紧解释清楚为好,我可不想被人说成风中神棍。
老汉疑惑地说道:“不对啊,刚才带着面具的上仙不是说,你是风中之神,睡下那位是艺云仙子吗?”汗,这个还记得,看来他虽然老,但并不糊涂。
我无奈只好继续解释道:“那只是江湖上的好事之徒给我们取的外号而已,别听我朋友胡说。他也有外号的,不过有点吓人,我就不说出来了。”如果是出他是影子刺客,这些村民听到刺客两个字,就会被吓得睡不着了。
龙晚枫听到我们的对话,表情又惊有喜,乘我没有防备,居然扑通有声跪倒在地说道:“原来你就是天下第一高手醉春风,我先前多有得罪,希望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要记在心里才好。”汗,嘴怎么突然变的这么甜了。
我忙一把将他拉起,微笑道:“如果我们怪罪你的话,就不会和你们说那么多话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即使错怪好人也不应该这样。”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NPC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玩家?
龙晚枫满脸通红地说道:“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春风前辈能答应。”说话的古风也和我有点相似,真是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我忙阻止道:“停,我比你大不了几岁,别叫前辈。有什么事尽管说吧,我尽量帮忙就是。”这个少年看起来有一幅侠义心肠,求我的事应该是好事吧。
龙晚枫恭敬的说道:“希望前……哦,希望醉春风大侠能收我为徒弟。待我学得一身本领,以后能造福武林。”有志气,我喜欢。
对了,师傅过说,是否收徒弟他不管,反正是把他的权力一股脑的交给我了。再说现在玩家也可以收徒弟,教武功,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又看了看面前这个少年的机灵劲有我几分风采,满意地点了点头道:“我没收过徒弟,你不怕我教不好的话,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龙晚枫从包袱中取出一盒茶叶,上面还贴着封条,恭敬的送到我面前道:“师傅在上,徒儿给您敬茶。”不是吧……我无语。
系统提示:玩家龙晚枫要拜你为师,他的姿势是良材美玉,是否接受。
魂影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道:“春风,恭喜你得到一个好徒弟,还没拜师就学到一门本事,哈哈哈哈……”当初我拜黄裳为师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居然转的这么快。
不过有个资质这么高的徒弟,当然很高兴了。选择接受后,并没有接他的茶叶,苦笑道:“我拜师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把茶叶收起来吧。我们先休息一晚,明天我们要去长白山办点事情,路上教你武功吧。”如果我没猜错,如果我现在教他功夫的话,保证他一宿都不会休息。说完又转头对老汉说道:“老人家知道长白山怎么走吗?”
老汉答道:“原来大侠想去长白山,那里要往西北走,大约二十天的路程。”不是吧,有那么远吗?对了,如果对他来说二十天的路程,对我们来说应该不远才是。却听他继续说道:“二十年前我曾经路过长白山的山脚,记得那次……”不是吧,又来了,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