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有时候就是这样,不知道多少业内的姓情中人想要寻找这么一处天然形成的桃花位,却被痞三无意中给发现了,意义非同一般。
痞三心情很好,多喝了几碗,包月也在女主人的劝说下喝了不少,已经是冬天了,寒冷的夜晚在没人暖被窝的情况下,喝几杯酒是个不错的选择。
村子里虽然有电视机,但农村人习惯早睡早起,在痞三的眼皮子底下,男女主人相互递了个眼色,两人以不同的借口撤下了饭桌,一个说自己不胜酒力,另一个则是自称身上不舒服。
包月还傻乎乎的问人家用不用帮忙,只有痞三笑而不语,这么着急睡,当然是要忙着造人工作。
事实上,他们两口子有不少孩子,最小的一个今年都十六七岁,听说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县城上学,和在县城工作的哥哥姐姐们住在一起,具体数量没有说,不过想来也是极其庞大的,不然也太对不起这个天然桃花位。
“三哥,我有点晕乎乎的……”包月伏在桌上,小脸通红,醉眼迷离。
这种纯粮食酿的酒度数很高,主要是后劲很大,刚喝的时候不觉得怎么样,这会儿酒精的作用上来了,包月自然就变成了这样。
“恩,我扶你回去。”痞三微微笑着,心中已经开始了盘算。
一路扶着包月回到房间,痞三找到了无数个借口,包月却没有给他说出来的机会,前脚进门,后脚便将房门关死,隔着门喊道,“三哥,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痞三那个火大啊,可又没有应对方法,只能拖着略显沉重的身上回到自己的房间,与包月只有一墙之隔。
躺在席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不知道是这种酒的功效还是怎的,小痞子一柱擎天骄傲的昂着头,心中仿佛有一团烈火在燃烧,这种感觉就像是痞三在四年前偷了老街区卖海鲜的咸鱼张的两只王八炖汤喝完之后,心在跳,脸在烧,好想找个人抱抱。
农村的夜晚很静,除了偶尔的几声狗叫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依稀中,痞三听到了些声秽语,应该是男女主人已经开战了,看不出那小老头儿身子骨单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
“奶奶个熊!你说老子容易么……”痞三骂咧着,翻个身,做死鱼状。
这个动作持续了还没有两秒,猛然,痞三坐了起来,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泛着耀目,他披上了衣服,踩着一双拖鞋,来到隔壁,敲响了包月的房门。
没有动静。
痞三急的抓耳挠腮,一时间想不到办法,像一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好久,他才记起自己的裤腰里面别着一根曲别针。
这是自阴山监狱回来后就养成的习惯,就像杀破狼随身携带银针,痞三总要随身携带几根曲别针,而这种上世纪七十年代所流行的门锁是老街区街坊们大部分都在使用的,痞三开起来简直是轻车熟路,易如反掌。
三秒,痞三捅开了门锁,莫着黑,蹑手蹑脚的走进房间,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包月躺在席上睡着了,很安静。
“喂,喂……”痞三来到席边,伸手推了推包月。
睡梦中,包月睁开朦胧睡眼,有些不爽,“唔……谁啊……”
这并不是清醒的表现,她还在浅度睡眠,如果接下来没有动静的话,很快会转到深度,在高速公路上奔波一整天,痞三很累,包月也很累。
“是我。”痞三说道。
“干嘛……”包月迷
迷糊糊的又问道。
痞三没想到包月会这么直接,想也不想,给出了答案:“干!”
说罢,痞三就急不可耐的扑上了席,手忙脚乱的准备脫衣服,这样剧烈的动作将包月彻底惊醒,在三秒之后包月明白了痞三的意图,抬腿将痞三踢下了席。
包月捂着凶口,看着痞三,那是一种复杂的意味,“三哥,我承认,在我所认识的异姓中我对你的感觉是最好的,但……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到这一步,以后可能也不会,你不要逼我好么。”
顿了顿,包月的面颊抽了抽,她用一种很低沉,很幽怨的语气说道:“我只是一个弱女子,如果你真的想,我是绝不会逃出你的手掌心。但是我求你,三哥,我求你让我保留着对异姓仅存的一丝好感,让我保留着心中你那高大伟岸的形象,好么?”
言语之中,哀求的意味很浓重。
“好!”痞三的面颊也抽了抽,长叹口气,他是被包月这番话给震撼了。
带着无比的愧疚与自责,痞三退出了房间,回到自己的席上,依旧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偷香不成,反被虐心,如果说要评选史上最失败的色狼,痞三当之无愧,非他莫属。
……
翌日,痞三带着包月离开安城的第三日。
告别了这对热心夫妇,痞三临走之前将一千块压在了枕头下面,粉红色钞票露出一半,很显眼,相信他们收拾房间的时候就能看到。
之所以这么做,那是因为昨晚吃饭的时候痞三稍微看了男人的面相,印堂萦绕着一股淡淡黑气,恐怕近日要有小灾降临,虽然不可能这场灾祸到底小到了什么程度,这一千块也绝对会对他有些帮助,破财就等于免灾嘛。
继续上路,痞三与包月之间的对话变得少了许多,大多数都是因为痞三的内疚而强行终止对话,他没有料到包月会那样说,如果早知道的话她是绝不会溜门撬锁窃玉偷香的。
痞子之中,痞三心灵的柔软一面藏得最深,也最容易被触及,包月的一番话也触及了那块最柔软的地方,这是继沙漠中的野百合与空谷里的山茉莉之后,第三个让痞三深思自省的女人。
对于这样尴尬的气氛,在前两个小时包月一直在忍受,直到上午十点,累积通过今天的第四个收费站的时候,包月终于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三哥,你看看你,玩笑都开不了了?”包月眼泪都笑了出来,轻轻推了推痞三的肩膀,道:“昨天晚上跟你开玩笑呢,有一位伟人曾经针对异姓知己做出过描述,他说,异姓知己就是随时准备与对方发送接触的男女关系。就凭咱俩这关系,帮你解决一下问题也在情理之中。”
包月貌似很大方的这么说道。
闻言,痞三心情大好,问道:“你是说真的?”
“假的。我对男人没兴趣……”
“……”
虽然只是在开玩笑,不过这句玩笑话还是极大程度的缓解了尴尬的气氛,痞三与包月之间的对话又多了起来,关系似乎又回到了昨夜之前,可两人心里都清楚,还有一层很重要的隔阂存在。
闲聊着,不知怎地痞三又提出了昨天的问题,“小月,说实话,到底是为什么你对男人没兴趣?”
痞三不是故意的,他也是脑子一抽随口说了出来,说过之后就后悔了。
很明显包月是个有故事的人,这样的故事无非是男女之间互相伤害,而就
包月的情况看来极有可能是她被人伤害,痞三的问题等于是在揭人伤疤。
预想中包月是要心情不爽的,不过这次,包月淡淡的笑了笑,竟然是这样说:“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那就告诉你吧。”
出乎意料,真的是出乎意料。
“其实,我也不是生下来就对男人没兴趣,至少,在十六岁之前我还是喜欢男人的,真的。”包月说着,自嘲一笑,抛给痞三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才继续说道:“那一年我上初中三年级,你也知道,小学女生喜欢成绩好的男孩子,初中女生喜欢长得帅的男孩子,高中女生喜欢打篮球技术好的男孩子,大学女人喜欢有钱的男人。那时候我认识了学校高中部的一个男生,他很帅。”
包月的总结很精辟,一句话将女生的四个审美标准叙述出来,痞三没有插话,因为他知道故事即将到了最重要的一段。
“是我追的他,而他也接受了我,当时我就跟所有犯花痴的小女生一样,傻乎乎的每天给他送爱心早餐,爱心午餐,放学后不回家在操场边上看着他打篮球,觉得这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包月说到这里,表情有些彷徨,有些幻想,有些美好。
美好的存在总是很短暂的,下一秒,包月正色起来,冷若冰霜,以尖锐冰冷的声音继续讲道,“从我们认识第二个星期开始,他就不断的要求和我做,当时我虽然被他的帅气冲昏头脑,但也有最后一丝理智,一次次的拒绝,他对我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直到有一天放学,我看到了他和两个女生一起走进了家门,等我控制不住一脚踹开房门的时候,看到了这辈子最恶心的一个画面,他们在玩3。”
“然后呢?”痞三忍不住,催问道。
“然后,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对着惊魂未定的他们三个比了一个中指,转身离开。”包月笑了,笑的很随意,笑的很轻松,“自那以后,我对男人就只有厌恶,无尽的厌恶,相反的,我认为女人虽然在某些时候比男人更不要脸,但至少她们目的明确,至少她们不会吃着锅里的看着盆里的,所以我就喜欢上了女人。为了不让人知道我的失败,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所带来的影响即刻表现出来,在那之后的一年我慢慢的变得厌学,满满的变得成熟,初中毕业的那天我玩了我们学校的校花,在那之后的第二天我来到老爸身边,顺理成章 ,没有丝毫突兀的帮他打理生意,直到今天。”
讲完整个故事,包月长长舒了口气,看得出她很轻松,伴随着时间,这件事对她的打击也越来越淡,甚至在去年偶然见到那男人的时候,包月也只是淡淡一笑,擦肩而过。
这也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怎么样,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男人了吧。”包月饶有兴致的看着痞三,烟气缭绕的指尖,有那么一丝轻蔑,她笑着,她说道:“其实,你跟那些臭男人也是一样的,吃着锅里的看着盆里的。但有一点是不一样,他们从不承认自己的坏心眼,这点上你要比他们好上很多,这也是我对你有那么一丝丝好感的最大原因。”
包月看着远处的天空,嘴角上扬,接着再度转头看着痞三,问道:“怎么样,你现在还想要上我么?”
“想。”痞三如实答道。
“那你就继续想吧。”包月轻轻笑着,丝毫不为这个答案而感到意外。
这就是痞三,这就是她所熟悉的痞三,他是一个痞子,是一个人渣,但他从没有欺骗过女人,即使是包月这样的女小T。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