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里适时传出了那首熟悉的《南方姑娘》。
我和方靖珊听到前奏的那一刻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方靖珊向老板娘借来了一把吉他,据老板娘所说,这把吉他是她的一位故人留给他的,只不过她不太懂音律,自学了很久也只能断断续续地弹奏一些简单的曲子。
看着方靖珊坐在草地上,弹着那悠扬的旋律,我也忍不住放声唱了起来,从未学习过音乐的我,在这一刻却用歌声打动了自己。
可是草原上的狂风似乎并不懂得这种浪漫,反而愈演愈烈,偶有夹杂起的碎屑刮过我的脸庞,也夹带着南方姑娘跑向了远方。
一曲唱罢,我倍感舒畅,似乎心中积压许久的所有负面情绪都在这一刻随着这风渐行渐远,逐渐地消散了。
老板娘给我们送来了两杯热牛奶,而后就在我们身边坐了下来。
从老板娘口中得知,原来她才是那个真正的南方姑娘,从小就生活在江南水乡,直到在学校里和一个草原上的小伙儿摩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后来两人一起去看了她从小时候起就向往的北方。而他们的第一站也正是我们的第一站。
在踏足草原的那一刻,老板娘就彻底的爱上了这里,她从未见过成群的骏马在旷野上驰骋,也从未享受过如此自由的风!
大学毕业以后,两人约定一起前往北方,只不过后来由于某些原因,两人分开了。她留在了他的故乡,他去往了她的心上。
看着她说着这些的时候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可是那瘦小的身影却淡淡寂寥,眼角有泪黯然滑落,或许青春的遗憾是一种美丽的哀愁,它能让人在美好的回忆中去寻找那些已经逝去的温柔。
也不知是这无情的风更加刺骨了,还是被老板娘的话乱了心神,我牵着方靖珊的手不由自主地紧了起来,但愿这种事情不要发生在我的身上!
第二天清早我们就起床了,老板娘说今天要带我们去骑马,当然我是不行的!
看着老板娘那瘦小的身躯,却还能抱着方靖珊在马背上驰骋,我心中一片激荡,是不是在曾经的某一天,她也曾像方靖珊这样被抱在怀里征服了眼前的这片草原呢?
一直到了晚上,方靖珊才掌握了一点骑马的技巧,她一直嚷嚷着要带我去兜风,却被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我这条老命还想要呢!
最后拗不过她,我也只得被搀扶着上了马背,两个人在夕阳下拍了张照片。
次日离开的时候,我才惊觉自己不知道从何时起爱上了脚下的这片土地,似乎是爱上了那自由的风,又或者是爱上了那个让人唏嘘的关于自由的故事!
后来我再没有来过乌兰察布,只是有一次听一个来乌兰察布旅游的朋友说在这儿发现了我的这张照片,彼时的我听闻也只是看着眼前的妻子轻轻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开车返回X市又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此时的我已经是身心俱疲,和方靖珊告别后我连晚饭都没吃,回宿舍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眼看着国庆假期还剩下三天时间,方靖珊说要回家看看,她从开学到现在都没回过家了。
我心中一想也是,方靖珊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在陪着我,要知道去年方靖珊大一的时候,可是几乎每周末都要回家的,虽然也是为了陪我,我这么一想心里头不由得惭愧了起来,方靖珊为了我付出了那么多,可是我却好像都没为她做过什么。
趁着方靖珊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带着心里的愧疚想着给方靖珊一个意外的惊喜,于是开车去了一个离学校不远的花店买了一束红玫瑰,并写了一张小卡片放了进去。
“只要你在我身边
我就不会羡慕任何人。”
方靖珊收到花的那一刻,虽然嘴上埋怨我又乱花钱,可是脸上的表情却出卖了她,看着她满脸的兴奋,我心中释然,原来看着自己深爱的人开心,是那么幸福的一种感觉。
方靖珊转过身在我的脸上吻了一下,在我耳边轻声说道:“爱你。”
回去的路上,方靖珊像个孩子一样一直把花儿抱在怀里,左看看右看看,我让她先把花放在后座上她也不肯,我就随她去了,只不过看后视镜确实有些麻烦。
这天,方靖珊发了一个朋友圈,图片正是她手上的鲜花。
配文:
“只要你在我身边
我就不会羡慕任何人。”
把方靖珊送回家之后,我自己却不知道该去哪儿了,虽然离家门近在咫尺,可是我这么个样子回去,难免会让外公他们担心,而我更担心的是前些天发生的事情会被他们知道。
越想越头疼,索性我也不管了,既然无处可去,就找了一个离家远一点的网吧,想着大不了晚上再回学校去,先玩会儿再说。
由于左手还没恢复好,我就玩一些小游戏来打发时间,最后实在无聊就找了部最近很火的电视剧看了起来。
“喂!老头儿!”
这时候身后的一声呼喊给我吓得一激灵,我一转头却把头上戴着的耳麦扯掉了,这模样简直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叫我的人是个身形有些魁梧的男生,我一眼就认出来是之前的同班同学,孙传玺。我跟他只能说是之前就认识,关系并没有那么好。
“孙传玺?你怎么在这儿?”我有些惊讶地问道。
“是我该问你怎么在这儿吧!”孙传玺说着给我递过来一支香烟。
“我这不是没什么事儿嘛,过来玩会儿。”
“我记得你家不在这边吧,怎么跑这么远过来玩儿?还有你这胳膊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了?又跟人家打架了?”说着孙传玺还朝着我胳膊上敲了敲,不知道是什么心理。
“没事儿,不小心摔了一下,问题不大!”
“等着我啊,我去开台机子。”
没多会儿,孙传玺就折返回来了,开了我旁边的一台机器,还给我带了瓶饮料。
两人就这样各玩各的,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这才知道原来孙传玺并没有考上大学,只不过家里花了钱让他继续读了个技校,混混日子。
在网吧的时间过得飞快,可是才刚刚到六点钟,孙传玺就说要回家了,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他们家,说他们家里头就他自己放假在家,一个人挺无聊的。
我想着反正也没地方去,不如去孙传玺家里过夜,总算是有个落脚的地方。
出了网吧,我研究着随便吃点什么,孙传玺却说这么久没见了,非要请我吃顿好的,我也没客气。
我问他要不要开我的车去,他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有些吃惊我这么早就买车了。
可是当他看到我的车之后,却一脸嫌弃地说道:“怎么就买了这么个车啊?用得着一万块钱不?你早说你要买车跟我打声招呼啊,我认识一个好大哥就是干二手车买卖的,早说我带你去找他绝对便宜。”
我没理会他说的那些话,只说自己条件有限,目前只能买得起这玩意儿。
孙传玺这时候却凑到我的耳边神神叨叨地说道:“你等着,用不了多久, 哥买辆路虎给你看,幺零九八最新款!”
我心底有些好奇,据我所知孙传玺也不是什么富二代或者官二代,他哪来的这么大的口气张口就是一百多万的路虎?
“孙传玺,你不会是抢劫了吧?”我半开玩笑地说道,为什么说是半开玩笑,是因为除了抢劫我想不出任何办法能让一个人迅速拥有这么多财富。
“抢你妹啊!别胡扯,等晚上我再告诉你!”孙传玺一巴掌打在我的背上,我虽然有些吃痛却也没说什么,因为我现在一门心思只想弄清孙传玺到底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
孙传玺说要请我吃顿好的,我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带我去了一个法式餐厅,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却见孙传玺轻车熟路地点了各种我没吃过的东西,让我不要客气。
最后结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一餐加一瓶红酒竟然吃掉了近一万块现大洋!
看着孙传玺云淡风轻的样子,我一脸的懵,虽然我以前跟老戴去过一些比较重要的场合,消费也不低,上万甚至上十万的宴席都见识过,可是就我们两个人随随便便地吃这么一顿就上万块,还是让我有些难以接受。这小子的消费水平在我们这个小县城怕是已经达到天花板级别了吧。
“怎么样?哥们儿给你安排的到位不?”
我讪讪一笑,只说了句厉害。
“这就厉害了?厉害的还在后头呢!”
说着孙传玺可能是酒劲上头,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说道:“走,回家带你见识见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