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
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该《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八大任务。
第一,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二是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三是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四是健全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五是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
第二,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一是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话语权。二是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三是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第三,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壮大创业投资规模。二是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三是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
第四,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一是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二是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三是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第五,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和转制科研院所的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一是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二是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三是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四是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五是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
第六,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围绕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吸引人才,按照市场规律让人才自由流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一是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三是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
第七,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以更加积极的策略推动技术和标准输出,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一是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二是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三是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
第八,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更好发挥政府推进创新的作用。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强创新政策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一是加强创新政策的统筹。二是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三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四是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