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打工 阿里终于站在繁华的锦绣城中央大街上,感慨良多。他六岁就想来帝都上学,可这一走却走了整整九年,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九年啊,多少物是人非,多少跌宕起伏,他经历了生生死死、是是非非,从一个孩子变成小偷,再变成奴隶,十几年的生活远超常人。
“阿里,这就是帝都啊,太漂亮了,你看你看,这么大的马车。”托比也从没来过帝都,大开眼界。锦绣城确实壮观,街道两旁都是高楼,商铺林立,货柜上琳琅满目。街上的人和车也很多,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不愧为明日帝国的帝都。
“对啊,想不到锦绣城这么繁华,我还以为文川城已经够好了呢,可连帝都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上。托比,我们先在街上走走吧,然后找个地方住下来。”阿里毕竟也还是个孩子,看见新鲜东西大感兴趣。
“帝都里什么东西都要钱买,我们有钱吗?”他们一路上是靠打野食为生的。
“我有。”小弥里带着好多落鹄山的宝藏呢,买下一条街都没问题,可面对托比疑惑的眼神,他只得解释,“我是说我们有的是力气,可以打工赚钱。”
“那就去看看,顺便找找哪里在招人。”两人走在大街上,不时为豪华的建筑、衣物惊叹,还有那后面N个零的标价。有些店门口是贴着招人的牌子,可一看两人手臂上的数字,连连摇头。
“我们的编号太明显,他们不会招奴隶的。”托比很苦恼,“要是能买件衣服换上就好了,可是那需要钱,而且我肚子也饿了,要不我们先出城吧。”
“我有办法!”阿里灵机一动,他在一家小店门口捡了一块破布,把它撕成条,然后绑在手臂上,正好遮住奴隶编号。他又替托比绑上,这下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他们是奴隶了,况且他俩的衣服本来就很破,再加一块破布条倒也和谐。
“这下应该行了!”两人再次走进一家酒楼,看上去装修地很高级,外面写着要请几个护卫,需要银甲骑士。他们想了想,就径直进去,以他们的实力,对付一两个银甲骑士,应该绰绰有余。
“你们是来应征的?”一个店主模样的男人看着他们直皱眉,“我们这里可是海天楼,只招银甲骑士,没看明白吗?不是招杂役。”
“老板,虽然我们不是银甲骑士,但我可以对付两个银甲骑士。真的,我们可以达到你的要求,只要你给我们机会。”阿里诚恳地说,他很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在锦绣城立住脚。另外,他也不想动用落鹄山的钱,那笔钱应该用在关键的地方,自己要是连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就太失败了。
“行了,就凭你们两个小毛孩子,别浪费我时间了,出去,出去。”男人头也没抬,赶小鸡似的摆手。
“麦格,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对客人这个态度。”一个长袍老者掀门而出,言语间不怒而威。
“总管大人,他们不是客人,是来捣乱的,非要应征银甲骑士。您也知道海先生急着需要人护送东西,怎么能让他们耽误先生的事呢。”麦格讨好地对老人解释。
“应征的?你们有什么本事啊,是什么级别的?”
阿里看出来此人地位不低,连忙走上前:“老先生,我和我朋友都没有去测试过等级,但我可以肯定他是个初级银甲骑士,我是水系高级魔法师。”
这番话把两人吓了一跳,尤其是麦格,如果阿里的话是真的,他又得挨训了。老人目光一精,直刺阿里,让阿里忽然打了一个冷战。
“你是高级魔法师?贵族?”
“不,我是平民,我也没有跟谁学习过魔法,自学的。”
老人的脸色缓和下来,低声说:“魔法还能自学成才,有意思。你们被录用了,三天以后到这里集合,会有任务交给你们。这是百分之一的定金。”
拿到两个金币的阿里和托比兴高采烈地走了,完全没留意老人深思的目光。
“虾虫,跟着那个男孩,我要他这三天的一切情况。”话音刚落,只见老人身边灰光一闪,似乎有人离去,但看不清身形。
“总管大人,刚才那两个人,我……”
“不关你的事。”
阿里和托比先去饱餐一顿,锦绣城的美食让他们忍不住吃撑了,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相比之下,奴隶营里的东西简直不是人吃的。不过东西虽好,价钱也贵,一顿就花了他们一个金币,让托比大喊肉痛。
“阿里,有人在监视你。”小弥发现了什么,提醒阿里小心。
“正南方四十米,绝对是个高手。”北斗也发现了,看来灰衣人潜藏术虽厉害,可在神兽和神器面前无所遁形,“不过他好像没有恶意,只是在观察你。”
阿里很是奇怪,他今天才到锦绣城,又没有亲戚朋友,怎么会有人监视他。但无论有没有恶意,被人监视总是一件不舒服的事。他原想不去理会,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他拉着托比状似不经意地靠近灰衣人,在离他不到十米时,突然发过去一个“水龙吟”,那灰衣人也端得厉害,这么近的攻击都被他躲开,又化为灰影离去。
“阿里,那是什么人?”托比大吃一惊。
“我也不知道,他如果真想对我们不利,我们就麻烦了。”派出来跟踪的小角色都有这般实力,可以想象正主是什么样了,他可不想惹上大麻烦,“算了,兵来将挡,我们先去买身衣裳吧,收了人家的钱不能这个样子去见面。”
他们走进一家成衣店,用剩下的一个金币买了人家两件有瑕疵的衣服,这还是阿里好说歹说磨下来的,帝都的物价果然高啊。新衣服袖子都很长,可以盖住编号,这让他们不必再遮遮掩掩了。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他们两穿上新衣之后,气质大变。托比是个大块头,穿上一件武士服后雄赳赳,气昂昂,再加上手持宝刀,很有银甲骑士的味道。阿里穿的是一件宽松的袍子,虽不是魔法袍,可也显出了魔法师的俊逸飘洒。如果刚才他们是这副样子去应征,也不会被人家轰出来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为对方的变化赞叹不已。阿里正走着,忽然好像被什么东西吸住了目光,脚也迈不动了,直棱棱地盯着路边一家首饰店瞧,双眼迷离。
“你看什么呢?”托比困惑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首饰店门口有一长发女子,水蓝色长发在阳光下波光点点,金色短裙下一双修长光滑的腿。托比口水直流,结结巴巴地问,“你,认认识她?”
“玫……”阿里已经不知不觉向她走去,这种天真无邪的笑容,这种甜美的嗓音,不正是他儿时的第一个朋友:玫吗,就是她把他带进了魔法世界。阿里激动地拉着她说,“玫,真的是你吗,我终于找到你了。”
那女子吓地后退一步,这才发现阿里是和她在说话。她顿时火冒三丈,插着腰大骂:“你才霉呢,把本小姐的霉气都招来了,你不知道突然间钻出来会吓死人的吗?”她拍拍胸口,显得惊魂未定。
“你真的,不是玫?”
“当然不是,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一招,我五岁的时候就有人用过了。”那女子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最见不得男生畏首畏尾。
“对,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我的一个朋友,真的很像,或许也不像,我们约好了在帝都见,可我迟到9年了。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子的,你们的笑容很像。”阿里知道自己冒失了,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想想也是,帝都这么大,就算玫真在帝都,碰上的概率也很低,而且玫的头发似乎不是蓝色,而是金色的。
女子也吐了下舌头:“原来你真是认错人了,没关系,本小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说你们九年没见了,真的假的,你也迟到太久了吧,怎么追女孩子啊。迟到大王,说说你为什么会迟到的。”女人天生就是八卦的动物,这下她也不追究阿里吓着她的事了,反而兴致勃勃地打听起别人的事。
阿里满嘴苦涩,他什么也没有说,也说不出来,默默地走开。眼里是挥之不去的失望与落默。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不说就不说,真怪!”女孩气恼地跺着脚,对阿里的无视表示不满,还没有一个男人敢这么怠慢她。
“阿里,你没事吧。”托比紧随其后。
“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