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阳想了好久,想用一个更合适的词来形容现场的状况,不过他想了这么久,发觉还是只能用这三个词来形容——全是血,全是血,全是血。
一个人的身体里竟然能有这么多血,要不是在现场只有一具尸身,黄朝阳一定会怀疑这里刚刚发生了一次大屠杀。
找到尸体的地方是一个建筑工地,不过现场一个工人也没看到。这个工地周围还是用砖马马虎虎起了一圈围墙,墙的两边留了两个口子,一边是一道铁门,另一边拿水泥堆了小小一间门卫室。门卫室的门是木头的,用的是很古老的小铁栓,外面挂了一把搭扣锁。房子里灰尘喧天,置放着一架单人钢丝床,上面垫被草席摆得乱七八糟,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在里面看守。
白领侦到了工地,马上就去了那间满是血的屋子,黄朝阳被喊下来守着这门卫室,这里算是唯一的入口了。
黄朝阳牵着狗等在这里,抽了根烟。他等了半天了,才有一个穿文化衫、阔脚短裤的人慢悠慢悠地走过来,嘴里叼着一根牙签,一边走一边用牙签剔牙齿,像刚吃了饭。那人看到有个穿制服的人站在房子边儿上,先是一愣,然后拔腿就跑。
黄朝阳马上反应过来动身去追,这么一挥手的动作,他的警犬已经率先箭一样地冲出去了。那穿文化衫的人精瘦精瘦的,跑得飞快,但始终快不过警犬,他没跑出多少地方,就被那狗一个弹射,猛地扑在地上。建筑工地都是灰,这一扑,地上激起好多白白的粉尘。
文化衫看见那么大一只狗趴在自己身上“哈——哈”地吐着那粉红的舌头,不禁吓得大叫,两个手在地上乱抓,那警犬死死地按住文化衫,一点也没松开。
黄朝阳上去就按住那人,把他的手臂扭到他背后,吼了一句“站起来——”
那人被抓住了很不甘心,看到旁边那只硕大的警犬又很忌惮,表情时而不甘时而害怕,很有几分滑稽。
黄朝阳知道,这种建筑工地的看场,很多是找的附近的小混混,习惯了看到警察就撒丫子跑的。逮住这个文化衫,黄朝阳故意提高声音问:“跑什么呀?”
那人歪着脑袋,顺着黄朝阳在他身后给的推力往前跌跌撞撞地走。等到了工地,黄朝阳把他推进那水泥的门卫室里,自己站在门口堵着。
“最近几天这附近有什么动静吗?”黄朝阳问那文化衫。
“没有!”那文化衫急冲冲地说。
他皮肤还算白,只是很不爱干净,身上的污渍把皮肤染得脏脏的,刚才被追着跑了一阵,又被狗按着吓了一阵,他的额头上已渗满汗珠,凡是那汗珠子流过的地方,就有一道一道脏色的痕迹。他头发不很长,油叽叽乱哄哄,横七竖八地立在头上,像打了发胶似的,但其实只是太久没洗腻结成快。
没有?一看就不是实话!黄朝阳心想。
这种小猴子,让他看门,不过是自己躲出去喝酒胡孱。就算有点什么事,甩他一点钱,就能让他看到什么也当没看到。不过这种小混混问起来也容易,看他刚刚被安子——那条警犬,吓得那么厉害,就知道这是个软货,不用怎么使手段就能让他老实交代了。自己只要好好看着他别让他跑就行。
白领侦站在到处是血的水泥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地上那具无头尸体。尸体呈大字型趴着,从领口到胸部的半截衣服都已经让血浸得透湿了。衣服被血浸得皱皱的,一块一块呈几何状贴在尸身上,血粘着地上的水泥灰,衣服有些结块。
尸体的手在水泥地上抓出一道道的血印子,每一道都不长。他的指尖都被抓烂,手指甲向上翻起,有些甲片已经断裂;手腕上一圈淤青,还微微有些红肿。
白领侦看了看他的手和脚,都有瘀伤。她初步推定至少有五个人参与实施了这起杀人案——两个压手,两个压脚,一个割头。刘宏死的时候一定挣扎得很厉害,地上的灰尘都被扫开,留下了鲜明的印子。
白领侦盯着地上看了半天,觉得有些奇怪,想了一会儿,又没想起来哪里奇怪。她把头往左转了转,又往右转了转,这么四下一看,奇怪的感觉更明显了。接着她回头往自己的身后一瞥,看到了满是灰尘的地上的灰白灰白的鞋印,旁边还有几个梅花状的警犬的脚印。
她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和发现现场的警察走在这路上都留下了脚印,可是尸体周围却连一点其他人的痕迹都看不出来!
别提脚印了,要把人按在地上活生生割掉脑袋,杀人的时候,总得蹲下来,或者跪下来动手吧?那地上总会有印子的吧?就连这样的痕迹也没有!整个尸体周围,就只有刘宏挣扎留下的印迹。
就好像杀掉他的东西没有实体一样……
白领侦的脑子里突然飘过了《哈利波特》里摄魂怪的模样。她摇了摇头,把这种想法从脑子里甩出去。
地上积了这么多灰,这里一定很久没有人来过了吧?如今的房地产行业如火如荼,大家都加班加点,巴不得把个一年的工程压缩到六个月就干完,然后就挂牌出售大赚老百姓的钱,怎么这个地皮晾在这里这么久都不修呢?
也不一定,这里是建筑工地,水泥河沙搬上搬下的,就是天天有人走动,地上也难免积灰。不能凭这个就判断这里很久没人来过了。还是要找出这工地的工人和包工头还有老板来问清楚才行。
对讲机响了,守在下面的黄朝阳说抓到一个看门的,白领侦转身下楼,希望能从那看门的身上问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
门卫室有一间小窗子,一个警官站在窗子旁边放哨,白领侦和黄朝阳站在房子里头,那精瘦的文化衫站在房间角落里,吊儿郎当地缩着。
来不及走程序了,白领侦心想。死的是市长公子,还被枭首示众,这样的案子,上面接到报告就会要求限时破案。
“你是什么人?”白领侦冷冷地问。
那人嗫嚅了一阵,张开两片薄而且干的嘴唇说,“……看门的。”
“身份证拿出来。”白领侦说着取下了手套,把修长修长的手露出来。
那人用手在花里胡哨的阔脚短裤荷包里掏了半天,掏出来一串用鞋带系在一起的钥匙,一把十块和一块、五毛交杂的票子,和几张叠成长方形的白纸。他把白纸翻开,里面有一张薄薄的,名片一样的临时身份证。
白领侦一看那临时身份证就知道那是早就过了期的东西。黄朝阳在旁边很有耐心地问文化衫“为什么不去办个正式的身份证”云云,那文化衫眼里一股怨气,看着这一地的警车和白领侦肩膀上的警徽,文化衫也是认的那些条条杠杠的,又怯生生地什么也不敢说。
白领侦心说小伙子真有朝气,可能她一开始当警察就办的大案子,所以常常很疲惫。她接过那身份证瞄了一眼,上面是模模糊糊的一张照片,看不清样子,有一个“张辉”的名字,也不知是真是假。黄朝阳说这小子一看见他拔腿就跑,说明也不是个什么好货色。多半是这附近的二流子,或者是外地来的流浪汉。听他的声音也不像是本地人。
白领侦脑子一紧,这要是外地人流窜作案,要查起来就更麻烦了。
“你是这儿的门卫?什么时候开始在这儿看门的?这儿怎么没人动工了,是怎么回事啊?”白领侦连珠炮一样的问。
“本……本来我是跟这儿的工头打工来的,后来好久都没发工钱。工头说那老板欠着他钱不给,就罢工了……再后来工头说要带着人去先干另一个工地的活儿,这儿的等老板发钱了再接着干……后来老板来交涉了一回,工头他们就领着人走了,老板怕有人偷东西,让他们留个人看着,就留的我。”别看文化衫吊儿郎当,鬼鬼祟祟的样子,说起话来条理还是清楚的。
白领侦看他的样子不老实,又问:“你有好好看门吗?”
“我看了!”那人听白领侦这么一问,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冤枉,急急忙忙地分辨,“我有好好看门的。”
“那你怎么看着我就跑啊?”黄朝阳插嘴问,仿佛他多问这么几问,文化衫就会静下心来思考自己碌碌无为的生活状态,然后痛哭流涕,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样。那人倒也被这一问给堵住了,又低着头畏畏缩缩起来。
白领侦右手微微一挥,对着黄朝阳略略看了一眼,以示要他收声。
“那你昨天晚上是不是一直都在啊?”领侦问。
“就睡这儿啊。”那人指了指旁边乱糟糟的钢丝床。
“一点儿动静都没听到?”
“能有什么动静啊,这地方水泥都被搬走了,偷儿都不来。”那人道。
领侦低低叹了口气。从尸体的情况来看,作案时间应该在凌晨两三点,就算这人在这里,也该睡得死死的了。小袁送来的检验报告,说在死者口中发现大量纤维,说明他死前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嘴,所以叫不出声音。
“先把他带回去。”领侦对黄朝阳说。现在还不能断定这个文化衫的话是真是假,这种案子,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