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花翎穿着竟陵王的衣服出现在云上居的门口时,张掌柜的眼睛都瞪直了。他当然知道那套衣服是谁的,但花翎顾不上理会他的反应,匆忙回房换了自己的店小二制服出来。
今天是中秋,云上居座无虚席。花翎在大堂里穿梭,又楼上楼下地跑来跑去。但始终觉得张掌柜的视线一直粘在自己身上。到夜晚收市的时候,就会找自己摊牌了吧,她暗叹。
晚饭时分,一些来就餐的客人对着花翎指指点点,低头交耳地谈论着什么。她不用去听,也知道自己成了建康城今天的头条新闻:云上居的首席小二是个女人!
她也看到有个小二走到张掌柜跟前耳语了几句后,张掌柜面色都变了。今天如此的好生意,张掌柜还是变了面色,看来这云上居是再难收容她了。
果然,打烊后,花翎正准备去收拾好剩下的几张桌子,就听见张掌柜在柜台后叫:“花哥儿,你到我房间里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
“好的。”要来的终究还是要来的,花翎净了手走去张张掌柜的房间。
张掌柜正坐在房里等着。
“花哥儿,你坐下。”花翎依言坐在对面的凳子上。
“今日在王爷画舫上的事我已听说,是否是真的?”
“是。”
“那你穿回来的那套衣服也是王爷的了?”
“是。”
“唉——”,张掌柜长叹了一声,“那你现在有何打算?云上居你是不能再呆下去的了。”
“多谢掌柜这段时间的照顾,我打算回家乡去。请掌柜容我再在这里住上两三天,我准备好回乡的物品就离开这里。”
花翎回房间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产,加上竟陵王赏赐的那十两银子,一共有十八两银子,虽然还不够,但节省一点花,在途中尽量打些短工,应该勉强可以支撑到四川。
至于竟陵王的建议,还是忘了吧。侯门一入深如海,你不害人也被害。况且已被识破女儿身份,还去给他做书童,实在有瓜田李下之嫌。自己又不是穿越小说里神通广大、魅力无边的女主,这等危险人物还是少惹为妙。
打定了主意,花翎心里踏实了,入睡前的最后的一个念头是明天起来要买一匹马。
清晨,花翎早早起床,做好开早市的准备,就向张掌柜告了假,向市场行去。
市场在城的东北角,早上热闹非凡,瓜果蔬菜、包子粉面、鸡鸭牛羊等,吃的一应俱全。市场里挤满了买菜的叔伯大婶,这个说“来一斤小白菜”,那个说“称两斤猪肉”,人声鼎沸。
花翎穿过几间打铁铺,走到了最北端的牲畜交易区。地上乱七八糟地洒着一些稻草秸干,一头头牛和一匹匹马就栓在柱子上,有的低头嚼着干枯乏味的稻草,主人们就蹲在旁边的地上等着买主,有的吸着旱烟袋。
花翎仔细地观察了市场里的那四、五匹马,觉得最漂亮的应该是那匹通体雪白、只在前额有一块黑斑的马。一问价,竟要十五两,她只好恋恋不舍地向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坐骑说“拜拜”了。问了其余几匹的价钱,最便宜的也要八两银子,那匹马还是一匹未成年的黄色小马,瘦巴拉叽的,不知道最近几天有没有喂过,一直在津津有味地啃着别的牲畜不屑一顾的干稻草。
它的主人是个脸色青白的瘦汉,一直在抽着旱烟,喷出一阵又一阵的浓烟,呛得花翎极为难受。他可能是没办法喂饱自己和这匹小马,才要将它买掉的吧。但这匹弱不禁风的小马能陪自己走到四川吗,她很怀疑。
花翎在市场转悠了好几圈,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希望在集市结束的时候,买主会沉不住气,能捡个便宜。
白马王子很快就被身穿白衣的富家公子买走,他是不是也想扮白马王子?如果他是,那将成为某人的恶梦。
接着又陆续被买走了两匹,只剩下黄色小马和一匹棕色马了。棕色马的主人一看市场的人稀稀拉拉的,走得差不多了,站起身,长叹了一声,解开缰绳准备走人。花翎连忙冲过去,“大哥,这马五两银子买吗?”
“五两银子?你这小子钱大过人吗?我这马没有十两银绝对不卖。”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唉——”,花翎泄气地准备回酒楼,明天再来看看吧,没有马驮行李是不行的。
“喂,小子,我这马五两银子,你要吗?”
花翎转过身,看了看那匹黄色小马,皱了皱眉,它能行吗?
“四两银,你看它瘦得皮包骨的,走路都双腿发软,还能叫它驮东西吗?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马料才能养大它。”
汉子狠狠地抽了一口烟,说:“好!”
花翎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四两银子给他,牵过了小黄马,不知道自己这笔交易做得对不对。
回到云上居,正是中午饭市高峰。花翎忙将小黄马栓在后院去帮忙了。下午两三点,客人少了,她连忙又向张掌柜告了假,取下竟陵王刚刚晒干的衣服,小心地叠好,放在包袱里,牵上小黄马,前去王爷的别院。
花翎一路牵着小黄马,不敢骑上去,碰到青草鲜嫩的地方还停下来,让它吃上几口好食。看着它的狼吞虎咽,吃得口角流涎,不由得心生怜惜:“它还是一个孩子呀!”伸手抚了抚它的背,它竟也依恋似的,抬头用耳朵蹭了蹭她的手。
“小家伙,从今天起,你就要跟着我了,我们做个朋友吧,我叫你什么好呢?不能叫你白马王子,因为你的毛是黄色的。”花翎侧着头想了想,“啊,我就叫你黄毛小子好了。黄毛小子,你喜欢吗?”
它还是用头拱了拱花翎的身体,但花翎看它是眉开眼笑的,于是连声呼喊“黄毛小子”。
一路走走停停,花翎不停地和小黄马说话,小黄马俨然成为她在这个时代唯一可以谈心的朋友,它在她眼中越来越英俊,以至到后来它又获得了几个更好听的外号:“帅哥”、“黄马褂”。
黄毛小子草足腹饱后精神焕发,看来充满活力,花翎便骑了上去。虽然以前没有正式骑过马,但因为黄毛小子对她这个救命恩人特别温顺,骑得很舒服。一开始,它是慢悠悠地走,过了一阵子可能觉得还有力量,速度就越来越快,最后还小跑了一阵。
花翎第一次感受骑马的乐趣,兴奋得不得了,觉得王府别院怎么那么快就到了。
她整整衣裳,牵着黄毛小子走到大门口,对门口侍卫说:“侍卫大哥,我是从云上居来的,来送回王爷衣裳,劳烦通报一声。”
一个侍卫进去通报了,她就在门口等候。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只见大路上一匹大红马载着一个玄衣男子正飞奔而来,一眨眼工夫就到了跟前了。
原来是范云,他飞身下马,立定喘息,面上还有汗水,身穿玄衣的他更显阳刚之美。看见花翎说:“你一起来吧。”有仆人牵过他的马,花翎便将黄毛小子一起交给仆人,以免放在外面走失了。
来到尚勤殿,见到竟陵王正在伏案办公。
“王爷,”花翎向前行了个礼,“这是您的衣裳。”说着递过包袱,竟陵王挥了一下手,立在旁边的阿荣马上前来接过。
“你的决定是马上动身回家乡吗?”
“是的。但还是要多谢王爷的好意,以及这段时间的关照。”
“恐怕你不能按期回到自己的家乡。”范云说。
“为什么?”花翎不解。
“因为现在形势有变。”范云对竟陵王说,“云祁,我刚才接到边关的急件,说最近我们和魏国的交界处发生了几次小规模的战争,现在边境形势紧张,已经封闭了边关,暂时断绝了往来。”
花翎如遭雷击:边境封闭了,不知道何时才会重新开放,那她何时才能去到四川峨眉山?而留在这里只会越来越危险……
她失魂落魄地悠悠地走出了大殿,而他们急于讨论军情,也无暇理会她。
花翎梦游似的飘到大殿边上的一根柱子后坐下来,双手抱膝,头埋在两膝间,象一只被人遗弃的可怜小狗。
被突如其来的打击搞得脑袋里成了一片浆糊,各种杂乱无章的念头纷至沓来:为什么我穿越了后回去到千里之外?边境还有可能重开吗?也许两国因此爆发大战,我等到牙齿松、头发白也去不到峨眉山?我会象穿越小说的女主一样为了某个男人而永远地留在古代?现在全城都知道我是女人了,还有谁愿意聘请我工作……
想法很多,但没有一个可以帮助她摆脱困境的。她抬起头来,看着庭院里青砖缝里的野草发呆,每日人来人往踩来踩去地,这野草竟还生着?
“哦,你还在这里?”旁边站着范云和竟陵王,说话的是范云。
“是,我马上就走。”花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起身拍了拍裤上的灰尘,大步走向马厩。
“花姑娘,你不考虑一下王爷的提议?” 范云跟在后面说。
“不,谢谢。我不想再待在建康城了。”去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吧,只要不被识破女人身份,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并不难。
“难道为我工作是那么难受的事?”竟陵王远远地在后面,面色阴郁。
“啊,不,不是……”花翎慌忙转过身来站定说话,“虽然和王爷只是见过几次面,但我也知道王爷是个亲切随和的谦谦君子,能为你工作的人都是有福气的。”
范云插话:“那你又还要……”
“那是因为我没办法再在建康城呆下去了呀,现在全城都知道我是女的,都议论纷纷,什么样的说法都有。这样的我如果成了王爷的侍从,别人会怎么议论王爷?”
“原来你是担心有损王爷的声誉。”
“我从来不会在意别人是怎样谈论我,只要我认为对的事我就一定会去做。”
“但你毕竟是王族,你的事还关乎整个王室和国家,不可能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
“如果事事都要顾及这些,那我活着还有什么自由和乐趣?世上成大事者都是不畏流言飞语、艰险阻挠,坚持不懈,最终达成目标的。连选用一个侍从也要被他人左右,那其他大事不是更加无法完成了?”
“我知道王爷你们是担心我,但实际上不必担心,我去到其他的地方肯定也可以养活自己的。”
“你真的那么肯定?”范云笑笑,“你知道你的言行举止与周围的人是多么地格格不入?”
“哦,哪有……”花翎本能地反驳,但对此也没有信心。
“你不知道那天在尚勤殿,你说了多少自相矛盾的话?知道吧,漏洞百出。”范云继续嘲笑着。
竟陵王也说:“更重要的是,姑娘你性子耿直、心思单纯,不会隐藏自己,这样很容易被人发现你的与众不同之处,这往往会给你招来祸患。”
竟陵王就差一点儿没说“笨”了,花翎垂头丧气,难道自己真表现得这么糟糕?
“我们对你的来历很好奇,但并不会伤害你,但如果换了其他人,那就很难说了。”
范云说:“以你说过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被其他人听了,早就报官将你抓起来拷问了。为了你的小命着想,我劝你还是留在这里的好。”
“啊,真的吗?”花翎完全被打败了。
“我们留你在这里并不是因为我们好心,更多的是觉得你的一些说法能给我们一些启示。你明天就从云上居搬过来吧,阿荣会接待你,交代你怎么做的。”
竟陵王一锤定音,花翎唯唯诺诺地牵了黄毛小子往外走,从来这里辞行到决定留在这里,她还没有从这个巨大的转变中缓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