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薪火相传
“为了华夏之崛起而读书.”
此时此刻的张宇,手里捧着一本《过秦论》,讲述秦国这个强大帝国的陨灭之过。
他是真的在看书,将书给看进去了,并且在事后总结
传说他,他嗜书如命,常常就在图书馆里能待上一整日而不出来。
博览群书,使得他见识广阔,使得他能够做到带领整个时代,在这个国度崛起的时代.
他看书,嗜书。
张宇也看书.
事实上,张宇本人也确实是喜欢看书,从小就是如此,不然也不会以中央戏剧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无论是专业课还是文化课,都是其中的翘楚。
一个优秀的人,并非自付优秀,而是真正的优秀
书山似海。
行路则通。
此时,刘群和龚若菲看着的张宇这个岁月静好的感觉
痴迷图书的感觉,甚至导演去叫他,他也充耳不闻.
给出了一个结论。
他真的,可以饰演这个人。
另一边,肖子生的演员徐放也在准备着角色,他没有履历,也没有优秀的成绩,虽然主创最担心的是他的发挥,但能选出他来作为肖子生,却是因为他本身的气质
这名新人演员,就有着俊俏的容貌,还有法式不羁的浪漫,是整个《恰同学少年》里情感戏篇幅最多的。
天生的气质就在骨子里,所以他就可以,他就能够合适。
而李云则是在图书馆里,思考着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这样自私自利的人.
导演,天王巨星,他们都不信任我能够做到。
因为一个人的本性就很难做出改变
因为李云就知道自己的性格里,作为普通人的部分占据大多数,对于平凡二字,李云认知却是真切。
我丫就是个的普通人
“我的脑子里,甚至没有‘伟人’的人格原型,可能,就连系统都不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吧”李云自嘲道
李云有些相信,这些人格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自己的精神里分裂出来的东西了。
实际上,李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些人格,到底是自己分裂出去自然发展的,还是说‘鬼魂’。
但李云此时,看着图书馆周围的学生们,他们有些人在这里安静的看书,有些人在打情骂俏,有些人在小声的聊天,有些人,他们情侣依偎在一起,撒着狗粮。
他们,都是胡楠师范大学的学生吧.真好啊,青春
嗯.
青春
李云看着这些少年们。
他们未来可能是为人师表,可能是平凡人,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人。
但现在,他们的青春,就是学生。
他们就只是学生罢。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少年罢
少年
曾经的我,也是少年.
时光穿梭,回到一百年前。
1913年.
还在图书馆里,但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了,自己也穿着民国时期,胡楠第一师范的校服。
我不是别人。
我.是‘少年’。
我.是‘学生’。
在烽火岁月里的.我,和他们,和所有人,都没有不一样的地方
蔡森,一个出生在胡楠不普通的地主家里。
是啊,在这个时代读得起书的人,他又怎会普通,怎能普通了。
母亲也是一位大才之女。
只是遗憾的是,父亲却沾染上了鸦片,又是纳小妾,又是将妹妹许配给同样抽鸦片的人家,美其名曰,门当户对。
而读过书的母亲,她并不想自己的子女,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于是乎,做了一个这个时代的女性,堪称大不韪的事情。
离婚。
母亲选择了和地主家的父亲离婚,带着子女离开了这个沾满鸦片的家庭。
靠着糊柴火为生。
李云有抱怨过。
作为一个俗人,生活从吃穿不愁,还算优渥,沦落到贫穷家境,这怎么都会抱怨的吧。
但也正因为自己是一个俗人。
所以才知道,母亲的不容易。
一个人,一名坚强的女性在这个时代,独自拉扯着两个孩子。
更多的情绪被心疼所取代,所以更加认真的读书。
我有两个发小。
他们一个嗜书如命,他们一个清朗丰俊,和家道中落的自己不同,他们就都有着优渥的家境,有着依然还爱着他们的爹娘。
挺好的,有这两位发小。
为了家庭,曾经作为地主家大少爷的彬彬,也就是我,辍学去给人擦皮鞋贴补家用当然是偷偷的,因为不想娘亲太过劳累。
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胡楠第一师范,又是教育界最有名的人。
杨昌济。
一个学术界内都很推崇的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学费全免。
当京大的150块钱学费,和胡楠第一师范的免学杂费,还有杨昌济当校长相比,似乎还是胡楠第一师范比较吸引人。
幸好我的两位发小,他们也去胡楠第一师范。
我们都对于上这所学校有着不同的想法。
他想读书,读很多很多很多的书。
肖子生想陪着我们,他的性格比较散漫,我们去哪里,他便跟在哪里.不过后来他的家道却也跟着中落了,似乎跟.大清有关?
我呢?
只是单纯的想要读书吧,受到母亲的影响,而去看书读书,这个理由倒也算合适。
最重要的是他免学杂费。
我们来到了第一堂课上。
“乱以尚武平天下,治以修文凭人心,以今时今日之天下大势,我当认为首要之责,当推教育。”
“我中华百年积弱,正因为民智未开,只有大兴教育,才能以新文化,新知识,扫除全民族的贫弱愚昧和落后。”
杨校长用一句激昂慷慨的话语让大家明白了读师范的意义。
原来我们教书匠,还有着这么崇高的意义。
我们虽不能舞刀弄枪,但却也能用自己的方式挽救国家于危难之中。
此时此刻,李云感觉自己的心脏有点扑通扑通的狂跳着。 校长的话很能激昂人心。
作为一个普通人,李云又怎会不被感染了呢。
为人师表的人生也许挺不错的。
过着这样的人生。
也许我会成为一个好老师。
一个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一个普通人。
所能做到的事情了吧,只是李云却发现了一件事情,在这个时代,我虽然普通,但这个时代却风起云涌,国家大厦将倾风雨飘摇。
袁市凯复辟皇帝。
并且和岛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还要求胡楠师范大学的学生们。
为侵略者唱赞歌。
校长当然不愿意,我办学办校,为的就是救国家于危难之中。
为你们侵略者唱赞歌。
狗屁。
为袁市凯做登基大典。
也是狗屁。
激昂慷慨的陈词。
李云作为少年,作为旁观者,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时代的残酷。
孔校长这样的所作所为注定不被人所接受不被侵略者和卖国贼所接受。
所以。
他就会死。
但他不怕。
或者说对他来说,给侵略者写赞歌这件事情比死更加的不能接受。
孔校长的替身死在了自己的面前,还有昔日的同窗,也因为不愿意低下头颅而被迫害,一个又一个的人。
熟悉的音容笑貌。
他们都死了。
原来在这个时代,当老师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为人师表的老师。
恪守着自己的原则,就要将命抛在脑后。
就像一团火,而自己的身体就是柴。
同学死了,老师死了。
江大顺老师,刘品仓老师
带着自己的傲骨死了。
“老师,您不怕吗。”
此时此刻,李云才终于问出这个问题,来到孔校长的办公室,来问他。
一位杨昌济老师。
你们难道不怕吗。
不仅仅是这两位老师,那些死掉的无名老师,还有激愤抵抗侵略者的文人学生们,他们带着死相,伤口,有些人甚至没有脑袋,但李云分明能认得出来他是学校的女先生。
那位先生说,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偏偏就要教女子学习,也顶开新中华的半边天。
向景玉和杨开荟,她们三人经常一起吟诗作对呢。
只是如今这位先生却因为反对侵略者没有的头颅。
死的很惨,但她还是站在了自己的跟前。
她,她们。
全部人。
所有人。
还活着的。
死去的。
“怕。”
是啊,谁都怕,死亡是本能的恐惧,是人都怕。
但他们还是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宁死不屈。
然后李云就看到了,杨老师,孔校长,甚至更前的梁栖超,康有炜他们,一切为了家国战斗,付出的先烈们
他们的身上都燃起了一团火。
梁栖超的火传给了杨老师,杨老师的火传给了孔校长,孔校长的火传给了其他老师,其他老师的火呢?
李云看着自己的身后,却发现少年们都聚集在了自己的身旁。
其中就包括那位。
他接过了火。
包括李云自己,身上的火也烧起来了。
明明那是炙热的,能烧掉身躯和生命的火,但此时,李云只感觉温暖。
恰同学少年。
风华正茂。
问苍茫大地。
谁主沉浮。
少年本平凡,但先辈的火,照在了我们身上.
当那团火照在李云身上的时候。
那种感觉,就无比的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