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鬼祟
跟王来顺站在村口聊了一阵,陈凌也知道了这采访也不是立马就来的,只是这老头儿一辈子最多也就跟县里打交道,听到要上市里电视台就慌了神,急忙跑来找陈凌了。
实在是窝在山里几十年,没接触过这玩意儿啊。
再加上这边看电视还少,往往不过是听听收音机里的新闻联播而已,在他眼里的采访,还以为跟老辈子那样,挑个人站出来做报告呢,他也没经过这么大的阵仗,一门心思只念着救助款的事,既怕这又怕那的。
经过陈凌跟他一顿掰扯,这才大概明白这样的采访到底是个啥情况,不过心里边还是有点懵。
走了半截,又转过身子来问:“你娃没糊弄人吧?”
“哎哟,我哪敢糊弄你啊五叔,不信你去问问聚胜哥,再不行问问秦秋梅去,他们都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识不比我多?”
“也行,那俺再去问问。”
王来顺嘀咕一声,背着手走了。
等他走远后,陈玉强跟在陈凌身后,忍不住说了句:“五爷爷也真是的,这样的事还跑来问富贵叔你,家里有大学生哩,都不往那边想吗?”
陈凌闻言笑着回道:“这不聚胜哥整天去乡里上班嘛,就算找过去问也不在家啊。”
嘴上这么说,陈凌其实心里也是不住摇头。
五叔这人心地不错,就是到难免受婆娘影响,也有点不拿自家老大当回事的。
有活儿了当牛当马的使唤,活儿干完了立马就撇到一边儿,不想再多看一眼。
不止是这老两口,连县城那个当姑姑的也是这样。
偏心偏的太狠。
王聚胜这些年也就挨着受着,没有一句怨言。
虽然王聚胜在他们那一代也算是高材生了,但熟悉他的人却都知道,这人满脑子老思想,说不好听的就是有点愚孝了,他上大学的那个时候非常缺人才,不去干别的,留在市里最起码也能混个干部,却被他老娘一句话给喊回了乡下,只在乡派出所做了个警察,实在可惜。
“补锅的来啰,补锅的来啰,谁家还没补锅的,赶紧出来看看……”
补锅匠骑着辆破旧的自行车摇摇晃晃的在村里吆喝着。
这时候日头渐渐西坠,他们也要准备走了,今天生意着实不错,但是在临走前还是要来喊一喊,看看谁家没有补锅,以后估计半年时间都转不到这边了。
快黄昏的时候,王真真回来了,是大妮儿和村里两个小媳妇一块接回来的,也提前来家里知会过。
谁家有空帮忙接送下娃娃,这不叫事儿。
“干嘛呢真真,要吃饭了,又想往哪儿跑?”
“没跑,我去喂鸡。”
小妮子回到家放下书包也不歇脚,扔下句话就一溜烟跑到鸡舍旁喂鸡去了,陈凌走过去一瞧,不得了,蚂蚱、蟋蟀、老扁担在草茎上串了一大堆。
“厉害啊真真,你这学上的,第一天就光捉虫了?”
“当然不是了,今天下午有两节体育课的,老师让我们在操场拔草来着,这是我顺便抓的。”
“好家伙,刚去就让你们拔草?”
“姐夫你不知道吗?县城开学也比去年晚,我就晚去两个星期的,学校大操场的草还没拔完哩。”
“好吧,要不明天给你带个锄头?”
“为啥带锄头?明天我们不上体育课啊,不拔草。”
王真真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甩了甩小辫子,又往鸡舍丢了两串蚂蚱:“快吃快吃,待会姐姐家的鸡回来,你们就抢不到了。”
老母鸡见到蚂蚱丢下来,顿时攒动着脑袋咯咯叫着抢作一团,让小丫头也跟着开心的不得了:“好好吃,吃多点,等长了肉,让姐夫把你们做成火锅鸡。”
陈凌在旁边看着,憋不住乐了,看了眼走过来的王素素,就道:“看起来,你这在县城第一天上学,情况还不错嘛。”
“那可不,我们同学老好玩了,老师还给猜谜哩。”
听到这话,小丫头喜笑颜开,把手里的蚂蚱全都丢进鸡舍,拍了拍手,走到姐姐跟姐夫身边,兴致勃勃地讲起来学校里的趣事。
哪还有半点怕生的样子。
……
翌日红日东升,窗外的鸟雀在树梢上叽叽喳喳的乱叫着,不时飞起落下,落在莲花池旁偷偷喝两口水,等池里‘哗啦’一声跃起一条条凶猛的鱼,才忽的凌空飞走。
陈凌捧着碗白粥,拿着蒸馍和半截子葱白,在门口蹲着吃着早饭,和陈玉强几人说着话,今天是王立辉两口子要赶集,顺道把村里的娃娃送到学校去了,依旧不用他管,所以给小姨子做了口饭后,他和王素素倒是不急着吃。
不过山上的狼胆子越来越大了,昨天夜里跑到西南村口好几只大狼,放了一阵子枪才被吓跑,趁早饭都还没出门,陈玉强几个就来找陈凌说这事来了,毕竟后天就该他们值夜了嘛。
要做好准备的。
其实这也没啥,他们这边还没说什么,王来顺就找上门了,让他们吃了饭就去大队上领枪,说完就带着孙子在门口跟他们闲聊起来。
陈凌吸溜了口白粥,指着树上的鸟雀对一个开裆裤的小娃子问道:“臭蛋,叔考考你哈。假如这树上一共有十只鸟,叔用弹弓打了一只下来,还剩下多少只?”
小娃子掰着手指头,想了一阵,奶声奶气的道:“是九只。”
“富贵叔,俺算对了吗?”
陈凌轻轻摇摇头,笑着道:“这可不是九只,叔一弹弓打过去,鸟都被吓得飞走了,一只都不剩了,所以是零只。”
臭蛋顿时怔住了,呆呆地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都不转了。
想了会儿还是想不通,对着陈凌无辜的说道:“姐姐教过俺,十减去一,就是等于九的。”
他说的姐姐,是王聚胜家的大女儿丹丹。
虽说两兄弟关系不咋样,孩子们还是玩得很好的。
“九什么九?白教你了,脑子咋都不转的。”
王来顺揪了揪小孙子的耳朵:“真是个小笨蛋,比你富贵叔小时候差远了,你富贵叔像你这么大,能带着村里娃娃把卖糖的老头儿骗得团团转,你可该好好学学。”
听到这话,陈凌急忙开口:“五叔,教点好的,教点好的。”
这家伙,一不小心又讲起黑历史了,他这点破事可别代代传啊。
在众人笑声中,王来顺抱起臭蛋往院子里瞧了瞧:“哈哈,你娃这又是要鼓捣啥,弄得满院子的水。”
“洗了洗磨盘,准备磨面哩。”
“啧啧,要俺说你娃就是闲的,净会瞎鼓捣,这磨盘又大又沉老难用了,你还当宝贝一样拉回家里,费那老鼻子劲干啥,去英强那儿给他几毛钱,省心又省事。”
陈凌笑笑也不说话。
“你愿意自己磨就折腾吧。既然吃好饭了,你们几个来大队领一下枪。”
“行。”
陈凌放下碗筷,就一块去大队把猎枪领到了手里。
这就是值夜用的,轮到谁了,都能领到,但是进山打猎就不能每人一杆了,没那么多。
但是这次呢,领到枪回来的时候,王来顺特意拽着陈凌交代了他两句。
“不管守夜还是上山,都有你的份儿,叔给你留着哩,记得别瞎打就成,白天也不能打啊。”
“放心吧五叔,小时候闹过一出了,早长记性了。”
“哈哈,你还记着就好。”
回到家放好枪后,陈凌就在门口站了会儿,拿着弹弓,对着周围的打了一通,对面的两口子还没回村,王二婶子也在中秋前被闺女接走了,这两天他是只要闲着没事,就站在门口打几发弹弓,准头也是越来越好。
现在他身上有力气,这弹弓在手上,威力就比小时候要大得多,各种鸟雀小半天就能打个七八只,倒是不比猎枪差。
以前的陈凌小时候也是皮得很,不仅玩弹弓,也时常能摸到枪,不过基本是在长辈的照看下打的。有次陈俊才不在家,他自己找不到枪,不知从家里哪个地方寻摸了一大兜子子弹出来,那时候子弹不缺的,有几年还有特定的消耗指标,所以在农村也不是稀罕东西。
陈凌摸不到枪,就揣着子弹跟一群皮猴子砸子弹玩。
砸子弹其实简单,就是找个缝儿或者小洞眼儿,把子弹固定住,用钉子砸下去,结果那时候他们只是见过大人和年龄大的半大小子这么玩过,觉得有趣也没想太多,谁知道子弹没枪膛或者枪管这类东西的话,很多情况下这样搞是会直接炸裂或者乱飞乱射的。
好家伙,那次可是把几个皮猴子吓得不轻。
由于几人一块比赛的,结果就导致炸伤了两个小娃的手。
成功射出去的一发,还打到了别人家的鸡圈里,直接打死了只老母鸡。
那次太惨了。
受伤都成了小事,有一个算一个,都挨了爹娘的痛打,在那半个月里,真是隔三差五的打,竹板和皮带轮着上,就为了让他们长记性。
想着童年的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手上弹弓却没停。
没多大工夫儿,打了两只喜鹊,和一些杂七杂八的鸟雀下来,他主要是瞄着这些贼鸟来打,这些玩意儿一阵子不管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人不在家的时候就往院里落,晒点麦子也能被它们糟蹋了。
“嗖!”
一只在空中盘旋的鹰隼被弹弓打中了尾巴,吓得一声尖锐的鸣叫,漫天尾羽爆散中,不断发出惊慌的叫声,奋力扇着翅膀飞逃而去。
“算你跑得快……”
陈凌收起弹弓,家里兔子、鸡鸭鹌鹑多,也容易被山里的鹰盯上。
最近就是这样,早晨或者下午临近黄昏的时候,就老有鹰隼在院子上空徘徊,好在家里有狗,不怕它下来。
但是遇到飞得低的,陈凌还是会给上一弹弓的。
过了小半天手瘾,回头看了看那些打下来的鸟,大部分已经被两只狗捡到了竹篓里,落到房上或者王老太太院子里的,就不去管了,黄皮子们会去吃掉的。
把竹篓放下,陈凌洗了洗手,厨房的水正好也烧开了,就提着满壶的开水走到石磨前面,仔仔细细的用开水烫了一遍,早晨是用清水刷洗过的,但这石磨让洪水泡过,又在打麦场放了好些年不用,还是好好的清洗一番比较好。
毕竟是自家磨面吃,必须得收拾干净。
借着开水反复刷洗了好几遍,陈凌这才重新收手,等把磨盘晾晒干,就能磨面了。
芦苇杆子没晒好,今天也不用编草垫子,于是下午,就留着王素素在家,他便牵了牛扛着锄头下地去了,给花生、黄豆除除草。
杂草不算多,慢悠悠的,一直干到近黄昏,锄完了将近一亩地,陈凌就没再干了。
只是往回走的时候,陈凌坐在牛背上,发现有几个黑影在村口的苞米地里一闪而过,紧接着苞米秸秆咔嚓咔嚓的响着,顿时就有点犯嘀咕:“什么东西在里边?别是狼吧!”
这么想着,但是看到小白牛没啥反应,估计不是啥野物。
不过陈凌的眼睛还是往那里瞄着,没一会儿就听到一阵说话声,他听到后,顿时就知道是谁了,就让小白牛停下,专门在外边等了等。
果然两三分钟后,就有一个个小鬼头从苞米地里钻了出来,见到陈凌后啊呀一叫,吓得转头就往回跑。
“回来!太阳快落山了,还在这里玩?不怕回家挨揍吗!”
“叔爷爷。”
“富贵叔。”
“嘘,小点声,叔爷别喊……”
这时,小森领着臭蛋几个鬼鬼祟祟的跑过来,轻声叫他。
“怎么了?”
“小点声叔爷爷,苞米地有秘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