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遇豹
养蛇不是啥难事,占地方也不大,在风雷镇向西的村寨,几乎家家养蛇,且还有专门培养找蛇的猎狗“蛇狗”作为找蛇之用。
对蛇的钟爱,由此可见一斑。
据王存业所说,他们那边前些年还有个年轻的小子抓到过一条“守药蛇”,也就是守在珍稀草药附近的蛇。
那蛇非常大,足有两米来长,被人连草药和蛇一块抓回来,光是那条蛇活着卖掉,就卖了上千元。
后来听人说这还是卖少了,守药蛇不是简单货色,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有大作用,不说卖上万吧,在一千元的基础上再翻几番是不成问题的。
养蛇的收入虽比不了这种,但鉴于陈凌上次卖酒差不多都要卖成天价了,用蛇混合药材来泡酒,也是不错路子,只要能卖得开,不必所谓的“守药蛇”差劲。
还有就是王存业觉得这女婿要是不学点真本事,老是把酒忽悠着卖的话,万一露馅或是碰上难缠的,容易出问题。
除此之外,就是老头之前说的了。
养蛇可以防蛇,也能防范某些害怕蛇的小野兽,蛇的气味比较浓郁的地方,它们是不会去的。
返回途中,两人七拐八拐的找了几窝蛇,现在也就是抓回家随便养养,所以抓的全是无毒蛇,菜花蛇、草头蛇、乌梢蛇等,比较好养殖。
抓完蛇,也不再多逗留,两人就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夏季虽说白昼比较长,但是在山里,天黑的也比外边要早许多。
加上这个季节山林之中野兽非常活跃,还是越早离去的越好。
说起野兽,要不是小金随时随地的探查情况,只要发现丁点异常气味就提前带他们绕开的话,估计光凭水边密集的野兽与野牲口脚印儿就能撞上不少。
说曹操曹操到,有的事很经不住念叨。
尽管已经很小心了,但到底是入了山,很多事是不受人控制的。
归家途中,他们就不经意间遇到一大群野猪,一个个排着队,足有二十多头,在山林边缘悠闲的迈动着步子,用长鼻子在地上到处拱来拱去,身上还带着湿漉漉的泥水,似乎是刚在某个地方洗完澡。
还好距离比较远,以王存业的眼力,只能看到几头黑乎乎的野猪在动,并不能像陈凌一样,还能一下子看清楚具体有几只。
常人只能模糊看到,这就是比较安全的距离了。
不过这群野猪规模不小,还是不能小觑的。
领头的大公猪,以陈凌的视力能清楚的看到它那锋利的獠牙,它是走在最前方,隔了三四米后才是野猪家庭的其它成员,四散着跟在大公猪身后。
还有十多只没有褪去花纹的小野猪,愣头愣脑的在后边,边玩边走,四条小腿迈动之间,连蹦带跳的,撒欢似的跟在最后面。
翁婿两人屏息凝神,不敢惊动它们,等野猪群离去后,才纷纷松了口气。
老丈人更是连续抚了几下胸口:“好家伙,幸好带了小金,不然在这边走着,没有狗探路的话,还不知道会遇到啥哩。”
刚才就是小金及时给了警示,他们才停下来的,后来才看到是有野猪群出没。
“早知道过两天再来逮长虫了,就是因为七拐八拐的多绕了几个地方,才碰上这野猪,要不然我前几次过来,也没啥事,最多就是看到几只松鼠跟箭猪,哦,也碰到过两只花狐狸,别的啥也没有,路上安生的很。”
老头儿现在是有点后悔了,后悔为了抓蛇在山里多走几段路,多逗留这么些时间。
常言道:夜路走多了容易撞见鬼。
这山路走多了,碰到点啥野兽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他前几次进山,都是能采的草药就采下来,不能采的就留下记号,根本不多做停留,加上采药出来的早,在山里转上一圈子,往往不到正午,甚至刚过正午不久就能回到家里。
今天是为了抓蛇,夺走了几处地方,在山里逗留的有点太久了。
“嗨,没事的爹,你看,这不快到狼叼岩了吗?过了狼叼岩,就基本走出去了,也就没啥野东西往外冒了。”
陈凌这话不假,过了狼叼岩之后,就属于山林外围了,由于距离人类的居住区近,人类活动相对频繁,周围一大片地方是没啥大型野兽的。
王存业也觉得女婿说得有道理,就加紧往山外赶。
可惜,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没走多远,就再次遇到了意外。
距离夏天过去还有二十多个火老鼠,天气依然热的厉害,行走在山间倒是要凉爽很多,不过行至茂密的山林中,天色会变得昏暗许多。
也就是穿过来时的竹林与河沟,刚步入这片山林,入林没走几步,小金就发出了示警,机警的发出轻微低沉的呜咽低吼,三只小黄鼠狼也戒备的从草丛中直立起来,小眼睛瞪得溜圆。
这时只听到昏暗的密林之中一阵枝叶响动的声音,而后是一声声低沉沙哑的吼叫,像是猫护食的时候发出的威胁声,但要比猫那种声音粗了不少,光是远远听着,就能感受到这种声音中的凶狠意味。
听到这声音,陈凌两人浑身汗毛都炸了起来,王存业更是停下脚步,拽住陈凌的胳膊:“别动,是土豹子,林子里有土豹子。”
说着,他额头已经冒出冷汗,手上比划着示意陈凌赶紧拿猎枪防备。
这话音刚落,在陈凌还疑惑着为啥土豹子白天出没的时候,一只比花猫大不了多少的小豹子忽然从枝叶间窜出,嘴上也不知道叼着什么东西,几个纵身跳跃之后,就在繁茂的枝叶间消失不见。
这只小豹子离去后。
小金仍然盯着远处树上的一处地方,脖子的毛发蓬松炸起,眼神凶狠,不见丝毫松懈,小黄鼠狼们也是一样,跑回两人脚下,焦急的打着转,看上去全都紧张不已。
“土豹子还在,刚走的那个是草豹子,这两个能凑一块,那应该带着豹崽子走的。”王存业顺着小金看的方向仔细看着,不敢有丝毫大意。
“原来是遇上带崽儿的土豹子了,我先来放几枪把它惊跑。”
陈凌的反应其实要比老丈人快得多,听到林中的吼声不对劲,就已经快速的把身上的背篓等杂物解下来,把猎枪举在了手中,一直在旁戒备。
只是以他远超常人的视力,也没能看清楚树上有啥东西。
这时听到老丈人说是土豹子,也就是云豹之后,才微微恍然。
云豹几乎是不怎么伤人的。
但是在两个特殊时期却受不得刺激,山民入山若是遇到它们后会遭到偷袭,甚至报复性的跟踪,进行连续偷袭。
这两个时期,一个在它们冬季交配的时候,另一个就是夏季产崽的时候,它们会异常的敏感暴躁。
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春夏之交生出来的小豹子还没长成出窝,没有到离开独自生存的时机,公豹和母豹会看护的很紧,人类闯入它们领地会招来猛烈的攻击。
哪怕是在白天。
再者,其实现在山里也不算是白天了,五点之后,很快就要天黑了。
WWW _тt kān _CΟ 在这种特殊的时期,遇到了土豹子退走也是没用的,它们还是会记仇。
就只能用枪了。
“砰,砰,砰——”
陈凌举枪向天开了几枪,同时也跺着脚大声呼喝着,想把它惊跑。
这么做确实是有效果的。
在枪声和呼喝声中,远处树上的枝叶再次轻微晃动起来,土豹子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不仅离去,而且还从树上掉下来一个东西,看样子像是一只鹿的脑袋,应该是它们吃剩下的。
小金见状连忙小跑着过去,准备将其叼回来。
然而……
就在它俯身刚把鹿脑袋咬住的时候,一道金黄色的身影在距离三四米的树上,猛然扑了过来。
快速、迅捷、凶猛,但是全程飘逸灵动,悄无声息。
仿佛三四米的距离对它来说根本不算个事一样,眨眼就到了。
竟然是原本离去的土豹子杀了个回马枪,张牙舞爪的扑了过来。
它的爪子与獠牙和身体相比,比例特别巨大,光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就令人不寒而栗,这在捕猎中绝对是能发挥出致命一击的夺命利器。
何况还是偷袭。
若是不防备,哪怕是比它体型大两三倍的野牲口也能在它的偷袭下一击毙命。
但是这一记偷袭,却并没有在小金身上起作用。
仿佛在小金的预料之中一样。
小金原本是俯身去咬鹿头的,但这时却犹如背后长眼,在土豹子快扑来的时候突然猛地转身,竟然也迎着扑来的土豹子咬了过去,满脸狰狞的露出森白的牙齿,犹如一头金黄色毛发的狼在攻击,目标正是土豹子的喉咙。
激烈的战斗就这样爆发。
豹的嘶吼,狗的嚎叫,两个家伙在遇上的一瞬间就咬成一团,打得难分难解。
让人的脑袋和眼睛根本反应不及,好像一眨眼,它们就斗在了一起。
战斗激烈,沉积的落叶被搅得一团糟,且有血迹飙出,洒在地上。
“嗷啊~”
战斗来得快,结束的也相当快,或许连十秒钟都没有,那只体型彪壮的土豹子就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嗖”的一下蹿到树上,快速的消失在枝叶之间。
而小金这才甩甩毛发,跟没事人一样,施施然的叼起鹿头,吧嗒吧嗒的返回到陈凌两人的身旁。
这场狗和豹突如其来的战斗,让人眼花缭乱。
王存业更是看得目瞪口呆,直接愣在那里。
良久才愕然回神,指着小金,冲陈凌道:“这,这,刚才这狗跟土豹子,凌子你看到没,刚才小金和土豹子打架的时候……”
“也不对,是在它俩打架之前的时候……”
老头儿支支吾吾,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看到了,我看到了。”
陈凌也是内心受到了不小的震撼,看着放下鹿头,冲他摇头摆尾日常邀功的小金,愣愣的点头:“刚才咱们差点让土豹子耍了,小金好像是故意去引它上钩的。”
这家伙,刚才这事儿说出去人们肯定都不带信的。
谁能想到一只土豹子,野畜生竟然也会耍人玩,还会故意让人放松警惕,杀个回马枪。
而小金也很不得了,它不仅识破了土豹子的奸计,竟然还将计就计,打赢了这一仗。
身上都没啥伤势的。
这……
这简直……
发生在两只动物身上,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可实际上,小金是一只很优秀的猎犬,山猫甚至说它能当师傅狗。
师傅狗一身的狩猎本事堪称猎犬的天花板,与狼群中的头狼不差分毫。
须知,头狼这东西,是会制定狼群的狩猎计划的。
听到计划这二字,就明白它的智慧了。
而比狼更狡诈的是豺狼,也就是红狗子、扒狗子。
它们底线很低,为了捕猎无所不用其极,什么埋伏偷袭,什么率先吸引注意,实则召唤同伴搞包抄,数不胜数。
野兽的聪明与狡诈,往往比某些作品呈现出来的更为令人吃惊。
也因此,古代的山民敬佩他们的智慧,会根据这些编出一些故事,虽说有些越传越夸张,变得妖魔化,而有些则越来越多成为吓唬小娃子的睡前故事。
但不得不说,能在山林生存下来的野兽,基本上没有弱者。
而这只土豹子的表现实际上并不算多夸张,可即便是这样,也已经很让人惊叹了。
“狗日的土豹子……”
王存业怒骂不止,不停地仰着头四处警惕的观察着,这土豹子真是太过出人意料,不仅狡猾奸诈,而且嚣张得厉害,差点把他们翁婿俩耍了。
现在想想还心有余悸。
要不是小金过去捡鹿头,还真不会把土豹子引出来,到时候遭殃的就是他们俩。
“以后还是别来这里采药了,你要真有兴趣想学的话,去我们那边鹿头山,我带着伱去多转几次,那边药农把地方差不多都摸遍了,地方熟,更安全一点。”王存业说道。
他确实有些担心了,这次进山也就时间长了点,就先后遇见野猪和土豹子。
心想以后还是别教女婿采药了。
实在是太危险。
“哎呀,没事的爹,这也就是北山野东西多了点,西山和南山上好很多的,以前素素经常去西山采蘑菇,真的没事。”陈凌说道。
他也不是真的不在乎这些,只是有日月洞天傍身,艺高人胆大而已。
“你别不在意,以前我们那边采药的都是打猎采药不分家,就是因为山里的豺狼虎豹比较多,采药的时候遇到了经常出人命。现在那些东西少了,药农和猎户才慢慢分开了。”
王存业认真的提醒他。
陈凌见老丈人满脸严肃,这才点点头,连忙保证以后不会冒然来北山的。
至于老头儿说的这些事情,上次在鹿头山中,二舅哥王庆忠也曾说过不少。
从风雷镇的鹿头山继续深入,也就是越往秦岭大山深处,采药人就越多,技艺也越高。
他们往往既是种地的山民,又是打猎的猎户,采药的药农。
而且打猎的本事往往与采药不相上下,甚至更加高超。
一是为了防身,在荒僻的大山中,野兽出没频繁,没点防身本事活不下去。
另一个还是为了药材,这个药材是来自野兽身上的,比如麝香、熊胆、虎骨、豹骨、鹿茸等,这些都比较值钱。
而越往外,像是他们这边,就都还是种田为主了。
打猎和采药都是为了补贴家用的,并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毕竟采药的危险性太高。
山里的野兽毒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上,珍贵草药生长的地势也往往险要,很多时候是拿命在采药。
种地能有稳定的收入,也就没必要冒险了。
所以他们这边近几年,连进山打猎都少有,也就平时下下兽夹子,放放套子完事。
就像老丈人刚才所说的,连风雷镇那边都已经药农和猎户不是一回事了。
很多药农已经没了打猎的本事。
不愿意再往秦岭深处去采药了。
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他们的收入来源现在其实也宽泛多样了起来。
这也是件好事。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老丈人大部分是在夸赞小金,说这次幸亏有它,夸的小金都不知怎么好了。
最后只是安安静静走在陈凌身侧,好像夸害羞了一样。
就这样穿过山林,走过狼叼岩后,后面就顺利了许多,没再遇到什么野兽。
翁婿两人放松下来后,陈凌便被手上的鹿头吸引。
“爹你来看看,这玩意儿好像不是鹿的脑袋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