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猛“如愿以偿”的没有考上他所填的大学,但他没有任何遗憾,对他来说,一个能够满足目前经济状况的工作比上四年大学要好。我很庆幸能够有一位像王猛这样的朋友,无论是在我悲惨的时候,在我高兴的时候他都在我身边,这样的朋友其实也不需要多,一两个足以。
我能够看得见他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就像我现在能够看得见我的未来一样,我不能左右任何人但我能够左右我自己,我之所以看见是因为我想看到,而不是一味的去躲避。
当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天晚上,王猛打了一个国际长途给我,在电话里他兴奋的告诉我:“你中了。”我觉得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就好像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一样,随后王猛又告诉我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要结婚了。”
王猛的婚姻其实很简单,和向丹琴在路边花五块钱买了一对铁戒指,然后又在蛋糕店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随后请一家人吃了顿饭,婚礼就算完成了。我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王猛亲吻向丹琴的手。
向丹琴看见我回来的时候,她一下子失控了,在亲戚面前猛的扑进了我的怀里。她哭得撕心裂肺,恐怕也只有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哭,如果没有我,她可能过不上现在的生活。也许,她会继续沉沦,最后堕落在一个无边的黑暗里无法自拔。命运就是这样喜欢捉弄人,当你放弃的时候好运就会从天而降,但你一直努力的时候却看不到任何成果。
“她呢?”向丹琴问我。
我知道她说的“她”是谁,我指了指门外,安诗情从门外走了进来,拿了两个大大的红包塞到了王猛和向丹琴的手里:“恭喜你们,早生贵子,记得你们以前的时候从来不说话,我还答应王猛要给王猛介绍一个好的女朋友,现在不用我介绍了,因为你们已经在一起了。”
王猛惊讶的说:“你当时就是想把向丹琴介绍给我的?”
“是啊。”安诗情点点头,笑着说。
我却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感到惊讶。
我们在王猛家喝了喜酒之后,又回到了学校里,走进了那片小树林。那是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每一颗树都值得我们去怀念,每一个地方都值得我们去记忆,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有太多的美好存留在这这一片树与树之间。
“我们结婚的时候……”走在小树林里,我轻声的说道,“我们结婚的时候我穿的西装的颜色你还记得吗?我的领带是什么颜色的你有没有印象了?”
安诗情笑了笑,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你穿的深蓝色的西装,打了一条浅红色的领带,你脚上穿的是一双班尼路的皮鞋,棕色的,你的袜子呢,按着中国传统,是红色的。”
“一定很辛苦吧?”我问。
安诗情听懂了我没有头没脑的问话,忽然挽住了我的胳膊说:“脑袋里有一块淤血,很小很小的一块,大概有小拇指甲那么大,可能比那还要小,所以我忘记了以前的事,后
来在荷兰做手术取了出来,当拿出那个血块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整天不好好学习,就知道惹老师生气。不过,他却很勇敢,为了他的妻子,他能够去拼命。”
“那那个老师一定很幸福吧?”我笑着问。
安诗情哼了一声,说:“那就不知道咯,那得问那个学生,如果那个学生愿意让他的妻子幸福,那他的妻子就会很幸福的,如果他不愿意呢,还是一直欺负他的妻子,那他的妻子就不幸福咯。”
“那个学生肯定愿意。”
“我想也是。”
暑假的生活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再也没有人逼着我去学习,去做功课,去背书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我忽然感觉到曾经苦苦追寻的自由和现在的情况是那么的相似,忽然明白原来我所要的自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换取的,如果我没有考上大学也许也不需要担心那么多,只是现在的这种感觉让我一辈子也无法忘记,这是何等的自由,是用言语无法表达出来的,说是像被遗忘,其实说起来,更像是被信任。
就好像向丹琴忽然扑到我怀里的时候那样,她如果不信任我,也许也不会那样在亲戚面前忽然扑进我的怀里。
千百林在暑假里一次又一次的找我,但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她和我一样拿到了复旦大学的通知书,不过她选的是英语专业,而我选的是经贸,我们在不同的院系,但却在同一个学校。
我们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只局限于友谊之上爱情之下,在我和千百林之间有这种关系的存在是最好的结果,我不希望真的能把她变成我的小三或者小四,也许只有这样才是对她最好的交代,她有她的幸福,她的幸福却不在我身上,千百林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在和我一次又一次见面的时候,再也不提为我当二房的事情了。
她也会和向丹琴一样拥有自己的爱情,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爱情。她会不如婚姻殿堂,但是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绝对不是我。
遗憾的是陈雪,对于她,我只能敬而远之,真的不能有太多的想法。她在这个城市落脚了,她应该也会和千百林一样拥有最好的爱情。每一次和她见面的时候,她看见我时候的笑容真的充满了诱惑,也许我和她之间还有故事,只是这个故事已经没有结局了。
季怜梦这个傻丫头居然报考了中央戏剧学院,也不知道是上天的眷顾还是她走了狗屎运,或者说是她使用了一种非常人所能理解的恐怖手段,她居然考上了!当她把这个好消息报告给我的时候,我都觉得这一定是老天爷在设定季怜梦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巨大的BUG。
季怜梦在音乐方面的天赋简直可以用非人来形容,她在音乐方面的灵性是我见到的人里面最好的,可能,季怜梦就是为音乐而生的,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
陈久之和高雄伟二人,很遗憾,落榜了。在经过一番挣扎之后,这两个互不认识的家伙也不知道是因
为什么原因凑到了一起,喝了一个酩酊大醉后选择了复读,但已不在文华中学了,而是选择了市第一中学。用陈久之后来告诉我的话说,人生就是有很多种选择,选择得对了,就是对的,选择的错的就是错的,不管是错于对,那都是人生,人生是没有对错的,所以他的选择也没有对错。我觉得陈久之说的这句话很有哲理,我将来一定会把这句话说给我和安诗情的孩子听。
崔丽娜依然是去了国外,这位说着英格兰郊区口音的神女没有报告任何一所学校,而是选择去英国当了一名警察!我的老天,我万万没有想到崔丽娜会去当一名警察,后来从千百林的嘴里才知道,崔丽娜是因为那一次在小巷子里被吓怕了,所以她才选择当了警察,用她的思维来解释,那就是只有警察才能制服那些坏蛋。
人各有志。
人生中有太多的喜怒哀乐,每一表情都是对人生的态度,不管是好与坏,错与对,那都是在成长过程中进行磨练,有的人把自己磨圆了,有的人把自己磨滑了,有的人把自己磨坏了,也有的人把自己磨成了刺猬。在这些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之中,也有太多的无奈和辛酸,走得路多了,看见鬼的机率也就大了,尤其是走夜路的时候,那些魑魅魍魉总是不厌其烦的来骚扰我们,可是我们一身正气,又有何惧怕呢?
坐在别墅里的阳台上,我和安诗情两个人裹着睡衣沐浴着九月的阳光,远看伊山如画,近看绿柳成荫,我觉得特别的满足。
“小羽。”安诗情叫我,“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这个……”我脑子里忽然想到了一双儿女围绕在我膝盖旁嗲嗲的叫着爸爸的样子,随后忍不住笑了,“女孩吧。”
“为什么,不是男孩更好一点吗?”安诗情好奇的问。
“我觉得,女孩会更贴心一点,这样在我欺负你的时候,你至少还有个帮手……”我笑了,“如果是男孩呢,那就我们爷俩一起保护你。”
“那如果是双胞胎呢?”安诗情笑着问。
“那你有没有那个本事给我生个双胞胎呀?”我嬉笑着站起来来到安诗情的身旁,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
安诗情惊嗔道:“哎呀,你干嘛?你要干什么呀?”
“不干什么呀,你听说过有一句老话吗?”
“什么?”安诗情伏在我的怀里,娇羞的问。
“老话说,要媳妇给你啥,点灯说话,吹了灯……”我说了一半,停了下来,把安诗情轻轻的放在了床上。安诗情眨巴着眼睛双手捂着胸,含羞道:“吹了灯干嘛呀?”
“吹了灯,造娃娃!”
说完,我一下子扑了上去。
“呀!你坏死了坏死了,说要和你造娃娃!我不要……呀,你……轻点……”
窗外阳光明媚,窗内景色如春。
我愿意用一生的所有,换来今生与你同床共枕,如果爱有来生,我将如藤蔓一样缠绕在你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