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寻和妹子男朋友非但没有打起来,反而像要搞基般来了个大大的拥抱,还将对方肩膀拍得噼里啪啦作响,随后就笑嘻嘻地聊天,这让站在两边的采莎和那妹子有些被蒙在鼓里的错觉。
和林寻站在一块的男人叫王锋炽,是林寻大学舍友,一个来自北方的铮铮汉子,人长得和非洲难民一样黑,不过心肠非常好,一块上学时帮了林寻不少忙,打架斗殴之类的也是一叫就上,不管对方有多少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巴哥,毕业后就很少联系了,我听同学说你去海南那边发展了,怎么会勾搭个妹子跑到河边来?”
“难混得要命,大专文凭根本没有人鸟我。”递了根烟给林寻,王锋炽继续道,“在海南呆了两个月我就跑回家,后来是因为在这城市生活了三年,所以又跑到这边的发展,现在在一家工程公司上班,每天没事干就看那些乱七八糟的草图,不过至少和专业搭上边了。”
“哪里都不好混,不过我们都还年轻。”
抽了口烟,王锋炽望向采莎,问道:“那个初中生是出来卖的?”
“什么卖卖卖,这么难听,我长得如此风丨流倜傥,难道还需要去找卖的?”笑出声,林寻就对采莎勾了勾手指,道,“她是我现在的女朋友采莎,年龄是小了点,不过可塑性很强,我要将她培养成我喜欢的类型,出门是淑女,床丨上是……嘿嘿。”
“小红呢?”
“分了。”
“什么时候的事?”王锋炽有些惊讶。
“上个月。”
“怎么分的?”
“毕业之后说分手,都正常的事啊!”林寻显得一点都不在乎,并一把揽住走到他旁边的采莎的小蛮腰,介绍道,“莎莎,这是我铁哥们王锋炽,你也可以叫他巴哥。”
“为什么要叫巴哥呀?”
“这个外号很有来头的。”林寻贱贱地笑着,“不过一般我们都不谈论这外号是怎么来的。”
同样贱贱地笑着的王锋炽就牵着他女朋友的手,道:“张洁,我女朋友,这边这位是我大学死党林寻。”
挽着王锋炽胳膊的张洁笑得极为灿烂,道:“我是张洁,是巴哥的女朋友,你也可以叫我小洁。”
“真是郎才女貌,般配极了,希望你们能早点结婚,到时候我一定要当伴郎。”
张洁身高在175左右,曲卷长发,身材很棒,穿着极为紧身的牛仔短裤以及一件淡蓝色露脐吊带上衣,颈部还挂着一条金项链,不过有点美中不足的就是她有点儿小龅牙,其他方面都好得没话说。
“你为什么要叫巴哥呀?”一心想知道答案的采莎又问道。
看着眼睛极为明澈,仿佛像个没有被社会污染过的学生丨妹的采莎,王锋炽笑得非常灿烂,并别过头看着张洁,道:“宝贝,你要不要告诉她,我的外号为什么是巴哥。”
“才不要呢!恶心死了!”张洁别过头,道,“这儿好热,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聊吧。”
“去那边树林坐一坐,反正今天下午也没什么事要做的。”林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