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往往和事物的本身完全不符,世人都容易为表面的装饰所欺骗。”———《威利斯商人》
“龚副早。”
“早。”龚帅没有抬头,他意犹未尽的看着笔记本里的内容,像似侦察嫌疑人的私人物品。
“三月二十日 小雨
我是爱花之人,走到哪看见花就挪不动步,因此,我不管在哪工作,在哪住,只要见到花丛、花树,就会像做贼似的去采摘,所以我向往李子柒那样的田园生活,漫山遍野,一年四季,数不尽的山花烂漫。
我们喜欢宝马,我们喜欢王力宏,我们喜欢jojo,我们喜欢杨过和小龙女,我们喜欢三生三世十里桃林,我们喜欢孙悟空,我们喜欢张子房,我们还喜欢《秦时明月》和《狐妖小红娘》,我们喜欢春暖花开,我们喜欢大海,我们喜欢在草原上带着心爱的人骑马。
喜欢归喜欢,我们喜欢的只是喜欢而已,就像终将失去的青春,总有一天,我们会不再喜欢。
瑾瑾接了一个大活——桐乡一个婚纱摄影店蝴蝶树邀请她过去坐镇,要用一个月时间把‘一潭死水’的婚纱摄影盘活,纵然她有超能力,这样一个“病秧子”店,又岂是她一个人可以轻而易举扭转乾坤的?于是,她找到我:“彩虹,过来帮我,报酬丰厚!"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只要报酬丰厚,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除了犯法的事,让我做什么都行。
于是,从京城坐高铁到杭州,再从杭州坐大巴到桐乡,千里迢迢跋山涉水来到了蝴蝶树。
蝴蝶树的老板给我们租了房,这个社区住着大约一百多户人家,都是带院子的平房。
桐乡离乌镇不远,是标准的江南水乡,但气候潮湿,就算阳光普照,屋内也湿气很重,和北京干燥的气候恰恰相反,这里的阳光显得格外温暖,门口的小院子里有躺椅,没事的时候拿着本书躺在椅子上晒着太阳,微风拂过,一阵花香飘来,我突然直起身,朝着隔壁花园望去。
瑾瑾见到桌上的花,知道是我这个“采花大盗”所为,一本正经的:“这里不比京城,是人家的地盘,路边的野花倒是无妨,隔壁院子的花,我劝你还是不要采为妙。”
我理直气壮:“隔壁是个荒宅。”
wωw• ttκā n• ¢O 瑾瑾:“你怎么不说是鬼屋?”
我瞪大了眼睛:“搞不好就是鬼屋,挺阴森恐怖的。”
瑾瑾:“鬼你个头啊!我前天夜里还看到灯光。”
“不可能?难不成是鬼火?”我说着,就往隔壁院子里跑。
“喂?彩虹,你做什么去?”
就算真是鬼屋,我也要去看看。
为了这些娇艳欲滴,芳香四溢的鲜花,我怂胆子一下子便肥了。
这堵墙不算高,我踩在靠椅上踮脚就跃了过去,鬼宅的小院子里花开的着实艳丽,白色的小花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品种,总之就是好看,就是香,转头看那扇门那扇窗,皆是门窗紧闭,窗帘拉得密不透缝,这座房子完全没有见到有人居住的迹象,死气沉沉,寂寥无声,我完全可以肯定没人在里面住。
我走到门口朝门缝看了看,又走到窗前希望可以找到一丝生命的气息,绕来绕去,什么也没发现。我跳到院子里,捧着一朵花,闭上眼睛凑在鼻子下陶醉的闻着花香。半晌,抬起头朝院子外面喊:“瑾瑾,这里没有人住,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彩虹,你回来······”
突然,在离我最近的一个窗口,里面的窗帘动了动,一张可怕的老脸露了出来,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我不寒而栗,背脊上闪过一阵凉意,我慢慢的直起身对着那张布满皱纹沧桑的老脸,语无伦次的道:“······好,您,您好!"
青天白日艳阳高照,我确定他不是鬼,这个宅院也不是鬼宅,我盯着这个人看,他缓缓移到门口,打开了门。
我说:“对,对不起,我不知道这里有人住,我只是摘了些花。”
这个老人用手撑着门框,费力的一高一低的走了出来:“哦!哦!摘,摘花?”
“会讲普通话?您的脚怎么了?”我发现他的脚在流血,确切的说是在流黑色的淤血。
“里面藏着一块,小玻璃渣,已经几十年了。”他用暗哑低沉的普通话说。
“玻璃渣?几十年了?怎么不去医院把它拔出来?您是本地人?”我震惊。
“我不是,我,姓周,周。”他微笑,看起来很慈祥,顿时鬼宅不是鬼宅,这人看起来也不那么可怕了。
“我叫彩虹,住在隔壁,我和我朋友瑾瑾住在隔壁,我们只住一个月,我们来自北京,我先走了!”我朝他摆摆手,就跑出来院子。
“彩虹,你胆儿肥了?采了人家的花还和人家打个照面?”
“瑾瑾,那人是有些可怕,不过他挺奇怪的。”我对瑾瑾说。
“奇怪?”
“他脚里面有块玻璃渣,已经几十年了,流着脓血,那只脚连同那条腿好像已经废了,他皱纹深得看起来像是好几百岁了,浑身臭烘烘的,家里乱的像猪窝,他好像不见天日般,屋子里潮气深重,霉味熏天,那扇门好像几百年没打开过。”
“常年待在那间屋子里?闭门不出,他修仙还是辟谷?”
“他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皱纹满脸,我看不像修仙之人,倒像是入了魔道!”
“入魔道不是应该会妖媚邪?他这个样子倒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回魂的鬼!‘
“我们是不是仙侠剧看多了?”
“好像是的。”
发现了这件事之后,许是那开满鲜花的庭院委实繁花似锦与周老怪那诡异的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一直放心不下他,过了几天,我见到房东,随口提到隔壁的周老怪。
房东一脸嫌弃:“这人是个怪物!在这住几年了,成日躲在房子里,不和人来往。”
我替周老怪反驳:“他好像脚受伤了。”
房东:“他自己的事,自己都不管。”
我:“他行动不便。”
房东:“彩虹,你们只在这待一个月吧?他这样可怜的人,你能把他怎么着?我们又不是慈善机构,更何况,他自己家人都不管他,这不关我们的事?”
蝴蝶树里面的人也对他嗤之以鼻。
“那个周老怪,你们最好不要惹,听说他年轻的时候把老婆打跑了。”
“他的几个孩子恨毒了他,都不管他。”
“我们这里的人很久没见到他,以为他早死在那屋子里了。”
“他自家人不管他,别人更不会去管。”
传言终归是传言,就像传说的故事原本也不是真的有那样的故事一样。每天望着隔壁那一片花海,繁花似锦的小庭院里那紧闭的门窗,我总是忧心,很想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样的往事和真实的故事,我很想看见那回魂的诡异鬼魅似的身影哪天会出现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然而,他又像幽灵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晚上也很少看见灯光,白天也寂静无声,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也不敢过去看,这件事与我而言,不仅仅是好奇,而是变成了一种牵挂,这期间我十分想念我的父亲母亲,每日都打电话过去给父皇母后请安,这样的晨昏定醒才暂时的缓解了我对千里之外父母的感恩之赤子之心。
终于有一天,我做好了饭菜,实在忍不住了:“瑾瑾,我过去看看他。”
“彩虹,你爱心泛滥,善心大发,不让你过去看看,你连饭都吃不下,去吧,要是有什么事,就大喊一声,我足底轻点就能跃墙过去救你。”
我笑着端着饭菜翻过院墙,在那花团锦簇间停留片刻,走到门前用力拍打了很久,那扇门才幽幽的打开。
“周老······周伯,我是隔壁的彩虹,我拿饭菜过来给你吃。”
周老怪怔怔地看了我很久,好似不认识我了似的。
屋子里传出来一股怪味,我有洁癖,见到不干净就想打扫,我朝隔壁大喊:“瑾瑾,你过来,我们帮他打扫一下。”
瑾瑾像个女侠般,足底轻点翻过墙头,轻飘飘落在周老怪的面前,这架势着实把他吓了一跳,我们把周老怪抬到院子里的椅子上,给他摆好了饭菜,从他屋子里找了半天筷子也没找到,只有满屋子的方便面,只能打开方便面拿出一个叉子放在他手上:“周老······周伯,你吃,这是我们自己做的,吃吧。”
周老怪一时还没能适应这样的关爱,他不知道有多久没和人接触了,只是受宠若惊的拿着叉子看着面前的饭菜发出:“哦,哦。”的声音。
他的屋子简直脏的不成样子,我只能捏着鼻子强忍着呕吐,才把堆积如山的方便面盒子和乱七八糟的垃圾扫了出来,打开窗户,阳光透了进去,里面令人作呕的气味漫了出来,我们俩拉着拖把抹布清扫了不下十遍,才让屋子焕然一新,又给屋子喷了很多花露水,这场‘大扫荡’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
“彩虹,你看,他的腿!”瑾瑾大惊失色。
我的目光顺着他的脚趾往上看,天啦!那条腿已经血肉模糊开始腐烂,露出了和脚趾一样的黑血,我蹲下身,带着手套把他裤管拉起来一看,一片紫黑色的肉一直快烂到膝盖了,我不由自主的浑身发颤:“怎么这样要赶紧去医院,不然真的会死!真的会死的!”
“他家人怎么也不管他?我们要不要通知他家人?”
“他家人要是管他,早就管了,还等到现在!”
我们心中一股凄凉,同时一股热血涌动。
“周伯,我们送你去医院,你要赶紧去医院。”我急得快要哭。
周老怪听了这一句,突然低下头,眼泪流了下来,泪水不停的涌出,爬满了满是皱纹的脸,半晌,他抬眼指着屋子里:“枕头下面有钱。”
我在周老怪的枕头下面掏出一把钱,看似有不少,给他看医生足够,床头一张发黄了的照片,上面有是一对夫妇和三个孩子的合影,我瞧不出来上面的父亲是不是周老怪。
这张照片应该是很多很多年前了,这里面的三个孩子如果是周老怪的孩子的话,那他们也应该已经不小于四十岁,就算周老怪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此时他也年老体衰,还遑论什么恨什么怨呢?
他的家人不管他,左邻右舍不愿理他。
但是,我们顾不得那么多了,也许这件事我们真的不该管,但都这个时候了,就不能见死不救。
“周伯,我们带你去医院,来,起来,我们抬着你。”周老怪几乎干瘪的身体很轻,我们两个女生抬着他,走到大马路拦下出租车。
周老怪反复的说着:“谢谢,谢谢你们!”
到了医院,挂完号,主治大夫神情严肃:“怎么现在才来?马上手术,尽快截肢,签字后就手术。”
“做完手术就没事了吧?”
“说不好,情况太严重了,这个时候才送来!只能说截肢才有希望,不截肢只能等死。"
我看着周老怪:“周伯,医生说要截肢,这样你才能活,要不要给你亲人打电话,让他们过来?这里需要家属签字。”
周老怪呆呆的望着我们,过了许久,他闭上了眼睛,眼角再次落下泪。
“我没有亲人,没有家,孩子——不要我,让我死,让我死吧!这样活着和死了没什么两样,让我死。”
一个人对自己没了希望,放弃了自己,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想来,他把自己关在那个不见天日的房子里,就是在等死。
周老怪还是死了,就在手术的第三天。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一酸,跑到洗手间,忍不住流下大滴的泪来。
人这一辈子,能活成一棵树,就别做一根藤。
人生有太多的身不由己,许多积怨和仇恨,只要人能活着,没有什么是化解不了的,时间,智慧,而已。
心之何如,好似万丈迷津,遥之千里,其中并无舟子无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
这世间,有山就有路,有河就能渡。
‘这是一个美丽动人的世界,一切的悲哀,离我们是那么遥远而不着边际啊!’
渡魂,渡魄,渡你,渡我,尘世间的每个人都逃不过世事无常和岁月的遗弃,人生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在刺激惊险之后,我们最终迎来的都是惊喜。
三月二十三 晴转多云
‘金钱是深刻无比的东西,它背后的故事多于爱情。’
不管是飘洋过海,还是在国内的某个角落。
我们总会时不时想起自己的故乡和小时的同学——发小。
在分别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三十几年后,突然有一天,有了发小的消息,在拨通电话的那一刻,激动的就像中了几百万的彩票,一边想象着电话那头发小的惊喜的表情,一边揣测着发小现在的生活境况。
当然,更多的还是希望听到那边激动不已的大喊大叫:“彩虹!我太开心太意外太惊喜了!真的是你!多少年没见了!天啦!······”
听我堂哥说,大伟在广州开服装厂,现在身价过亿。
这时,脑海里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我们十岁,小学三年级,大伟是我堂哥的舅舅的三姑父的小儿子。在班里成绩名列前末,语文,数学从来就没及格过,60分及格的试卷好不容易考了个59,就因为做应用题时忘了写“答”字,被数学老师给扣了一分,大伟不依不饶见人就说:“这题我对了,没写‘答’是我粗心大意,这一分应该给我,实际上我及格了。”
数学老师刘老师不以为然:“细节决定成败,将来的工作和学习中,如果你因为粗心,因为一点小失误,导致的后果可不仅仅是扣一分这么简单。”
回到现实中,大伟在电话里嚎叫:“彩虹,听说你在北京?什么时候来广州,我们聚聚,几十年不见了······老子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什么时候把你送过来给我看看······”
我只是笑,开怀大笑,笑个不停,笑的合不拢嘴,不知道是不是李白大哥的那句诗“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在作祟,还是怎么,总觉得能在多年以后遇到儿时一起长大的伙伴,心里就十分高兴,要说起来我们还是发小兼远房亲戚,如若论理还得叫他一声伟哥。总而言之,在现今这个鸭梨山大的时代,能有什么喜事,确实可以令人忘却烦恼,千金难买一笑,做人,开心最重要啦!
意念这个东西真的是很神奇,你只要一心想去做一件事,没有做不成的,只是需要时间和耐心而已。
自从和大伟联系上后,心里总是想找个机会去广州,和发小见面叙叙旧,谈谈现状,聊聊人生,最主要的是对大伟好奇——传言大伟是身家过亿的大富豪。
我倒是很想见见这位传说中的亿万身价的大富豪,我承认,自己有些趋炎附势,毕竟我也想发财,想变成有钱人,除了一心想与他久别重逢之外,竟有些虚与委蛇的想沾沾他的富豪财气,有句话不是说“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能变成什么样的人”么?
于是,义不容辞的找了各种理由,撺掇自己去广州见大伟,这件事最终成了我百折不饶的意念。
果然,意念能让所有想实现的事基本上会达成。
一个月后,我所在的公司要参加厦门的一个医疗信息大会,于是,我心里犹如千军万马在奔腾,脸上的容颜越发把我的气质推上了颜值巅峰。
培养气质并不是从此不能慌张,不能发火,不能做出格的事,而是行为受信仰、内心的平和以及待人处事的高标准驱使,这种能自省的特质帮助我们从容对生活中所有的状况游刃有余。
厦门的大会结束,正好顺水推舟的飞到了广州,在没见到大伟之前,脑海里还存留着小时候他那虎头虎脑的模样,然而,见到他的时候,显然已是大叔级别,我眼前突然想起鲁迅在若干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形: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
想到这,我扶额无语,想什么呢?眼前的可是身价过亿的大富豪,怎的和鲁迅的闰土相较?
虽然已是大叔,但大伟的模样里还残留着丁点小时候的影子——虎头虎脑,只不过从那时的幼虎变成了面前霸气十足的‘老’虎。见到我后,他惊呼:"彩虹,你一点没变,还是小时候的样子!”
我们都很兴奋,很多话要说的同时,不禁感叹时间的匆匆和岁月的流逝,他接着便说了许多话,连珠一般:“小时候,我学习不好,每次考试都不及格,那时最羡慕你了,每次考试都是前几名。”
我只是笑,彷佛一下子穿回到了几十年前的小时候。
他脸上显出欢喜和天真,继续说;
“记得有一次,偷吃了你家天井里种的葡萄,当时没来得及吐籽,被隔壁的王叔叔发现了,他说会在头上发芽长葡萄树,我吓坏了,之后的每天早上醒来就会在头上摸一下看看有没发芽。”
我笑的花枝乱颤:“你什么时候偷我家葡萄了?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儿?”
大伟莞尔:“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多着呢······想法也五花八门——夏天总担心头顶的电风扇会突然掉下来,把西瓜籽吃进肚子里会担心长出西瓜,口香糖吞进肚子里粘住肠子会死,大大泡泡糖,还记得吗?还是我们一起去学校小卖部买的,当时不小心吞到肚子里,我吓得三魂没了七魄,中午放学哭喊着飞跑回家坐在大门口,我爸妈问我怎么啦,我说等死,结果,我没死,被我爸一顿毒打,之后,我妈又骂我,然后用手给我抠喉咙才把那该死的大大泡泡糖给呕出来了······”
小时候的我们天真无邪,小时候的我们无忧无虑,说起小时候,回想起小时候 ,那一刻,就好像我们真的忘却了现在的一切,然而,回到现实里,该面对的还得面对。
我也很难想象,小时那个学渣渣竟会在几十年后变成传说中的亿万富豪,我嫣然一笑说,‘你现在可是亿万身家之人,传授下内功心法,老同学也想练就绝世神功称霸武林。’
大伟惊诧,‘亿万身家?你从哪听来的?别提钱,快穷的食素了,这些日子准备把厂子转让,年初开了一个餐饮连锁,赔了几十万,眼下都快要饭了,家里几个孩子和老婆要养。’
我愕然,传说的真的不可信,就像红楼梦说的那样:眼前看到的都不见得是真实,更何况传言。
我说,‘听人说你在广州开了服装厂,赚了不少钱,有上亿资产,怎会?你谦虚了吧。’
大伟苦笑,‘上亿资产?好吧,别人爱怎么说,我也管不了,我确实开过服装厂,也赚了点钱,但后来都赔了······现在生意不好做!我在广州还没买房,现在都是租的房,几个孩子要养,家里还有父母要照顾······’
我真没想到他是这样的现状,不过深有同感:“是啊!做什么都不好做。"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北京的少峰打来了,‘彩虹,借点钱给我。’
这货找我借钱,还是破天荒第一次,半年前,他在新街口德云社旁开了家西餐厅,风风火火的做起了老板,怎的还需要找人借钱?
介于我对这货人品的了解,以及他目前餐厅老板的身份,我毫不犹豫,‘你要多少?’
少峰,‘五万。’
我正要给他转账,他接着改口说,‘十万。’
我扶额,‘你以为我ATM机啊?’
我能感觉到他在京城那头,对着手机屏幕差点要给我跪下,‘彩虹,帮帮我,餐厅快要坚持不下去,员工工资发不出来,开这个西餐厅找银行借的六十万,现在要还,我还有房贷要还,北京的房租要交,为了创业,我已负债两百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彩虹,救我,店面租金还有两个月也该······‘
我心想还是赶紧借给他,再犹豫一会,他恐怕会说‘十五万’或‘二十万’。
抱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行善积德的伟大传统文化理念,我给他转账过去十万。抬起头和面前大伟唏嘘,‘为了创业,为了生活,负债这么多,怎么活?’
大伟却不以为然,‘这点钱算什么?我有个朋友去年在香港做生意,一夜之间被骗五千万,他没有跳楼,第二天太阳升起,他面不改色心不慌想办法止损填补亏损,一步一步也扛过来了。’
是啊!和上千万比,两百万不算什么.
‘世上的悲剧,大半和金钱脱不了关系,自己的金钱总觉得是血汗钱,别人的金钱,怎么看都像是多出来的横财。’
然而,一分钱可以逼死英雄汉。
‘金钱是魔鬼,他能让富人不快乐,穷人不快乐,不富不穷的人也不快乐。’
但有的时候,就是欲望在作祟,无欲则刚,欲望越少的人越无敌。越贪心越脆弱,就会有人找到、利用你的欲望,达到他的目的。
而我们很在乎沽名钓誉,却不知击倒英雄的从来不是强敌,而是自己!面对财富和权力,我们败给了傲慢和欲念。
很多时候支撑我们艰难往前走的,并不是灿烂的前景,而只因不甘、不舍曾经的付出——就像深陷泥潭,越挣扎就陷的越深,为正确的事执着,是通往成功的阶梯。
现实太残酷,总要面对一些不想面对的问题。于是,我的脑海里又闪出那副神奇的画面: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
我喜欢少年闰土,喜欢儿时的伙伴,但时光一去不复返,纵然一切都变了模样,然记忆还在,且还残留着一丝甜。”
······
“龚副,看情书呢?”周琪探过头,“这么认真······你笑了,这是,情窦初开的节奏?”
龚帅:“······”
宣辰拿着资料从法医那边过来,拍了拍桌子:“嫌疑人身份已经出来了,死因初步断定是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