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
刚才与袁奋两人发生一段插曲的小黑胖子却是突然从位置上站起身来,在桌上放了一块“暂时离开”的牌子之后,迈开小短腿跑到厕所,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喂,老大,我是小黑,我有重要的事情报告。”小黑胖子一脸兴奋地说道,“我想,我见到那个被‘皇帝’通缉的家伙了!”
“真的?”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你确定?”
“真的,老大,我怎么敢骗您啊?”小黑胖子满脸的谄媚,“您不是将照片都发给我们了嘛?而且我刚刚感觉到他身上的异能波动了!他们打算去时代广场,然后准备在纽约逗留三至五天的时间,没有,他们没有任何的怀疑。”
“很好。”男人说道,“我会打电话跟上峰说的,如果这件事情真的能够成功的话,你记首功!”
“谢谢,谢谢老大!”小黑胖子激动得不能自已。
美国堪萨斯州的一家私人酒吧里,一个黑色穿着西服的白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电话铃响起。
叽里呱啦交流了一通之后,黑色西服挂断了电话,拿起身旁盛满龙舌兰的酒杯喝了一口,然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刚毅的脸上满是笑意:“华夏人常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好久没有活动身子了,要是这次捕获行动能够成功的话……”
同一时间,美国纽约一座秘密军事基地里,一个赤果着上身、竖着大背头的美国白人正与一群凶神恶煞一般的壮汉对持。
“你们二十多人打我一个,为什么还站着不敢动?”白人一脸鄙视地看着壮汉们,勾了勾手指,“来吧,胆小鬼们!”
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打开,一个助手模样的女人快步来到白人身旁,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白人眼睛一亮,哈哈大笑了一声,陡然启动。整个人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在了原地。下一刻,只听虚空之中发出了啪啪啪啪的撞击声。
之前还全神戒备的壮汉,却是已经全都倒在了地上。
“世界上那么多国家你不去,偏偏要来美国……”白人拿起身旁的衣服穿上,哈哈大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
相似的画面,在美国好
几个地区同时上演着,他们或接到电话,或收到了手下的报告,眼神,全都变得好像一头饿了几天的恶狼见到一块香喷喷的烤肉一般!
而这个时候,袁奋已经到达了下榻的酒店,登记了之后,袁奋带着芙蓉来到了最豪华的总统套房里。
主次两间卧室,一间休闲娱乐厅,一间会客厅,这就是袁奋与芙蓉两人所住的总统套房的布局。
里面的设施也是奢华得很,而且功能齐全。
这是袁奋与芙蓉认识到现在真真意义上的第一次长途旅行,袁奋自然不敢怠慢,所以什么东西都选最好的,飞机、酒店,反正如今对于他来说,只要芙蓉开心,别的全都是假的——什么?钱?不好意思,那只是银行账户上面的一段比较长的数字而已。
欢呼了一声,芙蓉冲进房间,直接一个鱼跃跳到了那张超级无比大的床上,身子还在上面弹了两下。
“好舒服、好柔软的床啊!”小妮子趴在床上不肯起来:“老公老公,等等我们回国之后,也去宜家买一张这样的床吧?好不好?”
“没问题。”袁奋笑笑,从空间戒指里拿了一套新衣服出来,道,“你先睡一会儿,我去洗个澡。”
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袁奋觉得身上都黏黏得很不舒服,当下准备去浴室洗了个澡。
可才刚涂上肥皂,浴室的门却是突然打了开来,围着一条浴巾的芙蓉走了进来:“老公,咱们一起洗吧!”
两个小时之后,整装待发的两人离开了酒店,手牵手地逛起了大街。
这个时候,这家酒店的长处之一就体现出来了——袁奋选中这家酒店的原因,除却它是纽约最有名的酒店之一外,更是因为它的地段好,离开时代广场只有一分钟的路程,交通方便。
想到纽约,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时代广场、第五大道还有自由女神像。而时代广场不愧是纽约标志性的“建筑”之一,位于纽约曼哈顿地区,全球闻名的百老汇剧院集聚在这里,无数巨斧的电子广告牌24小时不停息地变换着艺术精致的广告短片。来来往往的人也是很多,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肤色。
俗话说的好,不去纽约就算不上去过美国,而不去时代广场就等于没去去过纽约,这是一点都不夸张的说法。
而为了不丢丑,袁奋早在昨天
的时候就把所有关于纽约的资料全都记在了脑中,对于那些有名的店、好玩的地方全都如数家珍。
芙蓉也被这繁华、现代的地方深深地吸引住了,大大的眼睛四处张望着,要不是为了不给袁奋丢脸,小妮子早就惊呼出声了。
逛了大约一个多小时,两人决定先去吃饭。
“晚饭想吃什么?”袁奋转头问道,可一见到芙蓉的样子,他却是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只见芙蓉左手拿着一罐可乐,右手却是拿着一只热气腾腾的热狗啃着,满嘴都是酱汁,脸上却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袁奋眼疾手快,拿出手机就将这极其有趣的画面拍摄了下来,而小妮子沉浸在美食的诱惑之中,并没有发现袁奋的小动作。
想了想,她一脸期待地回答道:“我要吃肯德基!”
虽然芙蓉觉得这美国的热狗也不过如此然后可乐与华夏的可乐也没有什么区别想必肯德基应该也差不多,但毕竟这玩意儿可是经常看到却从来没有尝试过的,现在自己有这个机会能够吃到喝到,自然要去体验一下不是吗?
“————”对于芙蓉的回答,袁奋觉得有些无语。
本来他是打算带着芙蓉一起去纽约时代广场附近一家非常有名的牛排馆里吃牛排的,据说股神巴菲特也经常在那家店里吃牛排,袁奋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当时就觉得很是眼馋,只不过一直没有机会而已,这次终于有机会了,袁奋觉得自然要与芙蓉去尝试一下,看看是他们做的好吃还是自己做的好吃。
可没想到,这小妮子竟然想吃肯德基!
“你确定吗?”袁奋拿出餐巾纸,温柔地把芙蓉嘴角边的酱汁全都擦掉,然后问道,“咱第一次出国旅行的第一顿饭去吃肯德基,这好像也太不正式一点了吧?”
“好啦,刚刚跟你开个玩笑嘛。”
芙蓉嘿嘿一笑,然后道,“老实回答我,你刚刚心里是不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是个小土鳖呀?”
“没有!”袁奋哪里会承认,当下摇头。
“哼哼,这还差不多。”芙蓉三下五除二地将手里剩下的热狗吃完,然后抹了抹嘴,道,“我早就想好啦,来美国怎么能够不吃一下这里的汉堡呢?所以我决定了,咱们的第一餐,就去吃麦当劳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