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汗血宝马(下)

“汗血马”这种活在史书上的传奇之马,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消失过,只不过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罢了。

罗伟告诉大山与董洁:“汗血宝马”,本名阿哈尔捷金马。

汗血马的原产地在土库曼斯坦。此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欧洲德、俄、英等国的名马大都有阿哈尔捷金马的血统。

全世界汗血马的总数量非常稀少:一共只有3000匹左右,其中有2000多匹在土库曼斯坦。因此被土库曼斯坦奉为国宝,并将汗血马的形象绘制在国徽和货币上。

阿哈尔捷金马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所以,一直以来,许多人都以能拥有一匹汗血马为荣。它有点像劳斯莱斯,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目前国际市场上,汗血宝马的售价十分昂贵,通常每匹几十万美元,有的身价甚至高达1千万美元。

“俱乐部一位会员,和叔叔认识很多年,算是老朋友了。生意做的很大,他非常喜欢马,据说祖上有印第安血统,曾经牧马为生。去年冬天花重金买下一匹汗血宝马,现在正寄养在我们这里。”

“这么说,这汗血马岂不是和我们国家的大熊猫一样了?”

董洁偏头笑着对大山道:“哥,我们今天可有眼福了,能亲眼看到只存在在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了!”

大山握住她的手,“是,我们运气不错。小洁很喜欢马,想学骑马?”她看向马匹的眼睛亮晶晶,更有着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很喜欢,非常喜欢。我想学骑马。哥你也想学吧?”

大山没有否认。他四处望了望,“哪匹马是汗血宝马?”

呃,他是外行。没有专人指点,真的分辨不出来。

“跟我来吧。”

罗伟在前边领路,一边解释道:“叔叔让人专门给它布置了一间更宽敞的马廓。自打它在咱们这里落户,来俱乐部地客人都会慕名来观赏。除了它的主人有时间过来跑马,叔叔安排了人,每天带它出去运动,维持一定的活动量。马天生是擅长奔跑地动物,充足的运动量对它有好处,可以让它始终保持一个最好的状态。”

他们在一间大而宽敞的马廓前停住了。

“我们到了。诺,这就是汗血宝马!”

这是一匹淡金色的马,皮薄毛细,当它颈项高举时,有悍威,颈部和尾部长长的鬃毛是漂亮的金黄色。马廓有一个很大的窗户,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会照进来,室内有一半地面积能接触阳光。

此刻,那匹马就站在光与影的交界处,毛发的颜色因为与阳光相映,更加美丽。它静静的抬头看过来,眼睛中有一种深邃的灵气。

那种眼神——

让董洁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或者是电视剧?印象很模糊了。惟一清晰的是那匹高大地白马,它是一位抗战将领的座骑。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做伴闯过敌占区,数次穿梭于枪林弹雨的战场。

动物比人更真诚、更有人味。一旦成为人的朋友。它会忠诚永恒。当战争最终胜利了,它却因为救主,倒在了战斗过的地方,不舍的看着主人,慢慢闭上了美丽的大眼睛,镜头定格在它眼角缓缓滑落的两滴泪水上……

“小洁?”

大山推了她一下,声音有着隐约的担忧。

董洁笑了笑,冲他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罗翰大哥亲自照料它。每天早上带它去吃最新鲜的青草,运动回来。亲手给它洗涮……兰兰就曾经抱怨说,有时候她觉得罗翰大哥对马比对她还上心,这个马术俱乐部,可是满足了他喜马爱马和马做朋友地心愿啦。”

“和动物做朋友的人,都比较有爱心。看来。罗翰大哥平时一定是个好哥哥。至于小伟哥哥你嘛,”董洁侧身摸着下巴打量他。然后摇了摇头。

“喂,我也不差啊,”罗伟抗议道:“我们家兄友弟恭,大家亲亲爱爱和睦相处,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啊。”

“小洁跟你闹着玩呢。”

大山拍拍他的肩,“你一定是马术好手吧?能不能帮我们挑一匹性情温顺的马,教我们学习怎么样骑马啊?”他看了看董洁,补充道:“最好是小马。”

罗伟多年来耳闻目睹,指点初学者不成问题。只是骑马对初学者来说,毕竟是一项带点危险性的活动,为求保险起见,他仍然找了一位专业的教练,自己在一旁充作助手。

教练给兄妹俩个各挑了一匹适合初学者骑乘的马。调整好鞍具,教给他们怎么样接近马、怎样拿僵、怎样踩脚蹬、怎么控制马……

上马之前,给了他们几块方糖和小块的苹果,示意他们亲手喂给马吃,并让两个人一边抚摸马的颈部,一边轻柔地和马说说话。

“和我做朋友好吗?咱们一起去草地上散步,你也很想在阳光下奔跑吧?这里空气真好,风吹在身上也很舒服,咱们一起享受一个美妙的上午,怎么样?嗯,我是第一次,没有经验,商量一下,你跑稳一些,照顾一下我,好不好……”

大山留心听着董洁嘀嘀咕咕,听到最后忍不住微笑。

“……我说了一大堆,你到是回应我一下呀。话说回来,我有个疑问呢,平时别人跟你讲的都是英语吧?我现在说的是中国话,你能听懂吗……”

经过一上午的练习,虽然还做不到纵情驰骋、享受御风而行地快感,但总算摆脱了骑在马上散步地状态,可以试着放开僵绳小跑一段路了。

董洁情绪非常好,一直在笑,尤其是最后可以控制马跑步行进,最是兴奋。

她回头招呼大山时,头上的银簪忽然滑落,一头长发松散开来,在空中划出一道瀑布似地痕迹,洒落到肩膀。

蓝天、绿地、微笑的少女,迎面驰来发丝在空中飞舞……实在像一幅画中的美景。

生活这样美好,欢乐如此真实,大山的感觉唯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幸福!

他喜欢在阳光下笑的格外明媚的董洁,真希望她可以永远这么开心。心里唯一的一点遗憾就是:哎呀,可惜没有带相机,真的应该把这一幕留住。

毕竟是不常运动的人,体力差劲。兴奋时不觉得什么,到了中午时分,该回主屋吃午饭,董洁才觉出身上的酸软和疲累。马术俱乐部和主屋一东一西,中间隔了一段不短的距离,罗伟开车载兄妹俩回去。

董洁太累了,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休息,脸上仍然残存着运动过后的红晕。

大山一直看着她,一直看着……然后,低头,在她唇上印下一个吻……

真的忍不住了,刚刚就想这么做。

董洁唇角上翘,她睁开眼睛,与他五指交错相扣,软软的唤了一声“哥”,移了下身体,把头靠到他肩膀上。

罗伟从后视镜瞥见,手下打滑,差点把车开到路边的草地里。

呃,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不是兄妹吗?他回想了一下,对了,好像大山说过,他们俩个不是血缘上的亲兄妹。

可是,董洁她还未成年吧?她比罗兰还小两岁哪。他们这些做哥哥的,一直很宝贝罗家唯一的女孩,耳提面命,严禁她早恋。董洁她——大山也太着急了吧?

哎,他们俩个晚上还同床,都是青春期的男孩子,他了解男孩子的身体。呃,他们俩个会不会……

罗伟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车开到主屋前停下。

大山刚刚忘形了一下,随即就意识到不妥,却也没有十分在意。只是心里微有一丝懊恼,为了自己日益薄弱的自制力。从窗户里看到车子,珍妮舅妈已经迎了出来。

“听说你们上午学骑马了?你们舅爷爷一直担心,怕小伟没经验,害你们受伤。快,进屋给他瞅瞅,累坏了吧?马上就开饭,吃完饭休息一会儿。”

“骑马真的是一种让人着迷的运动,我和哥哥都很喜欢。”董洁深呼吸了一下,笑道:“唔,舅妈做了什么好吃的?真香!活动以后,胃口大开,我现在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珍妮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你太瘦了,正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饭好。别跟舅妈客气,想吃什么就说,舅妈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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