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吓傻了,虽然我也听说过黄老板的眼睛是被公鸡啄瞎的,可亲眼看到这血腥暴力的一幕,我还是被彻底震撼了。
最关键的是,这只鸡明明都快要被杀死了,如果之前黄老板再用力一点,说不定能完全把鸡头割下来。
就算是成精的公鸡,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凶悍吧?它口中所说的主人,又是怎么回事?
很快,我松了口气,被公鸡扯下来的那只眼球,只是义眼而已。黄老板的一只眼眶瞬间塌陷了下去,变成了一个可怕的血窟窿。
义眼被啄下来,对黄老板造成的伤害,远比正常眼球被啄瞎小的多,不过该疼还是一样疼啊。这就好比穿着防弹衣中了一枪,打不死人,很多人还是会疼的失去行动能力。
黄老板惨叫了一声,跌坐在地上,用手捂住眼眶,鲜血止不住的从指缝中流了出来。
那只鸡并没有继续攻击,耷拉着快掉落的脑袋,飞快的蹿出了太平间。我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在公鸡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甚至下意识的跳脚躲避。
“黄老板,你先撑住,医生很快就会过来。”任冰华喊了一句。
她没冲过去搀扶黄老板,看架势反而要往外跑。但黄老板并没有生气,用颤抖的声音催促道:“快,别管我,快追上去,不能放过那畜生!”
任冰华二话不说,拉着我就朝那公鸡追过去。我这时候也反应了过来,那只鸡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断。
正常的公鸡受到这种伤势,最多只能凭借着神经反射再扑腾一会,但这只鸡依然活蹦乱跳,谁知道还能活多久?只要它还活着,就依然有可能对别人造成威胁。
让我有些不解的是,刚才在公鸡溜走的时候,我没反应过来很正常,以任冰华的实力,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吧?
我们俩跟着地上的血迹向前追着,那只公鸡好像是有意识的往某个方向逃走,直接离开了医院,一路朝北逃窜。
在这种时候,估计那只公鸡也有些慌不择路,甚至冲过了几条比较热闹的街。这可把我害惨了,幸亏敢见义勇为的人比较少,不然我肯定会被扭送进派出所。
没办法,我身上被泼了一盆鸡血,看起来像是罪犯在逃命。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可没心思去辨别我身上到底是鸡血还是人血,见到我之后都惊恐的躲开,眼神中除了恐惧还有鄙视。
最让我蛋疼的是,我发现还有人躲在暗处用手机偷拍我。这么一闹腾,估计我很快又会成为名人,说不定也能上个头条什么的。
很快,地面上已经找不到零零散散的血滴,时间久了鸡血估计都流干了。当然,对这只诡异的公鸡,也不排除它伤口愈合的可能。
这并没有对任冰华造成任何影响,她坚定的按照一个方向追过去。小县城总共也没多大,从南跑到北半个小时绰绰有余。
当我们走到了城郊的时候,任冰华突然转了个弯,朝一片低矮的平房走过去。看起来这里应该是拆迁区,每间房子的墙壁上都用红色的漆写了个大大的“拆”字。
刚走进这片曾经的居民区,我闻到了恶心的腐臭味。这里的居民基本上已经搬了出去,小山一般的垃圾堆在已经废弃的街道上,西瓜皮烂菜叶之类的垃圾在夏天很容易腐烂。
我渐渐明白,任冰华是故意放走了那只鸡。她当时不是没有抓住那只鸡的能力,而且这一路上她也很容易找到那只鸡的踪迹。
据我猜测,她应该是要跟着那只鸡,顺藤摸瓜,找到它口中所谓的“主人”。任冰华不相信什么“鸡精”之类的说法,她觉得之前的事情是某些人有意为之。
当走到一个小院落的时候,腐臭味更严重。任冰华霸道的踹了院门一脚,大木门“轰”的一声倒在地上,一阵灰尘扬起,呛的我直咳嗽。
这个院子看起来很奇怪,跟我们刚刚路过的那些旧房子有很大差别。除了被任冰华破坏的大门,里面屋子的门窗基本完好无损。
透过玻璃窗户我能看到一些老式的家具家电,甚至院子里还挂了几件落满灰尘的衣服,像是有人居住,又好像已经很久没人光临。
旁边其他房子的门窗几乎都已经被拆掉,里面除了垃圾,根本没剩下什么东西。
有些人专门以捡破烂为生,我记得我们村就有个破烂王,十几年前出去闯荡,现在据说已经在大城市买车买房。
当初那个破烂王回村的时候,跟大家炫耀,说外面的钱太好挣了。只要碰到拆迁,绝对会大挣一笔。
随着房地产井喷式的发展,几乎各种地方都在无休止的拆迁。拆迁户不管是不是自愿,总是要离开生活了多年的老房子。
淘汰的旧家具旧家电,没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甚至窗户和门,对捡破烂为生的那些人来说,都是不小的财富。
从其他房子的惨状看来,这片拆迁区应该也被捡破烂的扫荡过。他们没理由放过这么一块大肥肉,唯一的解释就是这里很可能还住着人。
走进院子,浓郁的腐臭味充斥着我的鼻息。任冰华的表情很严肃,皱起眉头,小心翼翼的打量着院子内的环境。
“鸡,是那只鸡!”我看到我们一直追着的公鸡,静悄悄的躺在院子的一角。
我跟着任冰华走到那只鸡的旁边,它这次应该是彻底的挂了,连脑袋都不见了。
任冰华轻轻踢了一脚,突然从鸡的尸体下蹿出几道黑色的影子,径直往院子内的房间跑去。
我被吓了一跳,那是一群老鼠。公鸡尸体的表面看起来还很正常,可是翻过来之后,下面都快被掏空了。
任冰华一脸嫌恶的样子,指着房间的门:“你,先把门打开,看看里面什么情况。”
我愣了愣,靠,凭什么是我?她嫌老鼠恶心,我见到那黑不溜秋的玩儿也害怕啊。
好吧,我在任冰华面前没什么尊严,她脸一板,我立马老老实实的走到房间门口,试着把门打开。
门没锁,轻轻用力就能推开。不过刚推开一道缝,我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门。
本来我就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过来开门,心里有股火气,脾气一上来,跟门后的东西杠上了,用力推了一把。
“嗡!”
黑压压的一群苍蝇冲里面扑了出来,在这一瞬间,我差点晕了过去,腐臭味太浓郁了,简直没法呼吸。
“卧槽,死人!”看到门后的障碍物,我胃里一阵翻腾,实在绷不住,吐的稀里哗啦。
一具严重腐烂的尸体挡在门后,刚才我用力推了一把,本来还能勉强看出形状的尸体立即被挤成一堆腐肉。
我依稀能看到那堆腐肉上,有一些粗胖的白色小虫子在蠕动,太恶心了,那些苍蝇把这具死尸当成了培养后代的温床!
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因为呕吐的太厉害,我的腿有点软,踉踉跄跄的跑到院子里,扶着墙继续吐。
我没注意到任冰华的举动,只听见她叹了口气:“唉,来的有点晚了。”
“把手举起来,不要乱动!”突然,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
扭头一看,小郑拿着枪指着我,后面还跟着一群拿着家伙的警察,呈半包围状的把我和任冰华堵在院子里。
小郑就认出了我们两个,暂时把枪放下,松了口气:“怎么是你们?刚才我接到举报,说有杀人犯逃到这边来了。吴天,你这一身血是怎么回事?”
我吐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无奈的苦笑了一声。
很快,小郑又发现了房间内的异常,沉声道:“我想你们需要给我一个解释,那具尸体又是怎么回事?”
解释个屁啊,我要早知道这里有死人,也不会被坑的这么惨了。小郑用满是狐疑的目光盯着我,估计他很想问一句:你丫是柯南么?为什么走到哪就死到哪?
现实当然没我想的那么简单,这群警察没什么幽默感,竟然怀疑那具死尸跟我有关系,非要把我带回派出所审问一番。
我没力气反抗,正好张小龙也在派出所,我们这对难兄难弟,这回要来个派出所一日游。不,确切来说我也不知道会在派出所呆多久。
任冰华拉着小郑去一旁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小郑时不时扭头,用很奇怪的眼神的看着我。最后我只看到任冰华一直在说话,小郑不住的点着头。
“走吧,看什么看?待会最好老实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另一个警察有些粗鲁的拉着我,把我带到外面的警车上。
这些家伙还真的把我当成罪犯了,我有点不乐意,随口嘟囔了一句:“为什么只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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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冷笑了一声:“一看你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抓你抓谁?”
靠,我身上不就是被泼了点鸡血么?怎么就看起来不是好东西了?老子洗洗干净,也是村里排的上号的帅哥。
“吴天,你先去派出所,等我把你妈妈送回去就去找你。”任冰华冲我喊了一句,竟然直接扭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