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酒吧位于一座大型家电修理厂后的小巷里。
原先是修理厂里一群喜欢足球的工人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个小球迷俱乐部,但后来随着加入的人越来越多,干脆就办成了酒吧,也开始对外开放,之后因为客人越来越多,又把附近的两家店铺也一起租了下来,对酒吧进行了扩展,最终成为了现在这个样子,而里面的客人也不再局限于修理厂的工人,甚至一些非球迷有时也会来这里坐坐。
但是里面的装修和设计风格还是能看出这是一家典型的球迷酒吧。
几个创立者都是熊猫人队的铁杆球迷,墙上贴满了熊猫人队的球星,包括现役的和已经退役的,还搭配了一些经典进球的照片,另外酒吧也会出售一些熊猫人队的周边,包括T恤,钥匙链之类的东西,餐厅的菜名也都是球迷间常用的黑话,基本上每个熊猫人队的球迷一进来,都会有到找到组织的感觉。
而且每当有熊猫人队比赛的日子,也是酒吧里最热闹的时候,酒吧老板会用一套大型的投影设备进行比赛直播。
张恒是6:16分来到酒吧的,不巧正好赶上了比赛日。
今晚酒吧里的人流量是平时的三倍,几乎每个角落都挤满了人,后来的人都没有座位坐,然而依旧不愿离开,张恒环顾了一圈四周,初步估计这里得有二百三百号人了,想从这么多人里找到交易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他现在除了交易对象小腹是上有纹身外没有其他的线索。
因为酒吧里的人实在太多了,张恒不得不蹲下身子,把哈巴狗从地上抱了起来。
而他刚起身,就见一个酒保打扮的家伙走到了他的身前,后者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门外面,那只写着禁止宠物入内的牌子。
结果张恒还没开口,就听一个声音道,“算了吧,小武,人家也是熊猫人队的球迷,大老远的跑来看球。”
“你们认识?”小武问说话的人。
后者点头,“见过几面。”
小武没再说什么,转身又去应付一桌要点零食的酒客了。
而等小武走后,张恒对之前帮他说话的人道,“谢了。”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齐耳的短发,脸上没有化妆,但是底子还是挺好的,就是皮肤看起来有些粗糙,手上还有油墨,和酒吧里的大多数男人一样穿着工装,腰间还挂着一套扳手,走起路会叮当响。
“不客气。”短发女人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不过我们之前有在哪里见过吗?”张恒之后又问道。
“当然没有了,我只是在用这种方法跟你搭讪而已。”短发女人爽快道,说完还抛给了张恒一枚胸针,“熊猫人队的队徽,戴上吧,省的你和你那个表情忧郁的小朋友再被赶出去。”
张恒接过胸针,别在了胸口的位置。
“别看他们这里又是不让带宠物,又是不让吸烟的,但只要你是熊猫人队的铁杆球迷,他们待你就会比待自己的亲兄弟还亲,禁令规矩什么的也就都抛在脑后了。”短发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吆喝了一声“熊猫人必胜!”
结果听到她喊出这句话酒吧里就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之后一众酒客还有酒保们一起扯着嗓子齐喊,“熊猫人必胜!熊猫人必胜!”喊完还不算完,众人又开始在酒吧合唱起熊猫人队的队歌《我们是熊猫人》来。
“一帮笨蛋,男人果然永远都长不大。”短发女人端起酒杯,一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
打了个酒嗝,之后又把杯子推到了调酒师那里,“加满,另外再给另一边那个像流浪诗人一样的帅哥也来一杯。”
调酒师闻言扬了扬眉毛,又从桌上拿起了一只空酒杯,接了一杯黑啤,递给张恒,“当心点,哥们儿,这女人可不是谁都能应付的了的。”
“哦,真可爱,你这是在为我没有看上你而吃醋吗?”短发女人抢在张恒之前接过了那杯酒,之后仰头喝了一半才又递给张恒,“峰子。”
“嗯?”周围的喧嚣声有些大,因为老板已经把投影打开了,画面里出现了两个播音员在介绍队伍的首发。
“峰子,山峰的峰,身边的人有时候也会管我叫疯子。”峰子凑近张恒的耳边道。
“哦,西蒙。”张恒接过酒杯。
峰子扬了扬眉毛,“这是什么,你的艺名吗?峰子是我的真名,我的全名叫夏峰子,不过无所谓了,你为什么会来这里,西蒙,你又不是熊猫人队的球迷。”
“只是走路走累了想要找个地方喝一杯。”
“哈,”峰子似笑非笑的望着张恒。
“怎么了?”
“没事。”峰子却是没有朝下继续说的意思,从调酒师的手里又把自己那只重新加满酒的酒杯拿了回来,后者警告道,“悠着点啊,疯子姐,球赛还没开始呢。”
“多管闲事,我喝酒又不是为了球赛。”峰子看起来心情不错,之后还随口哼了支小曲。
张恒因为离得比较近,断断续续的听到了几句歌词,这是一首英文歌,应该是打猎的时候唱的,大意是这只猎物已经掉进了我的陷阱,我今天就要大丰收之类的,让张恒有些哭笑不得。
“嗯。”张恒也举起了手中的酒杯,道,“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