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玲撒谎,出了大街,直接就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接受过一系列的检查和测试之后,医生淡定的说,人受过重大打击后,就会潜意识的将那些不好的东西埋藏,既然他伤你最深,所以你不记得他,也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我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依然能记得以前的事,却唯独记不住他的样子,也许是因为我有面盲症的原因,才导致发生这样后果。
陈雪玲问医生,要怎么才能恢复时,我嗖的站起,冷冷的说:“雪玲,我们走。”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记得他?”陈雪玲瞪了我一眼。
我漠然的说:“既然他是伤我最深的人,我为什么还要记得他的样子。”
“沈岚......”
“你不走,我走了。”我淡淡的看了她一眼,直接走人。
以前那些幸福的日子,我记得清清楚楚,然而,我却在幸福的片段中,看不清他的样子。
我只记得,他温柔的声音,轻柔的动作,还有那可口的饭菜和温暖的怀抱。
可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的很久,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发觉,他竟然直接从我的回忆中消失的无影无踪,甚至,当我回忆起那些片段的时候,都觉得只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
三个月后,我开始过上正常的生活,继续回去上设计课,平时就在陈雪玲的宠物基地里帮忙。
江景辉再也没有出现过,估计拿着那些钱跑路了。
然而那个眼角有痣的人,他的样子却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我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
因为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绑架我。
然而寻寻觅觅一年,却依然没有在茫茫人海中遇到那个人。
两年后。
冬天。
踏入g公司的大门,门卫就满面堆笑的跟我打招呼,“总监,早。”
我微微点了点头,踩着七寸的高跟鞋,走进办公室。
“沈总监,早。”
设计部的人看到我,也纷纷跟我打招呼,我都只是微微扬起唇角,点了点头,然后,推开那个属于自己的办公室玻璃门。
我用了短短两年的时间,从刚进入g公司的办公室小妹做起,一直努力的向上爬,不择手段,向上爬。
那段时间,我白天上班,夜里就去跑夜场,游走在众多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之间,看到了坐台小姐的卑贱和无奈,也看到有钱人高傲冷漠的下巴。
那时候,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钱。
因为有钱,别人才会跟你做朋友,因为有钱,你才能在别人面前抬起头做人,因为有钱,我身边开始围了一群所谓的朋友。
除了出卖自己的肉体,我什么都做,跑夜场做销酒小姐,星期六日做售楼小姐,白天回来上班当小妹,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工作机器。
那段时间,我暴瘦十多斤,从九十多斤一下降到八十多,一如当初知道程明杰背叛我时。
为了让设计部有自己的一席之位,我除了上学,还利用跑夜场的机会,认识了几个设计师。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次他们在讨论设计的时候,我都在旁边静静的听着,偷师,然后在家里把所听所见全部留在稿纸上。
我从陈雪玲家搬了出来,搬回曾经的蜗居,开始陈雪玲还怕我睹物思人,可是,对于一个已经忘记这里曾经有过另一个人存在的人来说,何来睹物思人的说法?
终于,在一次设计大赛上,我打败所有的对手,成功爬上设计师的位置,然后又参加了几次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终于,我爬上了总监的位置,而这时候,已经是顾峻熙离开我的两年之后。
而公司的老板,就是周烨华!
世事就是这么奇妙。
不过我的心也逐渐变得阴暗起来。
谭雪莹的女儿快三岁了,眼睛圆咕噜的,梳着两条短短的牛角辫。
她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理她,因为我的心已经冷如冰。
背叛的感觉,从顾峻熙离开的那天起,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办公桌上那一叠设计图,没有一张令我满意,我将之全部扔回设计部的时候,陈雪玲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
她是我唯一信任的,我连犹豫都没有,直接滑开接听键。
电话那头的她,带着哭腔,“沈岚,你快来,毛毛,毛毛快不行了。”
“是吗?”我淡淡的说道,“你处理就可以。”
陈雪玲愣了一下,才说:“你不来看看它么?怎么说,你也是......”
“不了,你处理吧。”我挂断了电话,继续翻看着桌面的资料。
过了几分钟,陈雪玲再次打电话过来,她这次哭得稀里哗啦,“它走了,它年纪太大,我不忍心它受苦,我、我让它安乐死了,呜呜.......”
“那就好。”我冷静的像一块冰冷的铁。
陈雪玲在电话那头大声的骂我,“沈岚,你这个冷血动物,你就不会觉得心痛吗?你......”
“没什么事,我挂了。”
没等她说话,我就挂断了电话。
我不是冷血,只是见惯了生离死别,心里已经没有任何感觉,再也不会为任何离开我的人和事流一滴眼泪而已。
陈雪玲哭得要死,我开车回家的时候,她正窝在沙发上,眼睛肿得像个桃子。
我把手里的礼盒递给她,“巧克力蛋糕,你最喜欢的。”
她泪眼婆娑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伸手将蛋糕扫到地面,大声的说:“沈岚,你为什么变成这样,毛毛可是陪你渡过那段艰难的日子,你竟然连看它最后一眼都不愿意。”
我抱着手臂,冷冷的扫过一眼地上散落一地的蛋糕,平静的说:“看了又怎样,看了它就不会死了吗?”
“你......”她又哭了起来。
“生老病死,很正常。”我淡淡的扫了她一眼,“也许,它在另一个地方,会活的更快乐。”
陈雪玲咬着下唇,静静的看了我几秒,然后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还用力的甩上了门。
我在客厅站了一会,看着碎掉的蛋糕,慢慢的蹲下去,刚要捡起来,陈雪玲却从房间里开门出来。
“别捡了,都脏了。”她顶着红肿的眼睛,看着我,“我不开心,你陪我喝酒。”
“你不哭,做什么都行。”
我过去揽着她的肩膀,她却白了我一眼,看着她那已经肿得老高的眼睛,我的心里没来由的漫过一丝痛楚。
若然她知道这只是我掩饰痛苦的一种手段,她就不会说我冷血了。
我自嘲的笑了笑,然后对她说:“去我那吧,我那的有好东西呢。”
“真的?有什么好东西?”她霎时撑大双眼。
我侧头想了想,“有拉菲,波尔多,驰安稠,还有一瓶存放了几十年的花雕。”
她听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哪里来的花雕。好喝么?”
“还可以,毕竟年份在那里。”我笑了笑,拿过外套披在她的身上,“走吧。”
自从跟赵靳东分手后,陈雪玲就一直没有再谈恋爱,再加上我发生了那样的事,她就对爱情更加没有信心,一直在我面前说,不如我找个女人算了,男人都信不过。
我虽然不认同她找女人的想法,却认同她说男人都信不过的话。
那些远离的幸福,虽然总是不时的回荡在我的回忆长河中,可是,我却不愿意再去回味,因为每想一次,我的心就会痛一次。
陈雪玲现在也学会了依赖,不过不是依赖男人,而是依赖我。
而我,也担当起朋友跟家人的身份,跟她无分彼此。
也许有人会说,你们该不会因为爱情失败就走到一块,来个百合花开呀开吧。
对于这样的言论,我只能一笑而过,因为,陈雪玲对于我来说,是家人,也是唯一的挚友。
偶尔,她也会来我家过夜,我们会在沙发上看一边看影碟,看恐怖片,一边喝红酒,看到半夜,电视还开着,我俩却倒在那里睡死。
就算全世界都背叛我,我也相信,陈雪玲绝对不是其中的一个。
差不多到家的时候,陈雪玲提议说先去附近的超市买零食,我便把车停在路边,让她进去超市采购。
看着她走进超市,我才下了车,靠着车门,从大衣口袋拿出薄荷烟,点燃,缓缓的吸了一口。
我的车不值钱,是那种只有两个座位的奔驰smart,停在路边就像一辆玩具车一样,这是年底公司分红的时候买的。
副驾座除了陈雪玲之外,就没第二个人坐过,我也不外借,因为这是我一个人的专属。
正在等陈雪玲的时候,超市里走出来一个男人,手里提着两大袋的东西,走向路边停车位的一辆白色的轿车。
我看了一眼,他刚好也看过来,原来是程明杰。
他快速的把手里的东西放进后车厢,然后向着我走过来,我没有回避,就呆在原地。
“沈岚,好久不见了。”他站在我面前,像个陌生人一样跟我打招呼。
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他却伸出大手,我只是笑了笑,然后把烟弹到脚下,踩熄,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