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98k狙击步枪的子弹,已经上膛。
体育馆前的大楼,天台之上。
端着把狙击步枪的冷青风,已经瞄准完毕。
他透过狙击镜瞄准的对象,正是处在体育馆之内的林空。
然而,林空并没有感知到危险。
他正在和金霸王讨论买卖人口的事情。
金霸王刚刚说完了“一百块救世币”的高价之后,吴飞城立马跳了出来,气愤地说道:
“他们既不是美女也不是壮汉,你凭什么开这么高的价格?”
“呵呵,当然是凭你说的,狮子大开口咯。”
金霸王双手摊开,一副你爱不买,不买滚蛋的表情。
因为这对夫妇,可是控制叶小果的关键人物,当然不能轻易卖掉,否则哥哥金霸皇回来了,铁定骂死他。
所以,金霸王就随便开了价格,好吓退林空。
不远处的孙爱新,看到这一幕,也知道自己今天是不可能恢复自由身了。
毕竟,一百块救世币,如此昂贵的代价,怕是连新人类吴飞城都支付不起,更别说林空了。
唉,要想脱离苦海,过上好日子,还是不能指望别人来救自己,最后只能得靠自家的女儿。
想到此处,孙爱新的脸色,又憔悴了几分。
至于叶小果的爸爸,他没有说话。
因为他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不过,
今天有!
只见林空从怀里慢悠悠地掏出一叠纸钱来。
那种特殊的蓝色纸钞,一看就是救世商会的救世纸币。
抽出十张面值10块的纸钞来,林空二话不说,直接就递给了金霸王。
金霸王愣住了。
“数数吧,如果钱没错的话,那两个人就归我了。”
林空把钱塞到了金霸王的手里。
金霸王脸上一脸的惊奇,他心中想着: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冤大头?居然舍得用一百块买两个废物!
原本绝望的孙爱新,此刻看着那钱,仿佛做梦一般,口中喃喃自语:
“这、这……小空居、居、居然买下了我们。”
一旁的吴飞城,看到林空手里的钱还剩下不少,眼睛都直了:
“不是吧,你怎么这么有钱啊?难道是你在马路上捡的?”
这钱,可不是末世之前的钱,而是末世之后,救世商会的钱。
价值高得很,一斤猪肉的价格是一块钱,买一个活人,也仅仅只需十块钱!
可是林空,随随便便出手一百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确实是捡的,不过是小果帮我捡回来的。”
林空开玩笑道。
而实际上,这也是真话。
确实是叶小果从金霸皇的尸体上捡回来的,上面还带着血迹呢。
估计金霸王永远都想不到,他手里的钱,竟然会沾着亲生哥哥的血。
“但是,就算你再有钱,也别乱花啊!”
曾经身为一个富二代的吴飞城,此刻却在提醒林空一个农村娃别乱花钱。
林空不再理会吴飞城,反正依据自己的实力,赚钱是件很简单的事。
所以,这一百块两百块的,他压根儿就懒得计较。
林空只想尽快解决这桩事,于是催促道:
“怎么样?数完了吧,那我把人带走了。”
金霸王数了三遍之后,他看了看手中的钱,又瞅了瞅骨瘦如柴的孙爱新,最后还贪婪地望着林空手里的钱,他心中犹豫着:
这个冤大头看起来傻得很,要不要再把价格抬高一点呢?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片刻之后,金霸王咬咬牙道:
“这两个人的价格确实是一百块,但是……
我们养了他们这么多的时间,也花不少钱。
当初为了救他们,更是托了好多关系,送了不少礼,所以……”
话还没有说完,吴飞城就愤怒地指责道:
“你什么意思啊?一百块买两个人都不够,还要加钱?你是不是想钱想疯啦!”
甚至,连围观的众人,都议论纷纷地,对着金霸王指指点点起来。
“贪心不足蛇吞象,一百块就够多了,做生意嘛,稍微贪一点就行了,再往上加就过了。”
“要是换作我,五十块就赶紧卖出去了。人家付钱付得那么痛快,你也就别墨迹了。”
“……”
金霸王挠了挠头,听得众人的声音,忽然觉得自己确实太过分了。
于是改口道:
“唉,算了算了,我懒得和你讨价还价了,你就再加个十块的手续费好吧。”
表面上,金霸王是一副吃亏的模样,实际上,他的心里乐开了花。
一旦金霸皇回来后,要是知道这对废物卖了一百块,哥哥一定会大大地夸奖我一番的。
却不料……
“啪!”
林空把剩下的所有钱,全部扔到了金霸王手掌里,淡淡地道:
“我也懒得数了,全给你吧。”
金霸王傻了!
吴飞城,孙爱新,李敏,都傻了!
周围的人,也全都傻了!
大家处在难以置信的震惊当中。
场面安静了几秒之后……
接着,
大家都沸腾了:
“尼玛,这个煞笔,是不是脑子进水啦?别人要十块,他给别人一大叠!”
“不是吧,卧槽,末世之前有人炫富,我就不说了,怎么现在末世来了,还踏马的有人在炫富啊!”
“妈个鸡的,真想一刀砍死这个家伙,好把他的钱都抢过来!”
甚至,有人发现林空只是个没有灵气的普通人后,还想冲上来杀人夺财呢。
“林大班长,你要是钱多得花不完,可以给我啊,何必这么浪费!”
吴飞城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看着林空大手大脚的样子,吴飞城真的是相当心疼。
他连买把手枪,都需要赊账。
这个家伙,明明是一个普通人,不但有着2级高手的小弟保护他,而且竟然还有这么多的钱。
“没了,就那些了。等以后我再捡些钱,就给你吧。”
林空承诺道。
其实,林空本来是个勤俭节约的好孩子,现在他之所以出手这么阔绰。
原因有二:
1、这钱本来就是金霸王哥哥的钱,上面还沾着他亲哥哥的血。
不知道为什么,当金霸王拿着这些沾着血的钱时,林空就感到一种变态的快乐。
2、林空的时间宝贵,他懒得和得寸进尺的金霸王,再多费口舌。
……
与此同时。
一百米开外的天台之上。
冷青风还在犹豫着。
此刻他的额头上,全是汗珠,他的手心里,也是一片湿润。
“先擦擦汗,否则扣动扳机的时候,万一手滑了,就糟糕了。”
冷青风用软布擦了擦手掌和额头。
然后,继续瞄准。
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开火时机才是,一定得一击毙命才行。
很快,他就找到了合适的时机——
林空在付钱的时候,身子一动不动。
开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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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手心里有汗。
“先擦擦汗,防止手滑。”
冷青风又继续擦汗,然后,重新瞄准,重新寻找时机……
如此周而复始,冷青风一直都不敢动手。
因为,
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每当他决定扣动扳机之时,脑海里就想起了林空被三角龙包裹的模样。
那头大脚丧尸的全力一坠,林空竟然单手挡下,可见其防御力之强,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所以,
自己只有一次机会!
一旦没有射中头颅,只要林空发动了三角龙的技能,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可以做到的,加油,我一定行的!”
冷青风在为自己打气。
但是,
当他看到林空背后的奥特曼书包时,他的双眼,仿佛能够穿越那层薄薄的布料,看见藏在里面的霸王龙。
一想起霸王龙那鬼魅般的速度,无坚不摧的牙齿,他就觉得全身发凉,裆下一紧。
如果,关键时刻,那个霸王龙突然跳出来,挡住了这一击该怎么办?
据说,动物们都是有第六感的,一旦我开枪,它很有可能发现我的。
“算了吧,放弃吧,一定会被挡住的!”
冷青风的脑海里,出现了另外一个声音,这个声音不断地阻止着他。
“想那么多干嘛,怂个屁啊,射就完事了!”
“你不想想,人家林空是个如此谨慎小心的人,怎么不可能想不到你会背后偷袭呢?可能,他早就猜到了。就像当初在河里一样,他故意把灵气之珠扔进了河里,好试探你的心思。”
“怕什么,富贵险中求,开枪吧!”
“你都出了这么多汗了,心里如此紧张,又隔得这么远,怎么可能射中呢?还是放弃吧。”
一番激烈的天人交战之后,冷青风“啪”的一下收起了枪。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累得大口大口地吸气。
仿佛,刚刚干了一件极为疲惫的事情。
他的后背已经全部湿透了。
最终,他选择了放弃!
……
体育馆的交易所内。
“嘿嘿,这些钱我就不数了,你尽管把人带走吧。”
金霸皇经历过一阵巨大的懵逼过后,他立马把手里的钱,牢牢地揣进裤兜里。
如此轻松地得了个这么大的便宜,他再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蛮横的脸庞笑开了花。
“行,那合作愉快。”
林空微笑着道。
“合作愉快,合作愉快。”
金霸王一脸堆笑地回应。
此刻的林空,在金霸王的脑子里,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普通人了,而是一个……
彻头彻尾的大煞笔!
他就喜欢这样的大煞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