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眼看谢宝珊要生气,小天赶紧说:“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不好喝,下次我借个煤气炉,真的亲手熬……不行你别喝了,我去外面买点吧。”
谢宝珊瞪他一眼,一口一口喝了起来。
小天心里却是暗笑:果然嘴上说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嘛……
小心侍候着谢宝珊喝完粥,小天又收拾了一下,就告诉谢宝珊,自己要走了。看着谢宝珊不舍的眼神,小天赶紧补充了一句:“我得出去想办法弄钱了。”
谢宝珊这才点头,不过却脸红了起来,对着小天指指床头的柜子。
小天没明白,只是拉开柜子看了看。柜子里是谢宝珊的X光片子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啊,水果啊什么的。小天只好开口问:“你要啥?要吃水果吗?”
谢宝珊的脸更红了,小声说道:“纸尿裤!”
小天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她为什么脸红了。这个东西,又是青年男女,自然是不太合适直接说出来的。
他不敢怠慢,赶紧拿出来一个,递给了谢宝珊,然后超级暖男地问了一句:“你不方便,要不我帮你吧?”
谢宝珊一只手紧紧攥着纸尿裤,一只手指着门,在牙缝里挤出来一个字:“滚!”
于是小天赶紧滚了,屁滚尿流。
出了医院,小天回到住处,把那块金子仔细刮了一遍,外面一层黑色和青苔都给刮掉了,剩下的就是个金疙瘩。
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下,发现看不出什么形状,既不是元宝那种马蹄状,也不是其他的什么造型,就是个疙疙瘩瘩挺丑的金疙瘩。
不管了,就算没有造型,起码也是个金子不是?不耽误卖钱。
这次他没再去找张春花。上次自己是心甘情愿,但是那娘们也有点太黑了——这里指心肠,人的话其实还挺白。金子十足十的,金店什么的,都收。
果然,74克的金子,小天卖了两万三千多。
拿着钱,小天就回到了医院。
但小天没进入谢宝珊的病房去找她,而是在外面徘徊着踱起了步子。
他得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这次又是意外之财,抛掉再给谢宝珊交医疗费,自己还能剩下一万。这一万块,究竟会不会跟自己瞎捉摸的那样,仿佛上天注定,自己总能遇到意外之财,但自己总不能在意外之财中享受一点呢?
他认真回忆了一番。
好像确实是这样,从小自己就运气不错,总能捡到各种各样的东西,还很值钱,但自己从来没有因为这些得到什么。以前还没在意,最近这几次事情,让他意识到,难道说一切真的有天意?
要不,试试?
作为一个合格的大专院校毕业生,他可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小天自己一直有句名言:对于宗教,如果哪路神灵,天主也好,佛祖也好,三清也可以,只要真真正正在自己面前显露一手超自然的力量,自己立刻纳头便拜,笃信终生。
可惜一直到现在,他还是什么教都不信。
所以,说是天命什么的,又红又专的新时代好青年,怎么能信呢?
对,不能信,今天就拿剩下的钱去花天酒地去!
决心已定,时间也临近中午,他给挑剔的谢宝珊带了附近比较好的粤菜馆子的粥和小菜,伺候着谢宝珊吃完饭,这才准备离开。
小天站起身的时候,是有点犹豫的。他还记得早上看到他,谢宝珊那眼神,似乎是被遗弃的宠物,终于又碰到了主人。
但这次,谢宝珊却没有挽留,只是对他说:“忙完就回来看我哦。”
小天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这次怎么不担心我一去不复返了?”
谢宝珊笑了:“我也没什么事了,你也应该赚钱生活啊。而且,我现在相信,你忙完了就一定会回来陪我的,对吗?小天?”
小天也重重点头:“晚上想吃什么?”
谢宝珊说晚上再说。
小天很放心地离开了医院,然后在附近溜达。
作为一个山沟里出来的,刚毕业的好青年,他想花天酒地,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去花天酒地。怎么才能快速花完剩下的一万多块呢?买房买车?别逗了。还有什么能花钱呢?都充公交卡好了——不行,这得用到猴年马月?
一抬头,小天看到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重金求子,可飞到你处,成功给你二百万!已在公证处公证!
不行,这个不靠谱,我易小天是要花钱的!
不过,他忽然思路打开了:花天酒地嘛,去喝酒?
小天倒是会喝酒,他没事的时候会和柱子,或者邻居大哥们弄两三个菜,一瓶二瓶白酒就喝起来,可那也花不了多少钱啊,一瓶酒才十几块,买点猪头肉也不过二十多。
对,听说燕京城里的酒吧,那可是花钱的大地方,据说有多少钱都不够花!
嗯,去长长见识去。
小天乐呵呵地准备去酒吧了,而且这次他也不准备坐地铁了,打车!
哎,爷有钱,就是造!两块一公里的不坐,就坐两块三的!
司机一听他说去酒吧,先看了看他身上的衣服,然后乐呵呵地点头,开车。
要说,这打车就是比挤地铁舒服,起码有座,还软。
小天心里暗暗下了决心,等自己有了钱,一定买个车,还要好车!还要雇个人给自己开车!
足足跑了一个小时,出租车把小天送到了左海。
这里是燕京城中心的一大片湖泊,周围都是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平时这里熙熙攘攘的人也不少,是个著名的开放式景区,在这里,有全燕京出名的酒吧——各种酒吧。
时间才刚刚下午三点,其实很多酒吧刚刚开门,或者还没有开门,他们的生意,得到了晚上才好,有的酒吧是经营到后半夜的,因此,大多数都是下午五点左右才会开门。
看着一家家装修各具特色的酒吧,却都不营业,小天内心长叹一声:苍天啊,大地啊,我想花点钱,想花天酒地一番,就这么难吗?
似乎,冥冥中自有天意,当小天离开大路,拐到一个胡同的时候,惊喜地发现,胡同里有家酒吧,不但开门,而且似乎人不少!而且,在酒吧门口的灯箱上,小天看到了两个戴着礼帽的男人的头像——这不就是男人们该来的地方嘛。
小天乐呵呵地进来了。
果然,放眼望去,酒吧里一水的男人,一个女的都没有。
此刻的小天,既有些安心,也有点失落——酒吧,不应该是灯红酒绿顺便莺莺燕燕的吗?灯红酒绿应该没错,可说好的美女呢?说安心,是小天是听说那些经常出没酒吧的美女格外开放豪爽,自己一个土包子,想想那场面就脸红。小天没交往过女朋友,再说一遍——谢宝珊不算,既不是,也没那个意愿。
然而,他也感觉到了一丝丝的不对劲,这里不少男人看到他,似乎脸上都带着莫名的微笑,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绝世的珍宝一样。
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乡下人气质了。小天一边想,一边故作镇定地走向吧台。
吧台里是一个皮肤白嫩的小伙,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缀着不少金属铆钉的牛仔服,耳朵上的耳钉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光芒。小伙画了个浓重的蓝色眼影,这让小天有些不适应。
“给我来一瓶,这个……”小天看了看吧台小伙身后的酒柜,随手指了一瓶酒。
吧台小伙转头一看,然后就有点发愣,回头对小天说:“兄弟,你要那个?”
小天一脸微笑,做出一副见惯风浪的样子:“怎么,很贵吗?”
吧台小伙摇摇头,一边伸手拿过来,一边说:“不贵,一瓶才6500,我奇怪的是,这酒号称烈焰,72°,我们一般都是拿来当调酒的基酒用的,哥们,你确定要来一瓶?”
小天一听,什么?72度?医疗酒精才75度吧?
他知道,自己是有点暴露了不常喝洋酒很少来酒吧的特质,他仿佛感觉到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自己的后背。
这面子怎么能丢?
小天面不改色,微微一笑:“对,我要的就是这种刺激。”
吧台小伙忽然看他的眼神就猛地有些热烈,然后笑了:“好的,给您开了啊。”
说着,打开瓶盖,然后拿过一个杯子,倒了大半杯。
琥珀色的酒液在玻璃酒杯中微微荡漾,散发着一种迷人的气质。
吧台小伙问道:“加冰或者柠檬吗?”
小天摇摇头:“加点薄荷。”这个小天知道,调酒的知识他也在电视剧中看过一点。
吧台小伙换了个腔调,忽然特柔软地说了句:“是个爷们,我喜欢。”伸手在柜台下摸出几片绿色的叶子,放进了杯子里,然后用手支着下巴,看着小天。
小天伸手拿过酒杯,屏息凝视,一口就是半杯。
酒在嘴里的时候,有股微微的植物味道,他喝不出来是什么,那味道混合着淡淡的薄荷味,还挺好。
但就在他咽下去的时候,小天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