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或许的确是个好女孩。
即便已经放下,与如此之渣的男人分手,她还是心软,不想看曾经在一起过的男人像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样从此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但这一次,她是好心办了坏事。
正如薛静姝所料的那样。
路遥的“辟谣”微搜一出,网友们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前段时间不知道被谁曝光出来的这个叫做“袁诚”的家伙,就是故事里的渣男啊!
辟谣?屁!
谁TM信啊!
综合一下信息:
——这个叫袁诚的家伙身患尿毒症,而且是柳叶的前男友;
——柳叶是路遥旗下的歌手。
——路遥写了《爱情买卖》这首歌,原本让柳叶去唱,但柳叶代入不了感情,于是路遥被迫亲自直播开唱,并且在网上讲起了故事;
——故事里的人物经历,和以上两人在生病、分手等上面几乎完全一致。
用后世的话来讲,就是:
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这下好了。
除了手机号码、住址之外,袁诚的微搜号、企鹅号等社交账号也被挖了出来。
各种辱骂、威胁的信息如山体滑坡一般朝他涌来。
甚至还有往他家寄刀片的。
弄得他与家人苦不堪言。
他愤怒无比。
你想让我死?没那么容易!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于是他开始策划起反扑行动。
……
一天后。
做了次澄清之后就没再把这事放心上的路遥正沉迷于《不能说的秘密》剧本创作中,徐娴和薛静姝一起找到了他。
“嘿,你又有麻烦了。”
路遥一愣:“什么情况?”
“看微搜。”徐娴说,“那个‘诚哥’,在网上拍视频控诉你呢!”
“控诉我?为什么?”
路遥莫名其妙地点开微搜。
果不其然,现在热搜榜第一,标题就是“知名巨星路遥涉嫌人肉普通百姓”。
他点开视频,看到一个带着口罩的男子正对着镜头诉苦。
“我是袁诚,主播柳叶的前男友。
这段时间,我被人肉了。
原因大家想必也清楚,就是路遥在直播时造的谣!
他恶意引导,让大家误以为我就是出轨的渣男,还故意安排人人肉我,将我的联系方式、地址等曝光出去,使得很多人打电话、发信息来骂我!
更过分的是:有些人甚至往我家寄刀片、大便,给我的家人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我知道路遥是个大明星,有钱有势。
但,有钱有势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就可以随便利用手中的人脉资源等欺负平头百姓,纵容粉丝们人肉、网络暴力别人吗?
今天我被网络暴力,你们不做声,甚至为之鼓掌叫好。
那么等到有一天,被网络暴力的是你呢?
我知道凭我个人的力量,无法与路遥这样的大人物对抗。
所以我只能卑微地请求,请求您能放过我,放过我的家人!
……”
看到一半,路遥就看不下去了。
这小子,挺会演戏的啊,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不过这条视频下方的留言却是一边倒。
网友们疯狂输出。
“来来来,你解释一下:路遥说的故事里,有个女孩的前男友患上了尿毒症,现女友(原来的小三)大难临头各自飞,前女友心软,借钱给他看病,渣男因此意识到前女友的好,拼命纠缠求复合;
现实里,你患了尿毒症,你的前女友是柳叶,正好是路遥公司的签约歌手,路遥说的唱《爱情买卖》无法融入感情的就是她吧?为什么?
这些难道是巧合?”
“靠,渣男还敢出来卖惨?”
“给爷整笑了。”
“我寻思,路遥也没造谣吧?记得他不是还特意发微搜澄清,故事里的渣男不是你了吗(疑问)”
“对啊,人家已经帮你辟谣了好吗?还要别人怎样嘛?”
“你这简直就是自爆啊!”
也有些很中立、理智的网友评论。
“先不论他到底是冤枉的还是真的事实,人肉别人总归是不好的。”
但支持者并不多。
所以很快被挤下了热评榜。
不过这件事倒也给了一些一直瞧路遥不顺眼的人以及见缝插针、总想蹭热度博眼球的人借机指责路遥的借口。
某评论家很快编辑了一条微搜:
“明星纵容粉丝人肉,谁给的权利?
众所周知:当今这个流量时代,粉丝经济,明星具有强大的号召力。
从前段时间某小鲜肉国外打榜的事就可以看出:狂热的粉丝为了偶像的某一个目的,愿意付出很多代价。
打榜造成的影响是很坏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在国际乐坛上造成了很差的影响。
不过很快便被拨乱反正。
我今天要讨论的,是另一件事。
就是今天热搜榜上拍视频说自己被明星粉丝人肉的网友的事。
人肉是什么样的行为,大家都知道。
那是犯法的!
会给被人肉的人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如果一个普通人出于愤怒去人肉别人,由于个人影响力有限,或许还造不成什么大影响。
但一个国际知名的巨星,粉丝众多,这样的明星如果想针对一个普通人,稍微动动嘴皮子,粉丝们就会踊跃行动,把这个人的信息扒地底掉,然后让他陷入网络暴力的旋涡之中!
日常生活无疑会受到严重影响!
大家想一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更别说被人肉的那个人,有可能还是被冤枉的无辜好人了!
所以,某些明星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粉丝多、影响力大就可以为所欲为!”
路遥也看到了这个评论家的微搜。
他知道,这位评论家显然在针对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抛弃掉成见,他觉得这位评论家说的没错。
毕竟就连他自己也不赞同人肉的行为。
所以他对这条微搜不予评论。
但另外一个营销号的微搜就让他很反感了。
这个营销号设置了一个选择类的投票。
“路遥引导粉丝人肉网友,你觉得这位网友是无辜的还是罪有应得?
A:无辜的;
B:罪有应得。”
这种蹭热度、博眼球的行为是他素来厌恶的。
于是他直接在下面评论道:
“说我引导粉丝人肉网友,请拿出证据来。
如果没有的话,很抱歉,法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