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3赛道惊魂445 奇怪的条件
李俊道:“你到底什么意思?你想让我楚哥办什么事?”
“很简单,这事你楚哥最擅长了——赛车。只要他同意去参加一次赛车,而且必须跑最后一名,我立马就去投案自首。”
楚凯华、林云儿、李俊异口同声:“赛车?”
“不错,赛车。后天,在雁云山会有一场地下赛车。这次赛车是国际知名的黑尔客公司举办的。他们召集了全世界二十多个国家的四十多名赛车高手来燕京比赛。冠军可以获得5000万美元的奖金。”
“可是我不感兴趣。”楚凯华不屑道:“你以为我真喜欢赛车吗?还不是因为你逼我赔你的车,我穷啊,没办法,才勉为其难地替你去比了一次。”
姜晨道:“但效果很出人意料啊,你居然以燕京分赛区第一的成绩进入决赛,然后又拿了‘华北车神’的头衔。”
“没错,你不想让我得第一的,结果,我还是得了第一,让你失望了吧,哈哈!”楚凯华对姜晨嘲笑道。
姜晨气愤地道:“何止是失望,简直是要了我的命。你知道吗,决赛的时候我之所以阻止你得第一,纯粹是因为我在你第二的位置上押了足足100万。只要你真地得了第二,我就可以赢1000万。
但是,老天不帮我。当我看到你跑在第一的位置的时候,我甭提多高兴了,因为我知道一切我的掌握中了。于是我就按照我的计划,把你在vip观摩包厢里的两个美女给胁持了。”
楚凯华冷冷地道:“不好意思,我当时确实想配合你来着。你也看到了,在终点冲线的时候我确实慢了下来,让后面的车超了过去。但我也不清楚。后面这辆赛车是怎么回事,居然在离终点就那么几百米的地方突然就翻车了。我实在刹不住,于是第一个冲过了终点线。”
姜晨哼哼冷笑道:“‘不好意思’,就这么简单?你知道吗?因为你这个‘不好意思’,我足足欠了100万的债。那些老板之所以没有立刻杀了我,是因为我还有一个当高官的老爹。他们觉得与其杀了我。不如让我爹把我欠的钱给还了。
但是,你居然用你的那一整套yin谋把我那死鬼老头也送进了监狱。你算是把我逼上了绝路。所以,我老实告诉你,其实我的命已经不掌握在我的手里了。现在那笔债已经滚到了200万。为了那200万的债,那些高利贷的债主们随时可以取我的xing命。”
“那这跟楚哥参加什么国际黑车赛有什么关系?”李俊好奇地问道。
“你是个聪明人,你不该猜不到这里面的猫腻。”姜晨盯住了楚凯华。
楚凯华朝李俊笑笑道:“李弟,这还想不明白吗?那些高利贷的债主们肯定押我得最后一名,只要我得了最后一名,他们就有大钱赚了。”
姜晨大笑道:“不愧是车神。一点就明白。老实说吧,我敢保证,只要你今天答应去参赛,经过明天24小时的下注,你身上至少可以押到几千万的钱。这些钱都会押你得第一,至少也是押你前三。而你却得个最后一名,那押你最后一名的赌徒们就会净赚几千万了。”
楚凯华道:“所以你自告奋勇地来替他们作说客。”
“不错。我已经向他们保证你会参赛,而且保证你会得倒数第一。而那些债主们也一口答应。只要你参赛,并且得了倒数第一。他们不仅免掉我那200万的债,还另外送我100万好处费。”
楚凯华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这么自信?凭什么我要听你的。”
“就凭李俊。就凭你这个无底线的小人的所作所为。如果在此之前我心里还没有底的话,刚才看到你帮助那个小丫头的事,我就完全确信了,你肯定会答应。只要你答应了,拿了倒数第一。我立马去公安局投案自首。”
楚凯华道:“好吧,就算你前面说的事都是真的。但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如果你去自首的话,你想过后果没有?你先是强jiān,然后又杀了她。而且最严重的是。你为了掩盖罪证,将尸体处理干净之后,沉进了湖里,还绑上了大石头。
你知道吗?这个情节可不是普通的杀人了。就算你自首有功,我看也逃不脱枪毙的结果了。所以,我就算得到倒数第一,让你逃过了高利贷的追杀,你还是死路一条啊。”
姜晨点点头地道:“不错,我对你又要刮目相看了。你刚才分析得确实都对,你是在替我着想。不过,这些就不劳你费心了,我自己会权衡的。到时候,自然会有人出面帮我摆平,我不会被叛死刑的。顶多是个无期徒刑,总好过我在外面被人追杀,横死街头。”
楚凯华皱了皱眉,他已经基本想通了。
如果答应了姜晨,顶多再去开一趟车而已,反正只要装装样子,开个最后一名就行了。那些高利贷的债主们会因此赚一笔钱,而他们赚的钱也是另外一群赌徒们输掉的。两面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自己并不违背天理。
而要是自己不答应姜晨的要求,完全靠jing方的调查,这案子一旦破不了,那李俊的仇什么时候可以报啊?
总不能自己真地出手把姜晨杀了吧?毕竟是在中国,违法的事可真不是他这个吊丝干得出来的。当然他也不可能同意让李俊去杀姜晨。所以现在看来,也只有这个办法是最可行的了。
这时,姜晨不紧不慢地从自己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只手机往桌上一放道:“我知道你们不相信我,怕我将来反悔。你得了倒数第一,而我又不去自首了,那怎么办?不过你们放心,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说着,他按下了手机的播放键,里面响起了姜晨的声音:“我是姜晨,是我杀了吕婷婷,时间xxxx年x月xxri,晚十点三十分,地点……”